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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    P 118


作者:歐陽修
頁數:118 / 156
類別:歷史

 

新五代史

作者:歐陽修
第118,共156。
小寒 《坎》九二 侯《屯》外 大夫 《謙》  卿 《睽》
大寒 《坎》六三 公《升》    闢 《臨》   侯 《小過》內
立春 《坎》六四 侯《小過》外大夫 《蒙》  卿 《益》
雨水 《坎》九五 公《漸》    闢 《泰》   侯 《需》內


  
驚蟄 《坎》上六 侯《需》外 大夫 《隨》  卿 《晉》
春分 《震》初九 公《解》    闢 《大壯》  侯 《豫》內
清明 《震》六二 侯《豫》外 大夫 《訟》  卿 《蠱》
穀雨 《震》六三 公《革》    闢 《夬》   侯 《旅》內
立夏 《震》九四 侯《旅》外 大夫 《師》  卿 《比》
小滿 《震》六五 公《小畜》   闢 《乾》   侯 《大有》內
芒種 《震》上六 侯《大有》外大夫 《家人》 卿 《井》
夏至 《離》初九 公《咸》    闢 《姤》  侯 《鼎》內
小暑 《離》六二 侯《鼎》外 大夫 《豐》  卿 《渙》
大暑 《離》九三 公《履》    闢 《遁》   侯 《恆》內
立秋 《離》九四 侯《恆》外 大夫 《節》  卿 《同人》


  
處暑 《離》六五 公《損》    闢 《否》   侯 《巽》內
白露 《離》上九 侯《巽》外 大夫 《萃》  卿 《大畜》
秋分 《兌》初九 公《賁》    闢 《觀》   侯 《歸妹》內
寒露 《兌》九二 侯《歸妹》外大夫 《無妄》 卿 《明夷》
霜降 《兌》六三 公《困》    闢 《剝》   侯 《艮》內
立冬 《兌》九四 侯《艮》外 大夫 《既濟》 卿 《噬嗑》
小雪 《兌》九五 公《大過》   闢 《坤》   侯 《未濟》內
大雪 《兌》上六 侯《未濟》外大夫 《蹇》  卿 《頤》
◎七十二候
各置中節,即初候也。以候策累加之,即次候也。
◎六十四卦
置中氣,即公卦也。以卦策累加之,即次卦也。置侯卦,以外策加之,即外卦也。
◎五行用事
置四立之節而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用事之初也。置四季之節,各以維策加之,即土用事也。
◎沒日
中節分五千六百二十六秒六十五已上者,用減統法,為有沒分。通氣策以乘之,氣盈而一,滿統法為日;用加其氣而命之,即所求沒日也。
◎滅日
常朔分朔虛已下者,為滅分。以朔率乘之,朔虛而一,盈統法為日;用加其朔而命之,即所求滅日也。
右樸所撰《欽天歷經》四篇。《舊史》亡其《步發斂》一篇,而在者三篇,簡略不完,不足為法。樸歷世既罕傳,予嘗問于著作佐郎劉羲候叟,羲叟為予求得其本經,然後樸之歷大備。羲叟好學知書史,尤通於星曆,嘗謂予曰:「前世造歷者,其法不同而多差。至唐一行始以天地之中數作《大衍歷》,最為精密。後世善治歷者,皆用其法,惟寫分擬數而已。至樸亦能自為一家。樸之曆法,總日躔差為盈縮二歷,分月離為遲疾二百四十八限,以考衰殺之漸,以審朓朒,而朔望正矣。校赤道九限,更其率數,以步黃道,使日躔有常度;分黃道八節,辨其內外,以揆九道,使月行如循環,而二曜協矣。觀天勢之升降,察軌道之斜正,以制食差,而交會密矣。測岳台之中晷,以辨二至之日夜,而軌漏實矣。推星行之逆順、伏留,使舒亟有漸,而五緯齊矣。然不能宏深簡易,而徑急是取。至其所長,雖聖人出不能廢也。」羲叟之言蓋如此,覽者得以考焉。
********司天考第二
昔孔子作《春秋》而天人備。予述本紀,書人而不書天,予何敢異於聖人哉!其文雖異,其意一也。
自堯、舜、三代以來,莫不稱天以舉事,孔子刪《詩》、《書》不去也。蓋聖人不絶天於人,亦不以天參人。絶天於人則天道廢,以天參人則人事惑,故常存而不究也。《春秋》雖書日食、星變之類,孔子未嘗道其所以然者,故其弟子之徒,莫得有所述于後世也。然則天果與於人乎?果不與乎?曰:天,吾不知,質諸聖人之言可也。《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此聖人極論天人之際,最詳而明者也。其于天地鬼神,以不可知為言,其可知者人而已。夫日中則昃,盛衰必復。天,吾不知,吾見其虧益於物者矣。草木之成者,變而衰落之;物之下者,進而流行之。地,吾不知,吾見其變流於物者矣。人之貪滿者多禍,其守約者多福。鬼神,吾不知,吾見人之禍福者矣。天地鬼神,不可知其心,則因其著於物者以測之。故據其跡之可見者以為言,曰虧益,曰變流,曰害福。若人則可知者,故直言其情曰好惡。其知與不知,異辭也,參而會之,與人無以異也。其果與於人乎,不與於人乎,則所不知也。以其不可知,故常尊而遠之;以其與人無所異也,則修吾人事而已。人事者,天意也。《書》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未有人心悅于下而天意怒于上者,未有人理逆于下而天道順于上者。然則王者君天下,子生民,布德行政,以順人心,是之謂奉天。至于三辰五星常動而不息,不能無盈縮差忒之變,而占之有中有不中,不可以為常者,有司之事也。本紀所述人君行事詳矣,其興亡治亂可以見。至于三辰五星逆順變見,有司之所占者,故以其官志之,以備司天之所考。
嗚呼,聖人既沒,而異端起。自秦、漢以來,學者惑于災異矣,天文五行之說,不勝其繁也。予之所述,不得不異乎《春秋》也,考者可以知焉。
開平二年夏四月辛丑,熒惑犯上將。甲寅,地震。四年十二月庚午,月有食之。
乾化元年春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五月,客星犯帝坐。二年正月丙申,熒惑犯房第二星。戊申,月犯心大星。四月甲寅,月掩心大星。壬申,彗出於張;甲戌,彗出靈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