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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P 18


作者:蒲松齡
頁數:18 / 141
類別:古典小說

 

聊齋誌異 下

作者:蒲松齡
第18,共141。
翁見儀客都雅,知非賺食者,延入相款。因諸所往,張託言:「設帳都門,歸途遇寇。」翁留海其少子。張略問宮閥,乃京堂林下者(38);孝廉,其猶子也。月餘,孝廉偕一同榜歸(39),雲是水平張姓,十八九少年也。張以鄉譜俱同:(40),暗中疑是其子;然邑中此姓良多,姑默之,至晚解裝,出「齒錄」(41),急惜披讀(42),真子也。不覺淚下。共驚問之,乃指名曰:「張鴻漸,即我是也。」備言其由,張孝廉抱父大哭。許叔侄慰勸,始收悲以喜。

許即以金帛函字:(43),致告憲台:(44),父子乃同歸。方自聞報,日以張在亡為悲(45),忽白孝廉歸,感傷益痛。少時,父子併入,駭如天降,詢知其故,始共悲喜。甲父見其子貴,渦心不敢復萌。張益厚遇之,又歷述當年情狀,甲父感愧,遂相交好:



  
【註釋】

(1) 永平:府名,府治在今河北省盧龍縣。

(2) 杖斃:杖刑斃命。

(3) 鳴部院:嗚冤于部院。部院,指巡撫衙門。見《小謝》注。

(4) 為刀筆之詞:撰寫訟狀。刀筆,古時稱主辦文案的官吏為刀筆吏;後世也稱訟師為刀筆,是說其筆利如刀。

(5) 貪天功:喻指貪他人之功為己有。《左傳。信公二十四年》:「竊人之財,猶謂之盜;而況貢夭之功以為己力乎?」

(6) 瓦解:喻崩潰之勢如屋瓦散脫,各自分離。語出《椎南子;泰族》。

(7) 急難:急人之難;此指兄弟相助。語出《詩。小雅。常棣》:「兄弟急難。」

(8) 婉謝: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宛謝」。

(9) 創詞:起草訟詞。創,草創。

(10)坐結黨:治以結黨之罪。收:逮捕入獄。

(11)捉刀人:《世說新語。容止》:「魏武將見匈奴使,自以形陋不足雄遠國,使崔令窪代,帝自捉刀立床頭。」捉刀,握刀。後稱代人作文字者為捉刀人。

(12)鳳翔:府名,治所在今陝西省鳳翔縣。

(13)細弱:指老、幼、婦女。

(14)匪人:不是親近的人。《易。比》:「比之匪人,不亦傷乎?」注「所與比者,皆作己親,故日比之匪人。」

(15)關白:稟告。

(16)《南華經》:即《莊子》。唐大寶元年二月號莊子為南華真人,始稱《莊子》為《南華真經》。

(17)以門戶相托:託付家事,支撐門戶。指招男人贅。


  

(18)瓜李之嫌:此謂私相會見,處身嫌疑。古樂府《君子行》:「君子防未然,不處嫌疑間,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19)遐棄,遠棄。《詩。周南。汝墳》:「既見君干,不我遐棄。」

(20)臨眺:登高望遠;指遊覽。

(21)千里一息:千里之遙,呼吸之間即可到達。息,氣息、呼吸。

(22)白分(f èn 份):自認為。

(23)垝(guǐ鬼)垣:倒坍的垣牆。

(24)瘦(y ǔ羽)死:病死獄中。瘦,囚徒病叫「瘦」。此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瘦」。

(25)遠徙,流放到邊遠地區。徒,流刑。

(26)竹夫人,夏天置於床上的取涼用具,竹製,圓柱形,中空,周圍有洞,可以通風。

(27)分(f èn 份)當:自應;本應該。

(28)差足白贖:勉強可以贖罪。白贖,將功折罪。

(29)涕不可仰,哭泣得不能仰視。仰,抬頭。

(30)望君如歲:《左傳。哀公十二年》:「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歲,一年的農業收成。此謂盼您如盼年歲豐登。

(31)勿斷書香:意謂今其子繼承父業,讀書上進。書香,古人以蕓香草藏書闢蠹,故有書香之稱。此用指讀書的家風。

(32)欽案:欽命審辦的案件。欽,舊時對皇帝行事的敬稱。

(33)障紗:猶言面紗。

(34)青海:古稱仙海,中有海心山,傳說為求仙訪道之地。呂湛恩注引逎賢詩:「丘公神仙流,學道青海東。」

(35)郡:指太原府治。明清時的太原縣,在個太原市西南。大比:鄉試。

(36)報新貴者:向新貴人報喜的人。新貴,新任高官的人;此指新登科第的人。

(37)報條:向科學考中青報喜的紙帖。

(38)京堂林下者:退休的京官。清代部察院、通政司及諸卿寺的堂宮,均稱京堂。林下,僻靜之處,指退隱之地。此揩退隱。

(39)同榜:科舉時代同榜取中的人叫「同榜」或「同科」。

(40)鄉、諾:指籍貫和姓氏。鄉,鄉裡,鄉貫。譜,姓譜,記錄族姓世系的簿藉。

(41)齒錄:也稱「同年錄」。科舉時代,凡同登一榜者,各具姓名、年齡、籍貫、三代,匯刻成帙,稱「齒錄」。

(42)披讀:翻閲。

(43)金帛函字:禮品及書信。

(44)憲台:東漢稱御史府為憲台,後乃以之通稱御史。此為封建時代下屬對上司的稱呼。

(45)在亡:在逃。

太醫

萬曆間,孫評事少孤(1) ,母十九歲守節。孫舉進士,而母已死。嘗語人曰:「我必博浩命以光泉壤(2) ,始不負芝堂苦節(3).」忽得暴病,綦篤。

素與太醫善(4) ,使人招之;使者出門,而疾益劇。張目日:「生不能揚名顯親,何以見老母地下乎!」遂卒,目不瞑。

無何,太醫至,聞哭聲,即人臨弔。見其狀,異之。家人告以故,太醫曰:「欲得誥命,即亦不難。今皇后旦晚臨盆矣,但活十餘日,浩命可得。」

立命取艾(5) ,灸屍一十八處。炷將盡,床上已呻;急灌以藥,居然復生。囑曰:「切記勿食熊虎肉。」共志之;然以此物不常有,頗不關意。既而三日平復,仍從朝賀(6).過六七日,果生太子,召賜群臣宴,中使出異品(7) ,遍賜文武,白片朱絲(8) ,甘美無比。孫啖之,不知何物。次日,訪諸同僚,日:「熊膰也(9).」

大驚失色;即刻而病,至家遂卒。

【註釋】

(1) 孫評事:未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