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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P 65


作者:韓非
頁數:65 / 73
類別:哲學

 

韓非子

作者:韓非
第65,共73。
齊國好厚葬,布帛盡於衣衾,材木盡於棺槨,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盡則無以為蔽,材木盡則無以為守備,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對曰:‘凡人之有為也,非名之則利之也。’於是乃下令曰:‘棺槨過度者戮其屍,罪夫當喪者。’夫戮死無名,罪當喪者無利,人何故為之也?
衛嗣君之時,有胥靡逃之魏,因為襄王之後治病,衛嗣君聞之,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五反而魏王不予,乃以左氏易之。群臣左右諫曰:‘夫以一都買胥靡可乎?’王曰:‘非子之所知也。夫治無小而亂無大,法不立而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法立而誅必,雖失十左氏無害也。’魏王聞之曰:‘主欲治而不聽之,不祥。’因載而往,徒獻之。
說三
齊王問於文子曰:‘治國何如?’對曰:‘夫賞罰之為道,利器也。君固握之,不可以示人。若如臣者,猶獸鹿也,唯薦草而就。’


  
越王問於大夫文種曰:‘吾欲伐吳可乎?’對曰:‘可矣。吾賞厚而信,罰嚴而必。君欲知之,何不試焚宮室?’於是遂焚宮室,人莫救之,乃下令曰:‘人之救火者,死,比死敵之賞。救火而不死者,比勝敵之賞。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人塗其體、被濡衣而走火者,左三千人,右三千人。此知必勝之勢也。
吳起為魏武侯西河之守,秦有小亭臨境,吳起欲攻之。不去,則甚害田者;去之,則不足以征甲兵。於是乃倚一車轅於北門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南門之外者賜之上田上宅。’人莫之徙也,及有徙之者,還,賜之如令。俄又置一石赤菽東門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於西門之外者賜之如初。’人爭徙之。乃下令曰:‘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國大夫,賜之上田宅。’人爭趨之,於是攻亭一朝而拔之。
李悝為魏文侯上地之守,而欲人之善射也,乃下令曰:‘人之有狐疑之訟者,令之射的,中之者勝,不中者負。’令下而人皆疾習射,日夜不休。及與秦人戰,大敗之,以人之善射也。
宋崇門之巷人服喪,而毀甚瘠,上以為慈愛於親,舉以為官師。明年,人之所以毀死者歲十餘人。子之服親喪者為愛之也,而尚可以賞勸也,況君上之於民乎?
越王慮伐吳,欲人之輕死也,出見怒蛙乃為之式,從者曰:‘奚敬於此?’王曰:‘為其有氣故也。’明年之請以頭獻王者歲十餘人。由此觀之,譽之足以殺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