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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P 3


作者:司馬光
頁數:3 / 862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下

作者:司馬光
第3,共862。
周主之為太子也,上柱國尉遲運為宮正,數進諫,不用;又與王軌、宇文孝伯、宇文神舉皆為高祖所親待,太子疑其同毀己。及軌死,運懼,私謂孝伯曰:「吾徒必不免禍,為之奈何?」孝伯曰:「今堂上有老母,地下有武帝。為臣為子,知欲何之!且委質事人,本徇名義;諫而不入,死焉可逃!足下若為身計,宜且遠之。」於是運求出為秦州總管。

他日,帝托以齊王憲事讓孝伯曰:「公知齊王謀反,何以不言?」對曰:「臣知齊王忠於社稷,為群小所譖,言必不用,所以不言。且先帝付囑微臣,唯令輔導陛下。今諫而不從,實負顧托。以此為罪,是所甘心。」帝大慚,俯首不語,命將出,賜死於家。



  
時宇文神舉為并州刺史,帝遣使就州鴆殺之。尉遲運至秦州,亦以憂死。

周罷南伐諸軍。

突厥佗鉢可汗請和于周,周主以趙王招女為千金公主,妻之,且命執送高紹義;佗鉢不從。

辛巳,周宣帝傳位於太子闡,大赦,改元大象,自稱天元皇帝,所居稱「天台」,冕二十四旒,車服旗鼓皆倍于前王之數。皇帝稱正陽宮,置納言、禦正、諸衛等官,皆準天台。尊皇太后為天元皇太后。

天元既傳位,驕侈彌甚,務自尊大,無所顧憚,國之儀典,率情變更。每對臣下自稱為天、用樽、彞、珪、瓚以飲食。令群臣朝天台者,致齋三日,清身一日。既自比上帝,不欲群臣同己,常自帶綬,及冠通天冠,加金附蟬,顧見侍臣弁上有金蟬及王公有綬者,並令去之。不聽人有「天」、「高」、「上」、「大」之稱,官名有犯,皆改之。改姓高者為「姜」,九族稱高祖者為「長祖」。又令天下車皆以渾木為輪。禁天下婦人不得施粉黛,自非宮人,皆黃眉墨汝。

每召侍臣論議,唯欲興造變革,未嘗言及政事。遊戲無常,出入不節,羽儀仗衛,晨出夜還,陪侍之官,皆不堪命。自公卿以下,常被楚撻。每捶人,皆以百二十為度,謂之「天杖」,其後又加至二百四十。宮人內職亦如之,後、妃、嬪、禦,雖被寵幸,亦多杖背。於是內外恐怖,人不自安,皆求苟免,莫有固志,重足累息,以逮于終。

戊子,周以越王盛為太保,尉遲迥為大前疑,代王達為大右弼。

辛卯,徙鄴城《石經》于洛陽。詔:「河陽、幽、相、豫、亳、青、徐七總管,並受東京六府處分。」



  
三月,庚申,天元還長安,大陳軍伍,親擐甲冑,入自青門,靜帝備法駕以從。

夏,四月,壬戌朔,立妃朱氏為天元帝后。後,吳人,本出寒微,生靜帝,長於天元十餘歲,疏賤無寵,以靜帝故,特尊之。

乙巳,周主祠太廟。壬午,大醮于正武殿。

五月,辛亥,以襄國郡為趙國,濟南郡為陳國,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上黨郡為代國,新野郡為滕國,邑各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之國。

隨公楊堅私謂大將軍汝南公慶曰:「天元實無積德;視其相貌,壽亦不長。又,諸籓微弱,各令就國,曾無深根固本之計。羽翮既剪,何能及遠哉!」慶,神舉之弟也。

突厥寇周并州。六月,周發山東諸民修長城。

秋,七月,庚寅,周以楊堅為大前疑,柱國司馬消難為大後承。

辛卯,初用大貨六銖錢。

丙申,周納司馬消難女為正陽宮皇后。

己酉,周尊天元帝太后李氏為天皇太后,壬子,改天元皇后朱氏為天皇后,立妃元氏為天右皇后,陳氏為天左皇后,凡四後雲。元氏,開府儀同大將軍晟之女;陳氏,大將軍山提之女也。

八月,庚申,天元如同州。

丁卯,上閲武于大壯觀。命都督任忠帥步騎十萬陳于玄武湖,都督陳景帥樓艦五百出瓜步江,振旅而還。

壬申,周天元還長安。甲戌,以陳山提、元晟併為上柱國。

戊寅,上還宮。豫章內史南康王方泰,在郡秩滿,縱火延燒邑居,因行暴掠,驅錄富人,徵求財賄。上閲武,方泰當從,啟稱母疾不行,而微服往民間淫人妻,為州所錄。又帥人仗抗拒,傷禁司,為有司所奏。上大怒,下方泰獄,免官,削爵土,尋而複舊。

壬午,周以上柱國畢王賢為太師,郇公韓業為大左輔。九月,乙卯,以酆王貞為大塚宰。以鄖公韋孝寬為行軍元帥,帥行軍總管杞公亮、郕公梁士彥寇淮南。仍遣禦正杜杲、禮部薛舒來聘。

冬,十月,壬戌,周天元幸道會苑,大醮,以高祖配醮。初復佛像及天尊像,天元與二像俱南面坐,大陳雜戲,令長安士民縱觀。

甲戌,以尚書仆射陸繕為尚書左仆射。

十一月,辛卯,大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