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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P 2


作者:荀子
頁數:2 / 254
類別:中國哲學

 

荀子註譯

作者:荀子
第2,共254。
三、原文之繁體字以及如今已廢除之異體字,除個別必要者予以保留外,其餘均用簡化字以及現今之常用字替代之。其中有兩字之替代,因其非一般之異體字,故于此略作說明:一為「勢」字,《集解》除《子道》篇「勢不可也」一句用「勢」字外,其餘均作「埶」;而宋浙本、「古逸叢書」本則或作「勢」,或作「埶」;今一律改用「勢」字。二為「第」字,《集解》除正文最後一篇篇目《堯問篇第三十二》用「第」字外,其餘均用「弟」字;而宋浙本、古逸叢書本乃至王先謙所依據之底本謝墉本,概用「第」字;今一律用「第」字,以復《荀子》之舊。

四、原文重加分節,且加標篇節數,以便在註釋中採用參見法。



  
五、對篇題作簡明扼要之題解。

六、前人于古書之歧說謬解,《荀子》為甚。故本書譯、注,雖以通俗普及為用,但仍以學術考校為體。其解釋雖與前人多所不同,但均經過考校參證、反覆斟酌而成。要在求得確詁,以供各科研究者及辭書編纂者採摭參考之用,而不在於苟求標新立異。故既力免墨守成訓而尟會通之弊,又力戒故弄玄虛而多臆說之病,力求實事求是,踏實可靠。其是非得失,讀者在與前人之注、譯比較後自可斷定。

七、註釋力求準確、簡明。儘量博採前人之善說,但為了節省篇幅,一般不稱名引用,而僅于罕見之字義或疑難之處註明「×××說」,以便讀者進一步查考其考證詳情。對於前人之說皆不足取者,則立新說。為了信而有徵,故對罕見之字義也略列證據。由於前人之誤說駁不勝駁,故只立新說而不作糾駁。對相同之詞語,一般不重注,必要處則用參見法,此不僅為節省篇幅,更欲便利讀者貫通全書。凡從譯文的對照中可明確推求出詞義者,一般亦不出注,以省篇幅。 八、譯文以直譯為主,以便讀者從中推求原文之字義。但為了流暢,亦輔以意譯。必要時稍加詞句,不僅是為了使譯文流暢,同時也是為了充分揭示原文之義藴,以彌補註釋之不足。



  



荀卿其人,廢死蘭陵,在當時鬱鬱而未得志。然其書則卓然立於諸子之林,不但為戴德、戴聖、韓嬰改採錄(1),而且歷千百年而不廢,此必有其所以不朽之道。郭沫若曾以《孟子》、《莊子》、《荀子》、《韓非子》為先秦散文「四大台柱」,其言云:「孟文的犀利,莊文的恣肆,荀文的渾厚,韓文的峻峭,單拿文章來講,實在是各有千秋。」(2)此雖論文之言,然按諸其說,荀子亦卓犖大家,巍巍然少與倫比。

荀子之書,乃為「嫉濁世之政」而作(3),故其「遺言余教,足以為天下法式表儀。所存者神,所過者化。觀其善行,孔子弗過」(4)。其書頗多洞察社會政治、道破人情世故,指示立身行事之論。故讀是書,非但可知古人之學術思想,亦必有益於立身處世。為助讀者披閲,今將其人其說,略述于下。

荀子,名況,戰國末趙國(今山西安澤)人,約生於公元前335年(5)。年十五曾遊學齊國稷下(在齊國國都臨淄,今山東淄博東北),善為《詩》、《禮》、《易》、《春秋》。齊襄王(公元前283年~前265年在位)時,曾任稷下學官祭酒,時人尊而號為荀卿,後人亦謂之孫卿子(6)。後遭讒適楚,楚相春申君以為蘭陵(今山東蒼山縣蘭陵鎮)令。公元前238年,春申君死而荀卿廢,遂家于蘭陵,疾濁世之政,發憤著書數萬言而卒。李斯、韓非、浮丘伯皆嘗受業為弟子。《史記》有傳,可參見。

縱觀《荀子》全書,凡哲學、倫理、政治、經濟、軍事、教育,乃至語言學、文學,皆有涉獵,且多精論,足為先秦一大思想寶庫。

以哲學觀而論,荀子乃先秦樸素唯物主義思想之代表。荀子以為「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又主張「制天命而用之」,「應時而使之」(7)。既揭示了自然規律之不可抗拒,又強調人類之能動性。至如《解蔽篇》之探討思維原則,《非相篇》之反對相術,亦皆為研究哲學者所當注意者。

荀子為性惡論者,以為「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慾,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于犯分亂理而歸於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