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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P 509


作者:脫脫
頁數:509 / 1087
類別:歷史

 

宋史 中

作者:脫脫
第509,共1087。
時英宗初躬庶政,猶謙讓任大臣,堯俞言:「大臣之言是,陛下偶以為然而行之可也;審其非矣,從而徇之,則人主之柄安在?願君臣之際,是是非非,毋相面從。總覽眾議,無所適莫,則威柄歸陛下矣。」嘗因論事,英宗曰:「卿何不言蔡襄?」對曰:「若襄有罪,何不自正典刑,安用臣言?」英宗曰:「欲使台諫言,以公議出之。」對曰:「若付之公議,臣但見襄辦山陵事有功,不見其罪。臣身為諫官,使臣受旨言事,臣不敢。」
陝西言,近邊熟戶頗逃失。詔以內侍李若愚等為陝西四路鈐轄,專使招納,歲一入奏事。堯俞言:「此安撫、經略使職也。且若愚等,陛下不信其言,則如不用;言必見從,則邊帥之權,移于四人矣。」尋罷之。
大臣建言濮安懿王宜稱皇考,堯俞曰:「此於人情禮文,皆大謬戾。」與侍御史呂誨同上十餘疏,其言極功。主議者知恟々不可遏,遂易「考」稱「親」。堯俞又言:「‘親’,非父母而何?亦不可也。夫恩義存亡一也,先帝既以陛下為子,當是時,設濮王尚無恙,陛下得以父名之乎?」又因水災言:「簡宗廟,則水不潤下。今以濮王為皇考,于仁宗之廟,簡孰甚焉。」
俄命堯俞與趙瞻使契丹,比還,呂誨、呂大防、范純仁皆以諫濮議罷,復除堯俞侍御史知雜事。堯俞拜疏必求罷去,英宗面留之。堯俞言:「誨等已逐,臣義不當止。」因再拜辭,英宗愕然,曰:「是果不可留也。」遂出知和州。通判楊洙乘間問曰:「公以直言斥居此,何為未嘗言及御史時事?」堯俞曰:「前日言職也,豈得已哉?今日為郡守,當宣朝廷美意,而反呫呫追言前日之闕政,與誹謗何異?」


  
神宗即位,徙知廬州。熙寧三年,至京師。王安石素與之善,方行新法,謂之曰:「舉朝紛紛,俟尹來久矣,將以待制、諫院處君。」堯俞曰:「新法世以為不便,誠如是,當極論之。平生未嘗好欺,敢以為告。」安石慍之,但授直昭文館、權鹽鐵副仗,俄出為河北轉運使,改知江寧府。陛辭,言:「仁廟一室,與藝祖、太宗併為百代不遷之主。」
徙許州、河陽、徐州,再歲六移官,困于道路,知不為時所容,請提舉崇福宮。先是,徐人告有談天文休咎者,堯俞以事未白,不受辭。談者後伏誅,堯俞坐不即捕,削官職。稍起,監黎陽縣倉草場,郡掾行縣,堯俞從眾出迎盡禮。守為遣他吏代主出納,堯俞不可,曰:「居其官安得曠其職。」雖寒暑,必日至庾中治事,凡十年。
哲宗立,自知明州召為秘書少監兼侍講,擢給事中、吏部侍郎、御史中丞。奏言:「人才有能有不能,如使臣補闕拾遺以輔盛德,明善正失以平庶政,舉直措枉以正大臣,臣雖不才,敢不儘力。若使窺人陰私,抉人細故,則非臣所能,亦非臣之志也。」御史張舜民以言事罷,詔堯俞更舉御史,堯俞封還詔書,請留舜民。不聽,即以堯俞為吏部侍郎,堯俞不可,遂以龍圖閣待制知陳州。未幾,復為吏部侍郎、御史中丞。
前宰相蔡確坐詩誹謗,貶新州,宰執、侍從以下,罷者七八人,御史府為之一空。堯俞曰:「確之黨,其尤者固宜逐,其餘可以一切置之。」且言:「以陛下盛德,而乃于此不能平?願聽之如蚊虻之過耳,無使有纖微之忤,以奸太和之氣。事至,以無心應之,聖人所以養至誠而禦遐福也。」


  
水官李偉議大河可從孫村導之還故道。堯俞言:「河事雖不可隃度,然比遣使按之,皆言非便。而偉又繆悠不肯任責,豈可以遽興大役。」朝廷遂置偉議。進吏部尚書兼侍讀。元祐四年,拜中書侍郎。六年,卒,年六十八。哲宗與太皇太后哭臨之,太皇太后語輔臣曰:「傅侍郎清直一節,終始不變,金玉君子也。方倚以相,遽至是乎!」贈銀青光祿大夫,謚曰獻簡。紹聖中,以元祐黨人,奪贈謚,著名黨籍。後黨錮解,下詔褒贈,錄其子。
堯俞厚重言寡,遇人不設城府,人自不忍欺。論事君前,略無回隱,退與人言,不復有矜異色。初,自諫官補郡,眾疑法令有未安者,必有所不從,堯俞一切遵之,曰:「君子素其位而行,諫官有言責也,為郡知守法而已。」徐前守侵用公錢,堯俞至,為償之,未足而去。後守移文堯俞使償入之,考實非堯俞所用,卒不辯。司馬光嘗謂河南邵雍曰:「清、直、勇之德,人所難兼,吾于欽之見焉。」雍曰:「欽之清而不耀,直而不激,勇而能溫,是為難爾。」從孫察,見《忠義傳》。
論曰:存、固、瞻、堯俞,初皆善王安石;及其秉政,未嘗受所誘餌,與論新法,終不詭隨。及元祐區別正邪,其論蔡確詩謗之罪恐為已甚,將啟朋黨之禍,豈非先知之明乎?他有更張,隨事諫止,不少循默。然無矯枉過中之失,故能不亟不徐,進退有道,在元祐諸臣中,身名俱全,亦難矣哉。

列傳第一百一
○梁燾王岩叟鄭雍孫永
梁燾,字況之,鄆州須城人。父蒨,兵部員外郎、直史館。燾以蒨任,為太廟齋郎。舉進士中第,編校秘閣書籍,遷集賢校理、通判明州,檢詳樞密五房文字。
元豐時久旱,上書論時政曰:
陛下日者閔雨,靖惟政事之闕,惕然自責。丁卯發詔,癸酉而雨,是上天顧聽陛下之德言,而喜其有及民之意也。當四方仰雨十月之久,民刻於新法,嗷嗷如焦,而京師尤甚,闤闠細民,罔不失職,智愚相視,日有大變之憂。陛下既惠以詔旨,又施之行事,講除刻文,蠲損緡錢等,一日之間,歡聲四起。距誕節三日而膏澤降,是天以雨壽陛下之萬年,感聖心于大寤,有以還其仁政也。
然法令乖戾,為毒於民者,所變才能萬一。人心之不解,故天意亦未釋,而雨不再施。陛下亦以此為戒,而夙夜慮之乎?今陛下之所知者,市易事耳。法之為害,豈特此耶?曰青苗錢也,助役錢也,方田也,保甲也,淤田也。兼是數者,而天下之民被其害。青苗之錢未一及償,而責以免役;免役之錢未暇入,而重以淤田;淤田方下,而復有方田;方田未息,而迫以保甲。是徒擾百姓,使不得少休于聖澤。其為害之實,雖一有言之者,必以下主吏,主吏妄報以無是,則從而信之,恬不復問,而反坐言者。雖間遣使循行,而苟且寵祿,巧為妄誕,成就其事,至請遍行其法,上下相隱,習以成風。
臣謂天下之患,不患禍亂之不可去,患朋黨蔽蒙之俗成,使上不得聞所當聞,故政日以敝,而禍亂卒至也。陛下可不深思其故乎?
疏入,不報。
內侍王中正將兵出疆,干賞不以法。燾爭之不得,請外,出知宣州。入辭,神宗曰:「樞臣雲卿不肯安職,何也?」對曰:「臣居官五年,非敢不安職,恐不勝任使,故去耳。」神宗曰:「王中正功賞文書,何為獨不可?」曰:「中正罔冒僥覬,臣不敢屈法以負陛下。」未幾,提點京西刑獄,哲宗立,召為工部郎中,遷太常少卿、右諫議大夫。有請宣仁後禦文德殿服袞冕受冊者,燾率同列諫,引薛奎諫章獻明肅皇后不當以王服見太廟事,宣仁後欣納。又論市易已廢,乞蠲中下戶逋負;又乞欠青苗下戶,不得令保人備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