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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P 75


作者:魏收
頁數:75 / 623
類別:歷史

 

魏書 下

作者:魏收
第75,共623。
遷河南尹,加平南將軍,黃門、中正如故。琛表曰:“《詩》稱『京邑翼翼,四方是則』者,京邑是四方之本,安危所在,不可不清。是以國家居代,患多盜竊,世祖太武皇帝親自發憤,廣置主司裡宰,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

又多置吏士,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今遷都已來,天下轉廣,四遠赴會,事過代都,五方雜沓,難可備簡,寇盜公行,劫害不絶。此由諸坊混雜,厘比不精,主司闇弱,不堪檢察故也。凡使人攻堅木者,必為之擇良器。今河南郡是陛下天山之堅木,盤根錯節,亂植其中。六部裡尉即攻堅之利器,非貞剛精鋭,無以治之。



  
今擇尹既非南金,裡尉鉛刀而割,慾望清肅都邑,不可得也。裡正乃流外四品,職輕任碎,多是下才,人懷苟且,不能督察,故使盜得容奸,百賦失理。邊外小縣,所領不過百戶,而令長皆以將軍居之。

京邑諸坊,大者或千戶、五百戶,其中皆王公卿尹,貴勢姻戚,豪猾仆隷,廕養奸徒,高門邃宇,不可干問。又有州郡俠客,廕結貴游,附黨連群,陰為市劫,比之邊縣,難易不同。今難彼易此,實為未愜。王者立法,隨時從宜,改弦易調,明主所急。先朝立品,不必即定,施而觀之,不便則改。今閒官靜任,猶聽長兼,況煩劇要務,不得簡能下領?請取武官中八品將軍已下干用貞濟者,以本官俸恤,領裡尉之任,各食其祿;高者領六部尉,中者領經途尉,下者領裡正。不爾,請少高裡尉之品,選下品中應遷之者,進而為之。

則督責有所,輦轂可清。”

詔曰:「裡正可進至勛品,經途從九品,六部尉正九品,諸職中簡取,何必須武人也?」琛又奏以羽林為遊軍,于諸坊巷司察盜賊。於是京邑清靜,至今踵焉。

轉太子少保,黃門如故。大將軍高肇伐蜀,以琛為使持節、假撫軍將軍,領步騎四萬為前驅都督。琛次梁州獠亭,會世宗崩,班師。高肇既死,以琛肇之黨也,不宜復參朝政,出為營州刺史,加安北將軍。歲余,以光祿大夫李思穆代之,時年六十五矣。遂停中山,久之乃赴洛。除鎮西將軍、涼州刺史,猶以琛高氏之昵也,不欲處之於內。尋征拜太常卿,仍以本將軍出為徐州刺史。及入辭肅宗,琛辭以老,詔除吏部尚書,將軍如故。未幾,除征北將軍、定州刺史,衣錦晝游,大為稱滿。治體嚴細,甚無聲譽。崔光辭司徒之授也,琛與光書,外相抑揚,內實附會也。光亦揣其意,覆書褒美以悅之。


  

征為車騎將軍、特進,又拜侍中。以其衰老,詔賜禦府杖,朝直杖以出入。

正光五年冬卒。詔給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十萬、物七百段、蠟三百斤。贈司徒公、尚書左仆射,加後部鼓吹。太常議謚「文穆」。吏部郎袁翻奏曰:“案《禮》:謚者,行之跡也;號者,功之表也;車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生於己,名生於人,故闔棺然後定謚。皆累其生時美惡,所以為將來勸戒;身雖死,使名常存也。凡薨亡者,屬所即言大鴻臚,移本郡大中正,條其行跡功過,承中正移言公府,下太常部博士評議,為謚列上。謚不應法者,博士坐如選舉不以實論。若行狀失實,中正坐如博士。自古帝王莫不慇勤重慎,以為褒貶之實也。今之行狀,皆出自其家,任其臣子自言君父之行,無復相是非之事。臣子之慾光揚君父,但苦跡之不高、行之不美,是以極辭肆意,無復限量。觀其狀也,則周孔聯鑣,伊顏接衽;論其謚也,雖窮文盡武,罔或加焉。

然今之博士與古不同,唯知依其行狀,又先問其家人之意,臣子所求,便為議上,都不復斟酌與奪,商量是非。致號謚之加,與泛階莫異,專以極美為稱,無復貶降之名,禮官之失,一至于此!案甄司徒行狀,至德與聖人齊蹤,鴻名共大賢比跡,『文穆』之謚,何足加焉?但比來贈謚,于例普重,如甄琛之流,無不復謚。謂宜依謚法『慈惠愛民曰孝』,宜謚曰孝穆公。自今已後,明勒太常、司徒有行狀如此,言辭流宕,無復節限者,悉請裁量,不聽為受。必準人立謚,不得甚加優越。復仍踵前來之失者,付法司科罪。”

從之。

琛祖載,肅宗親送,降車就輿,弔服哭之,遣舍人慰其諸子。琛性輕簡,好嘲謔,故少風望。然明解有干具,在官清白。自高祖、世宗咸相知待,肅宗以師傅之義而加禮焉。

所著文章,鄙碎無大體,時有理詣,《磔四聲》、《姓族廢興》、《會通緇素三論》及《家誨》二十篇,《篤學文》一卷,頗行于世。

琛長子侃,字道正。郡功曹,釋褐秘書郎。性險薄,多與盜劫交通。隨琛在京,以酒色夜宿洛水亭舍,毆擊主人,為司州所劾,淹在州獄,琛大以慚慨。廣平王懷為牧,與琛先不協,欲具案窮推。琛托左右以聞,世宗遣白衣吳仲安敕懷寬放,懷固執治之。

久乃特旨出之。

侃自此沉廢,卒於家。

侃弟楷,字德方。粗有文學,頗習吏事。太平中,上《高祖頌》十二篇,文多不載,優詔報之。

琛啟除秘書郎。世宗崩未葬,楷與河南尹丞張普惠等飲戲,免官。任城王澄為司徒,引為功曹參軍。稍遷尚書儀曹郎,有當官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