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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P 190


作者:劉知幾
頁數:190 / 203
類別:中國古代史

 

國語譯註

作者:劉知幾
第190,共203。
出,外政無入。內有辱,是子也;外有辱,是我也。吾見子于此止矣。”王遂出,夫人送王,不出屏,乃闔左闔,填之以土。去笄側席而坐,不掃。王背檐而立,大夫向檐。王命大夫曰:「食土不均,地之不修,內有辱于國,是子也;軍士不死,外有辱,是我也。自今日以後,內政無出,外政無入,吾見子于此止矣。」王遂出,大夫送王不出檐,乃闔左闔,填之以土,側席而坐,不掃。王乃之壇列,鼓而行之,至于軍,斬有罪者以徇,曰:「莫如此以環瑱通相問也。」明日徙舍,斬有罪者以徇,曰:「莫如此不從其伍之令。」明日徙舍,斬有罪者以徇,曰:「莫如此不用王命。」明日徙舍,至于禦兒,斬有罪者以徇,曰:「莫如此淫逸不可禁也。」王乃命有司大徇于軍,曰:「有父母耆老而無昆弟者,以告。」王親命之曰:「我有大事,子有父母耆老,而子為我死,子之父母將轉于溝壑,子為我禮已重矣。子歸,歿而父母之世。後若有事,吾與子圖之。」明日徇于軍,曰:「有兄弟四五人皆在此者,以告。」王親命之曰:「我有大事,子有昆弟四五人皆在此,事若不捷,則是盡也。擇子之所欲歸者一人。」明日徇于軍,曰:「有眩瞀之疾者,以告。」王親命之曰:「我有大事,子有眩瞀之疾,其歸若已。後若有事,吾與子圖之。」明日徇于軍,曰:「筋力不足以勝甲兵,志行不足以聽命者歸,莫告。」明日,遷軍接和,斬有罪者以徇,曰:「莫如此志行不果。」於是人有致死之心。王乃命有司大徇于軍,曰:「謂二三子歸而不歸,處而不處,進而不進,退而不退,左而不左,右而不右,身斬,妻子鬻。」於是吳王起師,軍于江北,越王軍于江南。越王乃中分其師以為左右軍,以其私卒君子六千人為中軍。明日將舟戰于江,及昏,乃令左軍銜枚溯江五裡以須,亦令右軍銜枚逾江五里以須。夜中,乃命左軍、右軍涉江鳴鼓中水以須。吳師聞之,大駭,曰:「越人分為二師。將以夾攻我師。」乃不待旦,亦中分其師,將以禦越。越王乃令其中軍銜枚潛涉,不鼓不噪以襲攻之。吳師大北。越之左軍、右軍乃遂涉而從之,又大敗之於沒,又郊敗之,三戰三北,乃至于吳。越師遂入吳國,圍王台④。吳王懼,使人行成,曰:「昔不谷先委制於越君,君告孤請成,男女服從。孤無奈越之先君何,畏天之不祥,不敢絶祀,許君成,以至于今。今孤不道,得罪于君王,君王以親辱于弊邑。孤敢請成,男女服為臣禦。」越王曰:「昔天以越賜吳,而吳不受;今天以吳賜越,孤敢不聽天之命,而聽君之令乎?」乃不許成。因使人告于吳王曰:「天以吳賜越,孤不敢不受。以民生之不長,王其無死!民生於地上,寓也,其與幾何?寡人其達王于甬句東⑤,夫婦三百,唯王所安,以沒王年。」夫差辭曰:「天既降禍于吳國,不在前後,當孤之身,實失宗廟社稷。凡吳土地人民,越既有之矣,孤何以視于天下!」夫差將死,使人說于子胥曰:「使死者無知,則已矣;若其有知,吾何面目以見員也!」遂自殺。

越滅吳,上征上國,宋、鄭、魯、衛、陳、蔡執玉之君皆入朝。夫唯能下其群臣,以集其謀故也。



  
【註釋】


  

①禦兒:古地名,在今浙江省嘉興市一帶,當時為越國北部邊境地區。②申包胥:即王孫包胥,楚國大夫。③五大夫:指越國的五位重臣舌庸、苦成、文種、范蠡、皋如。④王台:指吳王夫差修建的姑蘇台。⑤甬句東:即甬東,在今浙江省沿海舟山群島。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