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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P 616


作者:魏收
頁數:616 / 623
類別:歷史

 

魏書 下

作者:魏收
第616,共623。
食訖而走使至。時人謂之知命。智嵩亦爽悟,篤志經籍。後乃以新出經論,于涼土教授。辯論幽旨,著《涅槃義記》。戒行峻整,門人齊肅。知涼州將有兵役,與門徒數人,欲往胡地。道路饑饉,絶糧積日,弟子求得禽獸肉,請嵩強食。嵩以戒自誓,遂餓死於酒泉之西山。弟子積薪焚其屍,骸骨灰燼,唯舌獨全,色狀不變。時人以為誦說功報。涼州自張軌後,世信佛教。敦煌地接西域,道俗交得其舊式,村塢相屬,多有塔寺。太延中,涼州平,徙其國人于京邑,沙門佛事皆俱東,象教彌增矣。尋以沙門眾多,詔罷年五十已下者。

世祖初平赫連昌,得沙門惠始,姓張。家本清河,聞羅什出新經,遂詣長安見之 ,觀習經典。坐禪于白渠北,晝則孰城聽講,夕則還處靜坐。三輔有識多宗之。



  
劉裕滅姚泓,留子義真鎮長安,義真及僚佐皆敬重焉。

義真之去長安也,赫連屈丐追敗之,道俗少長咸見坑戮。惠始身被白刃,而體不傷。眾大怪異,言于屈丐。屈丐大怒,召惠始於前,以所持寶劍擊之,又不能害,乃懼而謝罪。統萬平,惠始到京都,多所訓導,時人莫測其跡。世祖甚重之,每加禮敬。始自習禪,至于沒世,稱五十餘年,未嘗寢臥。或時跣行,雖履泥塵,初不污足,色愈鮮白,世號之曰白腳師。太延中,臨終於八角寺,齊潔端坐,僧徒滿側,凝泊而絶。停屍十餘日,坐既不改,容色如一,舉世神異之。

遂瘞寺內。至真君六年,制城內不得留瘞,乃葬于南郊之外。始死十年矣,開殯儼然,初不傾壞。送葬者六千餘人,莫不感慟。中書監高允為其傳,頌其德跡。惠始塚上,立石精舍,圖其形像。經毀法時,猶自全立。

世祖即位,富於春秋。既而鋭志武功,每以平定禍亂為先。雖歸宗佛法,敬重沙門,而未存覽經教 ,深求緣報之意。及得寇謙之道,帝以清淨無為,有仙化之證,遂信行其術。時司徒崔浩,博學多聞,帝每訪以大事。浩奉謙之道,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虛誕,為世費害。帝以其辯博,頗信之。


  

會蓋吳反杏城,關中騷動,帝乃西伐,至于長安。先是,長安沙門種麥寺內,禦騶牧馬于麥中,帝入觀馬。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便室,見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聞。帝怒曰:「此非沙門所用,當與蓋吳通謀,規害人耳!」命有司案誅一寺,閲其財產,大得釀酒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又為屈室,與貴室女私行淫亂。帝既忿沙門非法,浩時從行,因進其說。詔誅長安沙門,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長安行事。又詔曰:「彼沙門者,假西戎虛誕,妄生妖孽,非所以一齊政化,布淳德于天下也。自王公已下,有私養沙門者,皆送官曹,不得隱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沙門身死,容止者誅一門。」

時恭宗為太子監國,素敬佛道。頻上表,陳刑殺沙門之濫,又非圖像之罪。今罷其道,杜諸寺門 ,世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毀滅。如是再三,不許。乃下詔曰:“昔後漢荒君,信惑邪偽,妄假睡夢,事胡妖鬼,以亂天常,自古九州之中無此也。誇誕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暗君亂主,莫不眩焉。

由是政教不行,禮義大壞,鬼道熾盛,視王者之法,蔑如也。自此以來,代經亂禍,天罰亟行,生民死盡,五服之內,鞠為丘墟,千里蕭條,不見人跡,皆由於此。朕承天緒,屬當窮運之弊,欲除偽定真,復羲農之治。其一切蕩除胡神,滅其蹤跡,庶無謝于風氏矣。自今以後,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銅人者,門誅。雖言胡神,問今胡人,共雲無有。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強之徒,乞胡之誕言,用老莊之虛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實。至使王法廢而不行,蓋大奸之魁也。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歷代之偽物!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佛圖形像及胡經,盡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

是歲,真君七年三月也。恭宗言雖不用,然猶緩宣詔書,遠近皆豫聞知,得各為計。四方沙門,多亡匿獲免,在京邑者,亦蒙全濟。金銀寶像及諸經論,大得秘藏。而土木宮塔,聲教所及,莫不畢毀矣。

始謙之與浩同從車駕,苦與浩淨,浩不肯,謂浩曰:「卿今促年受戮,滅門戶矣。」

後四年 ,浩誅,備五刑,時年七十。浩既誅死,帝頗悔之。

業已行,難中修復。恭宗潛欲興之,未敢言也。佛淪廢終帝世,積七八年。然禁稍寬弛,篤信之家,得密奉事,沙門專至者,猶竊法服誦習焉。

唯不得顯行于京都矣。

先是,沙門曇曜有操尚,又為恭宗所知禮。佛法之滅,沙門多以余能自效,還欲求見。曜誓欲守死 ,恭宗親加勸喻,至于再三,不得已,乃止。密持法服器物,不暫離身,聞者嘆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