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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全集《小說集》    P 284


作者:沈從文
頁數:284 / 287
類別:文學

 

沈從文全集《小說集》

作者:沈從文
第284,共287。
  七爺把那畫報拋到律師頭上去,「這不是你搗鬼還有誰?你這個人呀,真是個打邊鼓的好手!」
  律師忍不住笑了,「我是君子成人之美,七爺莫多心。我還想把湘雲和你、我三人,比作風塵三俠!湘雲和七爺都還相稱,就只我這虯髯客不大好作。」他摸摸自己光板板的肥下巴,「首先還得到勸業場去找個髯口掛上,才有邊!」
  用錢問題一時還是不能解決。七爺雖說很想作件俠義事,倒也不能不從現實考慮考慮。就因為地產交涉解決遲早不一定,錢的來源卻有個限度。杭州方面無多希望了,家裡既籌了一千四百,一時也不會再有款來。若一手給老婊子八百,再加上上上下下的開銷,恐得過千,此後難以為繼。
  茅大雖得到老婊子允許的好處,事成了酬半成,拿四十喝酒,但看看七爺情形,知道這一來此後不是事,所以也不敢再澆油。律師表面上雖攛掇其成,但也擔心到當真事成了,此後不好辦,所以常常來報告消息,總以為調查員已出發,文件有人見過了,過不久就會從某參事方面得到辦法。


  
  三爺接到七爺的告急信,雖不相信七爺信上辦交涉前途樂觀的話,卻清楚七爺辦事要錢;無錢辦不了事,錢少了事辦得也不容易順手。因此又匯了六百來。這筆款項來得近於意外,救了七爺也害了七爺。錢到手後,七爺再不能躊躇了,於是下了決心,親手點交八百塊錢給老婊子,老婊子寫了紅字,畫了押,律師還在證人名下也畫了一個押。另外還花了兩百塊錢,買了一套臥房用具,在法租界三十二號路租了個二樓,放下用具,就把史湘雲接過來同住了。
  事辦成後,大家各有所得,自然十分快樂。尤其是七爺,竟像完成了一種高尚理想,實現佳話所必需的一節穿插。初初幾天生活過得很興奮,很感動。
  這件事當然不給家中知道,也不讓杭州方面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