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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P 72


作者:司馬光
頁數:72 / 546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中

作者:司馬光
第72,共546。
徐、兗二州刺史荀羡有疾,以御史中丞郗曇為羡軍司。曇,鑒之子也。九月,庚辰,秦王堅還長安,以太尉侯守尚書令。於是秦大旱。堅減膳徹樂,命后妃以下悉去羅紈;開山澤之利,公私共之,息兵養民,旱不為災。

王猛日親幸用事,宗親勛舊多疾之。特進、姑臧侯樊世,本氐豪,佐秦主健定關中,謂猛曰:「吾輩耕之,君食之邪?」猛曰:「非徒使君耕之,又將使君炊之!」世大怒曰:「要當懸汝頭于長安城門,不然,吾不處世!」猛以白堅。堅曰:「必殺此老氐,然後百寮可肅。」會世入言事,與猛爭論于堅前,世欲起擊猛。堅怒,斬之。於是群臣見猛皆屏息。



  
趙之亡也,其將張平、李歷、高昌皆遣使降燕,已而降晉,又降秦,各受爵位,欲中立以自固。燕主俊使司徒評討張平于并州,司空陽騖討高昌于東燕,樂安王臧討李歷于濮。陽騖攻昌別將於黎陽,不拔。歷奔滎陽,其眾皆降。并州壁壘百餘降于燕,俊以右仆射悅綰為并州刺史以撫之。平所署征西將軍諸葛驤等帥壁壘百三十八降于燕,俊皆復其官爵。平帥眾三千奔平陽,復請降于燕。

冬,十月,泰山太守諸葛攸攻燕東郡,入武陽,燕主俊遣大司馬恪統陽騖及樂安王臧之兵以擊之。攸敗走,還泰山,恪遂渡河,略地河南,分置守宰。

燕主俊欲經營秦、晉,十二月,令州郡校實見丁,戶留一丁,餘悉發為兵,欲使步卒滿一百五十萬,期來春大集洛陽。武邑劉貴上書,極陳「百姓凋弊,發兵非法,必致土崩之變。」俊善之,乃更令三五發兵,寬其期日,以來冬集鄴。

時燕調發繁數,官司各遣使者,道路旁午,郡縣苦之。太尉、領中書監封弈請「自今非軍期嚴急,不得遣使,自餘賦發皆責成州郡,其群司所遣彈督先在外者,一切攝還。」俊從之。


  

燕泰山太守賈堅屯山茌,荀羡引兵擊之;堅所將才七百餘人,羡兵十倍于堅。堅將出戰,諸將皆曰:「眾少,不如固守。」堅曰:「固守亦不能免,不如戰也。」遂出戰,身先士卒,殺羡兵千餘人,復還入城。羡進攻之,堅嘆曰:「吾自結髮,志立功名,而每值窮厄,豈非命乎!與其屈辱而生,不若守節而死。」乃謂將士曰:「今危困,計無所設,卿等可去,吾將止死。」將士皆泣曰:「府君不出,眾亦俱死耳。」乃扶堅上馬。堅曰:「我如欲逃,必不相遣。今當為卿曹決鬥,若勢不能支,卿等可趣去,勿復顧我也!」乃開門直出。羡兵四集,堅立馬橋上,左右射之,皆應弦而倒。羡兵眾多,從塹下斫橋,堅人馬俱陷,生擒之,遂拔山茌。羡謂堅曰:「君父、祖世為晉臣,奈何背本不降?」堅曰:「晉自棄中華,非吾叛也。民既無主,強則托命。既已事人,安可改節!吾束脩自立,涉趙歷燕,未嘗易志,君何匆匆相謂降乎!」羡復責之,堅怒曰:「豎子,兒女禦乃公!」羡怒,執置雨中,數日,堅憤惋而卒。

燕青州刺史慕容塵遣司馬悅明救泰山,羡兵大敗,燕復取山茌。燕主俊以賈堅子活為任城太守。

荀羡疾篤,征還,以郗曇為北中郎將、都督徐、兗、青、冀、幽五州諸軍事、徐、兗二州刺史,鎮下邳。

燕吳王垂娶段末柸女,生子令、寶。段氏才高性烈,自以貴姓,不尊事可足渾後,可足渾氏銜之。燕主俊素不快于垂,中常侍涅皓因希旨告段氏及吳國典書令遼東高弼為巫蠱,欲以連污垂。俊收段氏及弼下大長秋、延尉考驗,段氏及弼志氣確然,終無撓辭。掠治日急,垂愍之,私使人謂段氏曰:「人生會當一死,何堪楚毒如此!不若引服。」段氏嘆曰:「吾豈愛死者耶!若自誣以惡逆,上辱祖宗,下累于王,固不為也!」辯答益明,故垂得免禍,而段氏竟死於獄中。出垂為平州刺史,鎮遼東。垂以段氏女弟為繼室;足渾氏黜之,以其妹長安君妻垂;垂不悅,由是益惡之。

匈奴劉閼頭部落多叛,懼而東走,乘冰渡河,半渡而冰解,後眾盡歸劉悉勿祈,閼頭奔代。悉勿祈,務桓之子也。

孝宗穆皇帝中之下昇平三年(己未,公元三五九年)

春,二月,燕主俊立子泓為濟北王,沖為中山王。

燕人殺段勤,勤弟思來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