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彌兒 P 1
愛彌兒
作者:盧梭
第1,共354。
原序
我們對兒童是一點也不理解的:對他們的觀唸錯了,所以愈走就愈入歧途。最明智的人致力於研究成年人應該知道些什麼,可是卻不考慮孩子們按其能力可以學到些什麼,他們總是把小孩子當大人看待,而不想一想他還沒有成人哩。我所鑽研的就是這種問題,其目的在於:即使說我提出的方法是很荒謬的,人們還可以從我的見解中得到好處。至于說應該怎樣做,也許我的看法是很不對頭,然而我相信,我已經清清楚楚地看出人們應該着手解決的問題了。因此,就從你們的學生開始好好地研究一番吧;因為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說,你對他們是完全不瞭解的:如果你抱著這種看法來讀這本書,那麼,我不相信它對你沒有用處。
至於人們稱之為作法的那一部分,它在這裡不是別的東西,只是自然的進行而已,正是在這裡最容易使讀者走入歧途;毫無疑問,也就是在這裡,人們將來會攻擊我,而且,也許就是人們批評得不錯的地方。人們將來會認為,他們所閲讀的,不是一種教育論文,而是一個空想家對教育的幻想。有什麼辦法呢?我要敘述的,不是別人的思想,而是我自己的思想。我和別人的看法毫不相同;很久以來,人們就指摘我這一點。難道要我採取別人的看法,受別人的思想影響嗎?不行。只能要求我不要固執己見,不要以為唯有我這個人比其他的人都明智;可以要求於我的,不是改變我的意見,而是敢於懷疑我的意見:我能夠做的就是這些,而我已經是做了。如果有時候我採用了斷然的語氣,那絶不是為了要強使讀者接受我的見解,而是要向讀者闡述我是怎樣想的。我為什麼要用懷疑的方式提出在我看來一點也不懷疑的事情呢?我要確切地說出我心中是怎樣想的。
在毫無顧慮地陳述我的意見的時候,我當然瞭解到絶不能以我的意見作為權威,所以我總連帶地說明了我的理由,好讓別人去加以衡量,並且評判我這個人:儘管我不願意固執地維護我的見解,然而我並不認為就不應當把它們發表出來;因為在這些原則上,儘管我的意見同別人的意見相反,然而它們絶不是一些無可無不可的原則。它們是我們必須瞭解其真偽的原則,是給人類為福還是為禍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