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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P 29


作者:李延壽
頁數:29 / 310
類別:歷史

 

南史

作者:李延壽
第29,共310。
庚午,詔分遣內侍,周省四方,觀政聽謡,訪賢舉滯。其有田野不闢,獄訟無章,忘公徇私,侵漁是務者,悉隨事以聞。若懷寶迷邦,藴奇待價,蓄響藏真,不求聞達,各依名騰奏,罔或遺隱。又詔曰:「金作贖刑,有聞自昔,入縑以免,施于中代。永言叔季,偷薄成風,嬰愆入罪,厥涂匪一。死者不可復生,刑者無因自反,由此而望滋實,庸可致乎。可依周、漢舊典,有罪入贖,外詳爲條格,以時奏聞。」辛未,以新除謝沐公蕭寶義爲巴陵王,以奉齊祀。復南蘭陵武進縣,依前代之科。征新除相國軍諮祭酒謝朏爲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改南東海爲蘭陵郡,土斷南徐州諸僑郡縣。癸酉,詔「于公車府謗木、肺石傍各置一函。若肉食莫言,山阿欲有橫議,投謗木函。若從我江、漢,功在可策,犀兕徒弊,龍蛇方縣;次身才高妙,擯壓莫通,懷傅、呂之術,抱屈、賈之嘆,其理有皦然,受困包匭;夫大政侵小,豪門陵賤,百姓已窮,九重莫達,若欲自申,並可投肺石函」。甲戌,詔斷遠近上慶禮。
閏月丁酉,以行宕昌王梁彌邕爲安西將軍、河涼二州刺史,正封宕昌王。壬寅,詔以憲綱日弛,漸以爲俗,令端右以風聞奏事,依元熙舊制。有司奏,追尊皇考爲文皇帝,廟號太祖,皇妣張氏爲獻皇后,陵曰建陵,郗氏爲德皇后,陵曰修陵。
五月乙亥夜,盜入南北掖,燒神武門、總章觀,害衛尉卿張弘策。戊子,江州刺史陳伯之舉兵反。以領軍將軍王茂爲征南將軍、江州刺史,率衆討之。
六月庚戌,封北秦州刺史楊紹先爲武都王。是月陳伯之奔魏,江州平。前益州刺史劉季連據成都反。秋七月丁巳朔,日有蝕之。


  
八月戊戌,置建康三官。癸卯,鸞鳥見樂游苑。乙巳,平北將軍、西涼州刺史象舒彭進號安西將軍,封鄧至王。丁未,命中書監王瑩等八人參定律令。詔尚書郎依昔奏事。交州獻能歌鸚鵡,詔不納。林邑、干陀利國各遣使朝貢。
冬十一月己未,立小廟。甲子,立皇子統爲皇太子,賜天下爲父後者爵一級。
十二月,大雪,深三尺。
是歲大旱,米鬥五千,人多餓死。
二年春正月乙卯,以尚書仆射沈約爲左仆射,吏部尚書范雲爲右仆射。辛酉,祀南郊,降死罪以下囚。庚辰,以仇池公楊靈珍爲北梁州刺史,封仇池王。
夏四月癸卯,尚書刪定郎蔡法度上樑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
五月,尚書右仆射范雲卒。乙丑,益州刺史鄧元起克成都,曲赦益州。
六月丁亥,以新除左光祿大夫謝朏爲司徒、尚書令。甲午,以中書監王瑩爲尚書右仆射。是夏,多癘疫。
秋七月,扶南、龜茲、中天竺國各遣使朝貢。
冬十月,皇子綱生,降都下死罪以下囚。
十一月乙卯,雷電,大雨,晦。
三年春正月癸丑,以尚書右仆射王瑩爲左仆射,太子詹事柳惔爲右仆射。
二月,魏克梁州。
三月,隕霜殺草。
夏五月丁巳,以扶南王憍陳如闍耶跋摩爲安南將軍。
六月丙子,詔分遣使巡察州部,視人冤酷。癸未,大赦。
秋七月甲子,立皇子綜爲豫章王。
八月,魏克司州。


  
九月壬子,以河南王世子伏連籌爲鎮西將軍、西秦河二州刺史,封河南王。北天竺國遣使朝貢。
冬十一月甲子,詔除贖罪科。
是歲,魏正始元年。
四年春正月癸卯,詔「自今九流常選,年未三十,不通一經,不得解褐;若有才同甘、顔,勿限年次」。置五經博士各一人。有司奏:吳令唐傭鑄盤龍火爐、翔鳳硯蓋。詔禁錮終身。丙午,省鳳凰銜書伎。戊申,詔「往代多命宮人帷宮觀禋郊之禮,非所以仰虔蒼昊,自今停止」。辛亥,祀南郊,大赦。二月,初置冑子律博士。壬午,遣衛尉卿楊公則率宿衛兵塞洛口。壬辰,交州刺史李凱據州反,長史李畟討平之,曲赦交州。是月立建興苑于秣陵建興裡。
夏四月丁巳,以行宕昌王梁彌博爲安西將軍、河涼二州刺史,正封宕昌王。
六月庚戌,立孔子廟。
冬十月,使中軍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宏都督北討諸軍事侵魏。以興師費用,王公以下各上國租及田谷以助軍資。
是歲大穰,米斛三十。
五年春正月丁卯朔,詔「凡諸郡國舊族邦內無在朝位者,選官搜括,使郡有一人」。乙亥,起前司徒謝朏爲中書監、司徒。甲申,立皇子綱爲晉安王。
三月丙寅朔,日有蝕之。
夏四月甲寅,初立詔獄。詔建康縣置三官,與廷尉三官分掌獄事,號建康爲南獄,廷尉爲北獄。
五月,置集雅館以招遠學。
秋七月乙丑,鄧至國遣使朝貢。
八月辛酉,作東宮。
九月,臨川王宏軍至洛口,大潰,所亡萬計,宏單騎而歸。冬十一月甲子,都下地震,生白毛。乙丑,以師出淹時,大赦。魏人乘勝攻鍾離。
十二月癸卯,司徒謝朏薨。
六年春三月庚申,隕霜殺草。是月,有三象入建鄴。
夏四月壬辰,置左右驍騎、左右游擊將軍官。癸巳,曹景宗、韋叡等破魏師于邵陽洲,斬獲萬計。己酉,以江州刺史王茂爲尚書右仆射。丁巳,以揚州刺史臨川王宏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以右光祿大夫沈約爲尚書左仆射。五月己巳,置中衛、中權將軍,改驍騎爲雲騎,游擊爲遊騎。
秋八月戊子,赦。戊戌,都下大水。
九月乙亥,改閲武堂爲德陽堂,聽訟堂爲儀賢堂。
冬閏十月乙丑,以開府臨川王宏爲司徒,以行太子太傅;尚書左仆射沈約爲尚書令,以行太子少傅;吏部尚書袁昂爲兼尚書右仆射。甲申,以左光祿大夫夏侯詳爲左仆射。
十二月丙辰,左仆射夏侯詳卒。
七月春正月戊子,以元樹爲恆、朔二州都督,封魏郡王。戊戌,詔作神龍、仁獸闕于端門、大司馬門外。
二月乙卯,新作國門于越城南。乙丑,增置鎮衛將軍以下爲十品,以法日數;凡二十四班,以法氣序;不登十品,別有八班,以象八風;又置施外國將軍二十四班,合一百九號。庚午,詔于州郡縣置州望、郡宗、鄉豪各一人,專掌搜薦。乙亥,以車騎大將軍高麗王高雲爲撫東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夏四月乙卯,以皇太子納妃故,赦大闢以下,頒賜朝臣及近侍各有差。
五月,都下大水。戊子,詔蘭陵縣建修二陵周回五里內居人賜覆終身。己亥,詔復置宗正、太仆、大匠、鴻臚,又增太府、太舟,仍先爲十二卿,及置朱衣直合將軍官。
六月辛酉,改陵監爲令。
秋八月丁巳,皇子繹生,赦大闢以下未結正者。
九月壬辰,置童子奉車郎。癸巳,立皇子績爲南康王。
冬十月丙寅,以吳興太守張稷爲尚書左仆射。丙子,詔大舉北侵。丁丑,魏縣瓠鎮主白皁生、豫州刺史胡遜以城內屬。
是歲,魏永平元年。
八年春正月辛巳,祀南郊,大赦。壬辰,魏鎮東參軍成景雋以宿預城內屬。
夏四月戊申,以司徒臨川王宏爲司空、揚州刺史,以車騎將軍、領太子詹事王茂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秋七月癸巳,巴陵王蕭寶義薨。
冬十一月壬寅,立皇子續爲廬陵王。
九年春正月乙亥,以右光祿大夫王瑩爲尚書令。庚寅,新作緣淮塘。
三月己丑,幸國子學,親臨講肄,賜祭酒以下各有差。乙未,詔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從師者,皆入學。
夏四月丁巳,選尚書五都令史,革用士流。
六月癸丑,盜殺宣城太守朱僧勇。
閏六月己丑,宣城盜轉寇吳興,太守蔡撙討平之。
冬十二月癸未,幸國子學,策試冑子,賜訓授之司各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