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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心理學    P 13


作者:布倫姆
頁數:13 / 21
類別:感情生活

 

愛情心理學

作者:布倫姆
第13,共21。
以上這套幼兒社交訓練課程,在經過實證研究檢驗之後,才被發現「This is the sure way to get your child rejected」(使用這套辦法,保證使您的孩子被同伴拒斥) 。因為,實證研究發現小孩子們在玩時,都是很自然地加入一起玩的,最氣有人自我中心要吸引別人注意力。所以當寶寶好心地說「我的名字是┅┅」 時,他等於是要所有孩子停止玩耍,歡迎他入場,要離開時,又要引起注意叫大家歡送他。難怪不受訓練還好,一受到這樣未經研究測試 的課程,孩子在同伴中立刻成為「最不受歡迎」的人物。

愛之適以害之



  
在人生中,我們常會見到許多像這樣似是而非,愛之反害之的事情。像許多人會勸家有「過動兒」的父母別讓孩子吃藥(例如Ritalin),因為,想當然爾「藥物總對人有害,所以最好別吃┅┅」,然而,若不看實證研究他們就不知道,過動兒行為出問題,大多非因父母管教無方。現代腦科學研究發現過動兒腦的右前葉比常人小了百分之十八,較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同時他們也缺乏一種生化傳導物質 Dopamine,的確需要藥物幫助平衡,而且實證研究發現定期服用藥物加上行為矯治(Behavioral Modification) ,可以幫助這些孩子專心,得到較多讚許與成功的經驗,而提高自尊心與自信心。雖然藥物對某些孩子有輕微的副作用,但從大局來看, 這些孩子們會少吃許多苦頭。

同理,在處理婚姻暴力個案時,更需實證研究的引導,才知道打太太的施暴者至少可以分成三類,若一以蓋之或亂套公式要用治療「普通型」所用的Anger Management(處理怒氣)或Relaxation Training(肌肉鬆弛訓練)去處理第一類「眼鏡蛇型」(打太太時心跳血壓反而降低,越打越冷靜、殘酷) 時,反而增加危險。多看實證研究,學習研究法可以幫助我們在碰到問題時,能做個優秀的設計師或發明家,懂得用正確的角度來分析、研判事情,而不是像技工一樣,只能照公式去行,卻無法瞭解全局,不懂得找出有效的方式去應變。

從以上這些例子,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地瞭解實證研究的重要性。為了讓讀者們有更寬廣的角度來看婚姻成敗的關鍵,也更加瞭解葛特蒙博士精彩的研究成果,筆者在此要先介紹當前實證研究所發現測試離婚的幾個指標,然後再談葛博士所發現兩個離婚的高危險期與其他的重要結論。



  
導致離婚的因素

丹佛大學(University of Denver)的史坦利(Dr. Stanley)博士綜合了當前許多有關離婚的研究,提出了下列Predictors of Divorce(預測離婚的相關因素)∶

1)人格因素∶研究指出較衝動(Impulsive)與神經質的人,離婚的機率較高。

2)父母親離婚∶ 父母離異,子女成長後離婚的機率也較高。此中因素很複雜,可能是看了父母的榜樣,覺得在親密關係中碰到困難時,離婚是條自然的出 路。也可能是成長時人格在父母高婚姻衝突中受創傷,導致他們進入婚姻關係時,無法去面對與處理深度心理互動所產生的問題。

3)婚前同居∶與許多追求時尚年輕人的期望正好相反,目前世界各國有關婚前同居的研究(最有名的可能要算是Rutger University新澤西州若歌大學的National Marriage Project) 都相當一致地指出,婚前同居者在進入婚姻關係之後有較高的離婚率,較高的機率會有外遇及婚姻暴力,而他們性生活的滿足程度卻顯著 地低於婚前未曾同居者。

4)曾經離婚∶前文曾提及,第二次婚姻的離婚率比第一次婚姻的離婚率至少高出百分之十。

5)信仰不同∶信仰是人的價值體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份。信仰不同,世界觀(看事情的角度) 也會有很大的不同,就好像一個人戴着綠色眼鏡,另一個人戴着褐色眼鏡,兩人看世界所看到的顏色截然不同。所以信仰不同的人,較難同心,離婚率也較高。

6)結婚過早∶ 這方面的研究也是非常一致,在目前自由戀愛的社會中,在二十歲之前就結婚的,將來離婚的機率也較高。現代社會極為複雜,一個人可能要到了二十三歲以後,人格才比較成熟,較知道自己是誰,知道自己的認同,也較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有何重要的心理需求。人若不知道自己是誰,人格不夠成熟,就很容易勉強配偶為自己的安全感負責,逼配偶帶給自己快樂。不能為自己的快樂幸福負責,強求配偶來滿足,成全自己是造成婚姻問題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