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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P 395


作者:脫脫
頁數:395 / 657
類別:歷史

 

宋史 上

作者:脫脫
第395,共657。
臣所造編磬,皆以《周官·磬氏》為法,若黃鐘股之博四寸五分,股九寸,鼓一尺三寸五分;鼓之博三寸,而其厚一寸,其弦一尺三寸五分。十二磬各以其律之長而三分損益之,如此其率也。今之十二磬,長短、厚薄皆不以律,而欲求其聲,不亦遠乎?鐘有齊也,磬,石也,天成之物也。以其律為之長短、厚薄,而其聲和,此出於自然,而聖人者能知之,取以為法,後世其可不考正乎?考正而非是,則不足為法矣。
特磬則四倍其法而為之。國朝祀天地、宗廟及大朝會,宮架內止設鎛鐘,惟後廟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祔後廟,特磬遂為無用之樂。臣欲乞凡宮架內于鎛鐘後各加特磬,貴乎金石之聲小大相應。
《論八音》曰:
匏、土、革、木、金、石、絲、竹,是八物者,在天地間,其體性不同而至相戾之物也。聖人製為八器,命之商則商,命之宮則宮,無一物不同者。能使天地之間至相戾之物無不同,此樂所以為和而八音所以為樂也。


  
樂下太常,而楊傑上言:「元豐中,詔范鎮、劉幾與臣詳議郊廟大樂,既成而奏,稱其和協。今鎮新定樂法,頗與樂局所議不同。且樂經仁宗命作,神考睿斷,奏之郊廟、朝廷,蓋已久矣,豈可用鎮一說而遽改之?」遂著《元祐樂議》以破鎮說。其《議樂章》曰:
國朝大樂所立曲名,各有成憲,不相淆雜,所以重正名也。故廟室之樂皆以「大」名之,如《大善》、《大仁》、《大英》之類是也。今鎮以《文明》之曲獻祖廟,以《大成》之曲進皇帝,以《萬歲》之曲進太皇太后,其名未正,難以施于宗廟、朝廷。
《議宮架加磬》曰:
鎮言:「國朝祀天地、宗廟及大朝會,宮架內止設鎛鐘,惟後廟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後廟,特磬遂為無用之樂,欲乞凡宮架內于鎛鐘後各加特磬,貴乎金石之聲小大相應。」按《唐六典》:天子宮架之樂,鎛鐘十二、編鐘十二、編磬十二,凡三十有六虡,宗廟與殿庭同。凡中宮之樂,則以大磬代鐘,余如宮架之制。今以鎛鐘、特磬並設之,則為四十八架,于古無法。皇帝將出,宮架撞黃鐘之鐘,右五鐘皆應;皇帝興,宮架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未聞皇帝出入,以特磬為節。


  
《議十六鐘磬》曰:
鎮謂:「清聲不見于《經》,惟《小胥》註云‘鐘磬者,編次之,十六枚而在一虡謂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聲,其聲愈高,尤為非是。國朝舊有四清聲,置而弗用,至劉幾用之,與鄭、衛無異。」按編鐘、編磬十六,其來遠矣,豈徒見于《周禮·小胥》之注哉?漢成帝時,犍為郡于水濱得古磬十六枚,帝因是陳禮樂、《雅》《頌》之聲,以風化天下。其事載于《禮樂志》,不為不詳,豈因劉幾然後用哉?且漢承秦,秦未嘗製作禮樂,其稱古磬十六者,乃二帝、三王之遺法也。其王樸樂內編鐘、編磬,以其聲律太高,歌者難逐,故四清聲置而弗用。及神宗朝下三律,則四清聲皆用而諧協矣。《周禮》曰:「鳧氏為鐘,薄厚之所震動,清濁之所由出。」則清聲豈不見于《經》哉?今鎮以簫、笛、塤、篪、巢笙、和笙獻於朝廷,簫必十六管,是四清聲在其間矣。自古無十二管之簫,豈《簫韶》九成之樂已有鄭、衛之聲乎?
禮部、太常亦言「鎮樂法自系一家之學,難以參用」,而樂如舊制。
四年十二月,始命大樂正葉防撰朝會二舞儀。
武舞曰《威加四海》之舞:
第一變:舞人去南表三步,總干而立,聽舉樂,三鼓,前行三步,及表而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持干荷戈,相顧作猛賁速趫之狀;再鼓,皆轉身向裡,以干戈相擊刺,足不動;再鼓,皆回身向外,擊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舉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面相向立。干戈各置腰;再鼓,各前進,以左足在前,右足在後,左手執干當前,右手執戈在腰為進旅;再鼓,各相擊刺;再鼓,各退身複位,整其干為退旅;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轉面相向,秉干持戈坐作;再鼓,各相擊刺;再鼓,皆起,收其干戈為克捷之象;再鼓,皆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二變:聽舉樂,依前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正面,作猛賁趫速之狀;再鼓,皆轉身向裡相擊刺,足不動;再鼓,各轉身向外擊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陳其干戈,左右相顧為猛賁趫速之狀;再鼓,皆併入行,以八為四;再鼓,皆兩兩對相擊刺;再鼓,皆回,易行列,左在右,右在左,再鼓,皆舉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各分左右;再鼓,各揚其干戈;再鼓,交相擊刺;再鼓,皆總干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三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而相向,再鼓,整干戈以象登台講武;再鼓,皆擊刺于東南;再鼓,皆按盾舉戈,東南向而望,以象漳、泉奉土;再鼓,皆擊刺于正南;再鼓,皆按盾舉戈,南向而望,以象杭、越來朝,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擊刺于西北;再鼓,皆按盾舉戈,西北向而望,以象克殄並、汾;再鼓,皆擊刺于正西;再鼓,皆按盾舉戈,西向而望,以象肅清銀、夏;再鼓,皆舞,進一步正跪,右膝至地,左足微起;再鼓,皆置干戈于地,各拱其手,象其不用;再鼓,皆左右舞蹈,象以文止武之意;再鼓,皆就拜,收其干戈,起而躬立;再鼓,皆舞,退,鼓盡即止,以象兵還振旅。
文舞曰《化成天下》之舞:
第一變:舞人立南表之南,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稍前而正揖,合手自下而上;再鼓,皆左顧左揖;再鼓,皆右顧右揖;再鼓,皆開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少卻身,初辭,合手自上而下;再鼓,皆右顧,以右手在前、左手推後為再辭;再鼓,皆左顧,以左手在前,右手推出為固辭;再鼓,皆合手,蹲;再鼓,皆舞,進一步正立;再鼓,皆俯身相顧,初謙,合手當胸;再鼓,皆右側身、左垂手為再謙;再鼓,皆左側身、右垂手為三謙;再鼓,皆躬而授之,遇節樂則蹲。
第二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轉面相向;再鼓,皆稍前相揖;再鼓,皆左顧左揖;再鼓,開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復相向;再鼓,皆卻身為初辭;再鼓,皆舞,辭如上儀;再鼓,皆再辭;再鼓,皆固辭;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再鼓,相向;再鼓,皆顧為初謙;再鼓,皆再謙;再鼓,皆三謙;再鼓,皆躬而授之,正立,遇節樂則蹲。
第三變:聽舉樂則蹲;再鼓,皆舞,進一步兩兩相向;再鼓,皆相趨揖;再鼓,皆左揖如上;再鼓,皆右揖;再鼓,皆開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復相向;再鼓,皆卻身初辭;再鼓,皆再辭;再鼓,皆固辭;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進一步兩兩相向;再鼓,皆相顧初謙;再鼓,皆再謙;再鼓,皆三謙,躬而授之,正立,節樂則蹲。
凡二舞綴表器及引舞振作,並與大祭祀之舞同。協律郎陳沂按閲,以謂節奏詳備,自是朝會則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