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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P 22


作者:李延壽
頁數:22 / 310
類別:歷史

 

南史

作者:李延壽
第22,共310。
秋七月己酉,帝崩于正福殿,年四十七。遺詔:「徐孝嗣可重申八命,中書監、本官悉如故。沈文季可尚書左仆射,常侍、護軍如故。江祏可右仆射,江祀可侍中,劉暄可衛尉卿。軍政大事委陳太尉。內外衆事無大小委徐孝嗣、遙光、坦之、江祏;其大事與沈文季、江祀、劉暄參懷。心腹之任,可委劉悛、蕭惠休、崔慧景。」群臣上諡曰明皇帝,廟號高宗,葬興安陵。帝明審有吏才,持法無所借。制禦親幸,臣下肅清。驅使寒人,不得用四幅傘。大存儉約,罷武帝所起新林苑,以地還百姓。廢文惠太子所起東田,斥賣之。永明中,輿輦舟乘,悉剔取金銀,還主衣庫,以牙角代之。嘗用皁莢,訖,授餘濼與左右,曰:「此猶堪明日用。」太官進禦食,有裹蒸,帝十字畫之,曰:「可四片破之,餘充晚食。」而武帝掖庭中宮殿服禦,一無所改。其儉約如此。
性猜忌,亟行誅戮。通道術,用計數。每出行幸,先占利害。簡于出入,將南則詭言之西,將東則詭言之北,皆不以實,竟不南郊。初有疾,無輟聽覽,群臣莫知。及疾篤,敕台省府署文簿求白魚以爲藥,外始知之。身衣絳衣,服飾皆赤,以爲厭勝。巫覡雲「後湖水頭經過宮內,致帝有疾」。帝乃自至太官行水溝,左右啓「太官無此水則不立」。決意塞之,欲南引
淮流,會崩,事寢。
廢帝東昏侯諱寶卷,字智藏,明帝第二子也。本名明賢,明帝輔政後改焉。建武元年,立爲皇太子。


  
永泰元年七月己酉,明帝崩,太子即皇帝位。
八月庚申,鎮北將軍晉安王寶義進號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冬十月己未,詔刪省律科。癸亥,詔蕭坦之、江祏更直殿省,總監宿衛。辛未,詔劉暄、江祏更直延明殿省。
十一月戊子,立皇后褚氏。庚寅,尚書令徐孝嗣議:「王侯貴人昏,連卺以真銀杯,蓋出近俗;又牢燭侈繢,亦虧曩制。今除金銀連鎖,自餘新器,悉用埏陶,牢燭華侈,亦宜停之。」奏可。永元元年春正月戊寅朔,大赦,改元。辛卯,祀南郊。丁酉,改封隨王寶融爲南康王,安陸王寶晊爲湘東王,竟陵王昭冑爲巴陵王。
二月,太尉陳顯達敗績于馬圈。夏四月丙午朔,魏孝文皇帝崩。己巳,立皇子誦爲皇太子,大赦,賜爲父後者爵一級。
五月癸亥,加撫軍大將軍始安王遙光開府儀同三司。
六月甲子,詔原雍州今年三調。
秋七月辛未,淮水變赤如血。丙戌,殺尚書右仆射江祏、侍中江祀。地震自此至來歲,晝夜不止,小屋多壞。丁亥,都下大水,死者甚衆。賜死者材器,並加振恤。
八月乙巳,蠲遇水資財漂蕩者今年調稅。又詔爲馬圈戰亡將士舉哀。丙辰,揚州刺史始安王遙光據東府反。詔曲赦都下,中外戒嚴,遣領軍將軍蕭坦之致討。戊午,斬遙光,傳首。己巳,以尚書令徐孝嗣爲司空,以領軍蕭坦之爲尚書左仆射。閏月丙子,以江陵公寶覽爲始安王。


  
九月甲辰,殺尚書左仆射蕭坦之,右衛將軍曹武。戊午,殺領軍將軍劉暄。壬戌,以頻殺大臣,大赦。
冬十月乙未,誅尚書令新除司空徐孝嗣、右仆射新除鎮軍將軍沈文季。庚子,以吳興太守蕭惠休爲尚書右仆射。辛丑,以侍中王亮爲左仆射。
十一月丙辰,太尉、江州刺史陳顯達舉兵反于尋陽。乙丑,加護軍將軍崔慧景平南將軍,督衆軍南討。
十二月甲申,陳顯達至都,宮城嚴警。乙酉,斬顯達,傳其首。餘黨盡平。
二年春正月庚午,詔討豫州刺史裴叔業。
二月己丑,叔業病死,兄子植以壽春降魏。
三月乙卯,命平西將軍崔慧景攻壽春。丙午,尚書右仆射蕭惠休卒。丁未,崔慧景于廣陵反,舉兵內向。壬子,命右衛將軍左興盛督都下水步衆軍禦之。南徐州刺史江夏王寶玄以京城納慧景。乙卯,遣中領軍王瑩率衆軍屯北籬門。壬戌,慧景至,瑩等敗績。甲子,慧景入建鄴,台城內閉門拒守。豫州刺史蕭懿興兵入援。己巳,以懿爲尚書右仆射。
夏四月癸酉,慧景棄衆走,斬之。詔曲赦都下及南徐、南兗二州。乙亥,以新除尚書右仆射蕭懿爲尚書令。丙子,以中領軍王瑩爲尚書右仆射。
五月己酉,江夏王寶玄伏誅。壬子,赦。乙丑,曲赦都下及南徐、兗二州。
六月庚寅,車駕于樂游苑內會,如三元,都下放女人觀。
秋七月甲辰夜,宮內火,唯東合內明帝舊殿數區及太極以南得存,餘皆蕩盡。
冬十月己卯,殺尚書令蕭懿。
十一月甲寅,西中郎長史蕭穎冑起兵于荊州。
十二月,雍州刺史蕭衍起兵于襄陽。
是歲,魏宣武皇帝景明元年。
三年春正月丙申朔,日有蝕之。帝與宮人于閲武堂元會,皇后正位,閹人行儀,帝戎服臨視。丁酉,以驃騎大將軍晉安王寶義爲司徒,以新除撫軍將軍建安王寶寅爲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乙巳,長星見,竟天。辛亥,祀南郊,大赦,詔百官陳讜言。
二月丙寅,乾和殿西廂火。壬午,詔遣羽林兵征雍州,中外纂嚴。始內橫吹五部于殿內,晝夜奏之。壬戌,蚩尤旗見。三月乙巳,南康王寶融即皇帝位於江陵。癸丑,遣平西將軍陳伯之西征。
六月,蕭穎冑弟穎孚起兵廬陵。戊子,赦江州安成、廬陵二郡。秋七月癸巳,曲赦荊、雍二州。雍州刺史張欣泰、前南譙太守王靈秀率石頭文武奉建安王寶寅向台,至杜姥宅,宮門閉,乃散走。丙辰,龍鬥于建康淮,激水五里。
八月辛卯,以太子左率李居士總督西討諸軍事,屯新亭。
九月甲辰,蕭衍至南豫州,輔國將軍、監南豫州事申冑軍二萬人于姑孰奔歸。丙辰,李居士與衍軍戰于新亭,見敗。
冬十月甲戌,王珍國又戰敗於朱雀航。戊寅,甯朔將軍徐元瑜以東府城降。青、冀二州刺史桓和入衛,屯東宮,尋亦降衍,於是閉宮城門自守。
十二月丙寅,新除雍州刺史王珍國、侍中張稷率兵入殿殺帝,時年十九。
帝在東宮,便好弄,不喜書學,明帝亦不以爲非,但勖以家人之行,令太子求一日再入朝,發詔不許,使三日一朝。在宮嘗夜捕鼠達旦,以爲笑樂。明帝臨崩,屬後事,以隆昌爲戒,曰:「作事不可在人後。」故委任群小,誅諸宰臣,無不如意。性訥澀少言,不與朝士接。欲速葬,惡靈在太極殿,徐孝嗣固爭,得踰月。每當哭,輒雲喉痛。太中大夫羊闡入臨,無發,號慟俯仰,幘遂脫地,帝輟哭大笑,謂宦者王寶孫曰:「此謂禿鶖啼來乎。」自江祏、始安王遙光等誅後,無所忌憚,日夜于後堂戲馬,鼓噪爲樂。合夕,便擊金鼓吹角,令左右數百人叫,雜以羌胡橫吹諸伎。常以五更就臥,至晡乃起,王侯以下節朔朝見,晡後方前,或際暗遣出。台閣案奏,月數十日乃報,或不知所在。閹豎以紙包裹魚肉還家,並是五省黃案。二年元會,食後方出,朝賀裁竟,便還殿西序寢,自巳至申,百僚陪位,皆僵仆菜色。比起就會,匆遽而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