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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P 73


作者:魏收
頁數:73 / 623
類別:歷史

 

魏書 下

作者:魏收
第73,共623。
散騎常侍、太常少卿、荊州大中正臣趙邕,忽宣明旨,敕臣送呈。不悟九皋微志,乃得上聞,奉敕欣惶,慶懼兼至。今謹以所訖者,附臣邕呈奏。臣又別作序例一卷,年表一卷,仰表皇朝統括大義,俯明愚臣著錄微體。徒竊慕古人立言美意,文致疏鄙,無一可觀,簡禦之日,伏深慚悸。

鴻意如此,然自正光以前,不敢顯行其書。自後以其伯光貴重當朝,知時人未能發明其事,乃頗相傳讀。亦以光故,執事者遂不論之。



  
鴻經綜既廣,多有違謬。至如太祖天興二年,姚興改號,鴻以為改在元年;太宗永興二年,慕容超擒于廣固,鴻又以為事在元年;太常二年,姚泓敗於長安,而鴻亦以為滅在元年。如此之失,多不考正。

子子元,秘書郎。後永安中,乃奏其父書,曰:「臣亡考故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前將軍、齊州大中正鴻,不殞家風,式纘世業,古學克明,在新必鏡,多識前載,博極群書,史才富洽,號稱籍甚。年止壯立,便斐然懷著述意。正始之末,任屬記言,撰緝餘暇,乃刊著趙、燕、秦、夏、涼、蜀等遺載,為之贊序,褒貶評論。先朝之日,草構悉了,唯有李雄《蜀書》,搜索未獲,闕茲一國,遲留未成。去正光三年,購訪始得,討論適訖,而先臣棄世。凡十六國,名為《春秋》,一百二卷,近代之事最為備悉。未曾奏上,弗敢宣流。今繕寫一本,敢以仰呈。儻或淺陋,不回睿賞,乞藏秘閣,以廣異家。」

子元後謀反,事發逃竄,會赦免。尋為其叔鵾所殺。

光從祖弟長文,字景翰。少亦徙于代都,聰敏有學識。太和中,除奉朝請。遷洛,拜司空參軍事,營構華林園。後兼員外散騎常侍,為宕昌使主。還,授給事中、本國中正、尚書庫部郎。正始中,大修器械,為諸州造仗都使、齊州太原太守、雍州撫軍府長史。以廉慎稱。遷輔國將軍、中散大夫,轉太府少卿,丞相、高陽王雍諮議參軍,太中大夫。永安中,以老拜征虜將軍、平州刺史。還家專讀佛經,不關世事。年七十九,天平初卒。贈使持節、征東將軍、齊州刺史,謚曰貞。

子慈懋,字德林。永熙初,征虜將軍、徐州征東府長史。


  

長文從弟庠,字文序。有干用。初除侍御史、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頻使高麗,轉步兵校尉,又轉司空掾,領左右直長。出除相州長史,還,拜河陰、洛陽令,以強直稱。遷東郡太守。元顥寇逼郡界,庠拒不從命,棄郡走還鄉裡。孝莊還宮,賜爵平原伯,拜潁川太守。二年五月,為城民王早、蘭寶等所害。後贈驃騎將軍、吏部尚書、齊州刺史。

子罕,襲爵。齊受禪,例降。

光族弟榮先,字隆祖。涉歷經史,州闢主薄。

子鐸,有文才。冠軍將軍、中散大夫。

鐸弟覲,寧遠將軍、羽林監。

史臣曰:崔光風素虛遠,學業淵長。高祖歸其才博,許其大至,明主固知臣也。歷事三朝,師訓少主,不出宮省,坐致台傅,斯亦近世之所希有。但顧懷大雅,托跡中庸,其于容身之譏,斯乃胡廣所不免也。鴻博綜古今,立言為事,亦才志之士乎?

列傳第五十六 甄琛 高聰

甄琛,字思伯,中山毋極人,漢太保甄邯後也。父凝,州主簿。琛少敏悟 ,閨門之內,兄弟戲狎,不以禮法自居。頗學經史,稱有刀筆,而形貌短陋,鮮風儀。舉秀才。入都積歲,頗以弈棋棄日,至乃通夜不止。手下蒼頭常令秉燭,或時睡頓,大加其杖,如此非一。奴後不勝楚痛,乃白琛曰:「郎君辭父母,仕宦京師。若為讀書執燭,奴不敢辭罪,乃以圍棋,日夜不息,豈是向京之意?而賜加杖罰,不亦非理!」琛惕然慚感,遂從許叡、李彪假書研習,聞見益優。

太和初,拜中書博士,遷諫議大夫,時有所陳,亦為高祖知賞。轉通直散騎侍郎 ,出為本州征北府長史,後為本州陽平王頤衛軍府長史。世宗踐祚,以琛為中散大夫、兼御史中尉,轉通直散騎常侍,仍兼中尉。琛表曰:

王者道同天壤,施齊造化,濟時拯物,為民父母。故年谷不登,為民祈祀。乾坤所惠 ,天子順之;山川秘利,天子通之。

苟益生民,損躬無吝,如或所聚,唯為賑恤。是以《月令》稱:山林藪澤,有能取蔬食禽獸者,皆野虞教導之;其迭相侵奪者,罪之無赦。此明導民而弗禁,通有無以相濟也。《周禮》雖有川澤之禁,正所以防其殘盡,必令取之有時。斯所謂障護雖在公,更所以為民守之耳。且一家之長,惠及子孫;一運之君,澤周天下;皆所以厚其所養,以為國家之富。未有尊居父母,而醯醢是吝;富有萬品,而一物是規。今者,天為黔首生鹽,國與黔首障護,假獲其利,是猶富專口斷不及四體也。且天下夫婦歲貢粟帛。四海之有,備奉一人;軍國之資,取給百姓。天子亦何患乎貧,而苟禁一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