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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P 46


作者:司馬光
頁數:46 / 862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下

作者:司馬光
第46,共862。
漢王諒有寵于高祖,為并州總管,自山以東,至于滄海,南距黃河,五十二州皆隷焉;特許以便宜從事,不拘律令。諒自以所居天下精兵處,見太子勇以讒廢,居常怏怏,及蜀王秀得罪,尤不自安,陰蓄異圖。言于高祖,以「突厥方強,宜修武備。」於是大發工役,繕治器械,招集亡命,左右私人殆將數萬。突厥嘗寇邊,高祖使諒禦之,為突厥所敗;其所領將帥坐除解者八十餘人,皆配防嶺表。諒以其宿舊,奏請留之,高祖怒曰:「爾為籓王,惟當敬依朝命,何得私論宿舊,廢國家憲法邪!嗟乎小子,爾一旦無我,或欲妄動,彼取爾如籠內鷄雛耳,何用腹心為!」

王頍者,僧辯之子,倜儻好奇略,為諒諮議參軍,蕭摩訶,陳氏舊將,二人俱不得志,每鬱鬱思亂,皆為諒所親善,贊成其陰謀。



  
會熒惑守東井,儀曹鄴人傅奕曉星曆,諒問之曰:「是何祥也?」對曰:「天上東井,黃道所經,熒惑過之,乃其常理,若入地上井,則可怪耳。」諒不悅。

及高祖崩,煬帝遣車騎將軍屈突通以高祖璽書征之。先是,高祖與諒密約:「若璽書召汝,敕字傍別加一點,又與玉麟符合者,當就征。」及發書無驗,諒知有變。詰通,通占對不屈,乃遣歸長安。諒遂發兵反。

總管司馬安定皇甫誕切諫,諒不納。誕流涕曰:「竊料大王兵資非京師之敵;加以君臣位定,逆順勢殊,士馬雖精,難以取勝。一旦陷身叛逆,絓于刑書,雖欲為布衣,不可得也。」諒怒,囚之。


  

嵐州刺史喬鐘葵將赴諒,其司馬京兆陶模拒之曰:「漢王所圖不軌,公荷國厚恩,當竭誠效命,豈得身為厲階乎!」鐘葵失色曰:「司馬反邪!」臨之以兵,辭氣不撓,鐘葵義而釋之。軍吏曰:「若不斬模,無以壓眾心。」乃囚之。於是從諒反者凡十九州。

王頍說諒曰:「王所部將吏,家屬盡在關西,若用此等,則宜長驅深入,直據京都,所謂疾雷不及掩耳;若但欲割據舊齊之地,宜任東人。」諒不能決,乃兼用二策,唱言楊素反,將誅之。

總管府兵曹聞喜裴文安說諒曰:「井陘以西,在王掌握之內,山東士馬,亦為我有,宜悉發之;分遣羸兵屯守要害,仍命隨方略地,帥其精鋭,直入蒲津。文安請為前鋒,王以大軍繼後,風行雷擊,頓于霸上。咸陽以東,可指麾而定。京師震擾,兵不暇集,上下相疑,群情離駭;我陳兵號令,誰敢不從!旬日之間,事可定矣。」諒大悅,於是遣所署大將軍余公理出太谷,趣河陽,大將軍綦良出滏口,趣黎陽,大將軍劉建出井陘,略燕、趙,柱國喬鐘葵出雁門,署文安為柱國,與柱國紇單貴、王聃等直指京師。

帝以右武衛將軍洛陽丘和為蒲州刺史,鎮蒲津。諒簡精鋭數百騎戴羃,詐稱諒宮人還長安,門司弗覺,徑入蒲州,城中豪傑亦有應之者;丘和覺其變,逾城,逃歸長安。蒲州長史勃海高義明、司馬北平榮毘皆為反者所執。裴文安等未至蒲津百餘裡,諒忽改圖,令紇單貴斷河橋,守蒲州,而召文安還。文安至,謂諒曰:「兵機詭速,本欲出其不意。王既不行,文安又返,使彼計成,大事去矣。」諒不對。以王聃為蒲州刺史,裴文安為晉州刺史,薛粹為絳州刺史,梁菩薩為潞州刺史,韋道正為韓州刺史,張伯英為澤州刺史。代州總管天水李景發兵拒諒,諒遣其將劉暠襲景;景擊斬之。諒復遣喬鐘葵帥勁勇三萬攻之,景戰士不過數千,加以城池不固,為鐘葵所攻,崩毀相繼,景且戰且築,士卒皆殊死鬥;鐘葵屢敗。司馬馮孝慈、司法呂玉並驍勇善戰,儀同三司侯莫陳乂多謀畫,工拒守之術,景知三人可用,推誠任之,己無所關預,唯在閤持重,時撫循而已。

楊素將輕騎五千襲王聃、紇單貴于蒲州,夜,至河際,收商賈船,得數百艘,船內多置草,踐之無聲,遂銜枚而濟;遲明,擊之;紇單貴敗走,聃懼,以城降。有詔征素還。初,素將行,計日破賊,皆如所量,於是以素為并州道行軍總管、河北道安撫大使,帥眾數萬以討諒。

諒之初起兵也,妃兄豆盧毓為府主簿,苦諫,不從,私謂其弟懿曰:「吾匹馬歸朝,自得免禍,此乃身計,非為國也。不若且偽從之,徐伺其使。」毓,勣之子也。毓兄顯州刺史賢言于帝曰:「臣弟毓素懷志節,必不從亂,但逼凶威,不能自遂。臣請從軍,與毓為表裡,諒不足圖也。」帝許之。賢密遣家人賫敕書至毓所,與之計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