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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P 511


作者:脫脫
頁數:511 / 1087
類別:歷史

 

宋史 中

作者:脫脫
第511,共1087。
司馬康講《洪範》,至「乂用三德」,哲宗曰:「止此三德,為更有德。」蓋哲宗自臨禦,淵默不言,岩叟喜聞之,因欲風諫,退而上疏曰:「三德者,人君之大本,得之則治,失之則亂,不可須臾去者也。臣請別而言之。夫明是非于朝廷之上,判忠邪于多士之間,不以順己而忘其惡,不以逆己而遺其善,私求不徇于所愛,公議不遷于所憎。竭誠盡節者,任之當勿二;罔上盜寵者,棄之當勿疑。惜紀綱,謹法度,重典刑,戒姑息,此人主之正直也。遠聲色之好,絶盤遊之樂,勇于救天下之弊,果于斷天下之疑,邪說不能移,非道不能說,此人主之剛德也。居萬乘之尊而不驕,享四海之富而不溢,聰明有餘而處之若不足,俊傑並用而求之如不及,虛心以訪道,屈己以從諫,懼若臨淵,怯若履薄,此人主之柔德也。三者足以盡天下之要,在陛下力行何如耳。」岩叟因侍講,奏曰:「陛下退朝無事,不知何以消日?」哲宗曰:「看文字。對曰:「陛下以讀書為樂,天下幸甚。聖賢之學,非造次可成,須在積累。積累之要,在專與勤。屏絶它好,始可謂之專;久而不倦,始可謂之勤。願陛下特留聖意。」哲宗然之。
岩叟館伴遼賀正旦使耶律寬,寬求觀《元會儀》,岩叟曰:「此非外國所宜知。」止錄《笏記》與之,寬不敢求。進權吏部侍郎、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湖北諸蠻互出擾邊,無有寧歲,岩叟請專以疆事委荊南唐義問。遂自草檄文,喻義問以朝廷方敦尚恩信,勿為僥倖功賞之意,後遂安輯。
初,夏人遣使入貢,及為境上之議,故為此去彼來,牽致勞苦,每違期日。岩叟請預戒邊臣,夏違期,一不至則勿復應,自後不復敢違。質孤、勝如二堡,漢趙充國留屯之所,自元祐講和,在蘭州界內,夏以為形勝膏腴之地,力爭之。二堡若失,則蘭州、熙河遂危。延帥欲以二堡與夏,蘇轍主其議。及熙河、延安二捷同報,轍奏曰:「近邊奏稍頻,西人意在得二堡。今盛夏猶如此,入秋可虞,不若早定議。」意在與之也。岩叟曰:「形勢之地,豈可輕棄,不知既與,還不更求否?」太皇太后曰:「然。」議遂止。
夏人數萬侵定西之東、通遠之北,壞七厓匙堡,掠居人,轉侵涇原及河外鄜、府州,眾遂至十萬。熙帥范育偵伺夏右廂種落大抵趣河外,三疏請乘此進堡砦,築龕谷、勝如、相照、定西而東徑隴諾城。朝議未一,或欲以七巉經毀之地,皆以與夏。岩叟力言不可與,彼計得行,後患未已。因請遣官諭熙帥,即以戶部員外郎穆衍行視,築定遠以據要害。其調兵貲費,一從便宜,不必中覆。定遠遂城,皆岩叟之力。


  
拜中書舍人。滕甫帥太原,為走馬承受所撼,徙潁昌。岩叟封還詞頭,言:「進退帥臣,理宜重慎。今以小臣一言易之,使後人畏憚不自保,此風浸長,非委任安邊之福。」乃止。
復為樞密都承旨、權知開封府。舊以推、判官二人分左右廳,共治一事,多為異同,或累日不竟,吏疲于咨稟。岩叟創立逐官分治之法,自是署為令。都城群偷所聚,謂之「大房」,每區容數十百人,淵藪詭僻,不可勝究。岩叟令掩捕撤毀,隨輕重決之,根株一空。供備庫使曹續以產貿萬緡,市儈踰年負其半,續儘力不可取。一日啟戶,則所負皆在焉。驚扣其故,儈曰:「王公今日知府矣。」初,曹氏之隷韓絢與同隷訟,事連其主,就逮之。曹氏者,慈聖後之族也。岩叟言:「部曲相訟,不當論其主。今不惟長告訐之風,且傷孝治。慈聖仙遊未遠,一旦因廝役之過,使其子孫對吏,殆聖情有所不忍。」詔竄絢而絶其獄。岩叟常謂:「天下積欠多名,催免不一,公私費擾,乞隨等第多寡為催法。」朝廷乃定五年十科之令。


  
元祐六年,拜樞密直學士、簽書院事。入謝,太皇太后曰:「知卿才望,不次超用。」岩叟又再拜謝,進曰:「太后聽政以來,納諫從善,務合人心,所以朝廷清明,天下安靜。願信之勿疑,守之勿失。」復少進而西,奏哲宗曰:「陛下今日聖學,當深辨邪正。正人在朝,則朝廷安,邪人一進,便有不安之象。非謂一夫能然,蓋其類應之者眾,上下蔽蒙,不覺養成禍胎爾。」又進曰:「或聞有以君子小人參用之說告陛下者,不知果有之否?此乃深誤陛下也。自古君子小人,無參用之理。聖人但云:'君子在內,小人在外則泰,小人在內、君子在外則否。」小人既進,君子必引類而去。若君子與小人競進,則危亡之基也。此際不可不察。」兩宮深然之。
上清儲詳宮成,太皇太后謂輔臣曰:「此與皇帝皆出閣中物營之,以成先帝之志。」岩叟曰:「陛下不煩公,不勞民,真盛德事。然願自今以土木為戒。」又以宮成將戒肆赦,岩叟曰:「昔天禧中,祥源成,治平中,醴泉成,皆未嘗赦。古人有垂死諫君無赦者,此可見赦無益於聖治也。」
哲宗方選後,太皇太后曰:「今得狄諮女,年命以便,然為是庶出過房,事須評議。」岩叟進曰:「按《禮經·問名篇》,女家答曰:‘臣女,夫婦所生。’及外氏官諱,不識今者狄氏將何辭以進?」議遂寢。哲宗選後既定,太皇太后曰:「帝得賢后,有內助功,不是小事。」岩叟對曰:「內助雖後事,其正家須在皇帝。聖人言:‘正家而得天下’。當慎之於始。」太皇太后以是語哲宗者再。岩叟退取歷代後事可為法者,類為《中宮懿範》上之。
宰相劉摯、右丞蘇轍以人言求避位,岩叟曰:「元祐之初,排斥奸邪,緝熙聖治,摯與轍之功居多。原深察讒毀之意,重惜腹心之人,無輕其去就。」兩宮然之。後摯竟為御史鄭雍所擊,岩叟連上疏論救。摯去位,御史遂指為黨,罷為端明殿學士、知鄭州。言者猶未厭,太皇太后曰:「岩叟有大功,今日之命,出不獲已耳。」
明年,徙河陽,數月卒,年五十一。贈左正議大夫。紹聖初,追貶雷州別駕。司馬光以其進諫無隱,稱之曰:「吾寒心慄齒,憂在不測,公處之自如,至于再三,或累十數章,必行其言而後已。」為文語省理該,深得制誥體。有《易》、《詩》、《春秋傳》行于世。
鄭雍,字公肅,襄邑人。進士甲科,調兗州推官。韓琦上其文,召試秘閣校理、知太常禮院。英宗之喪,論宗室不當嫁娶,與時相忤,通判峽州,知池州,復還太常禮院,歷開封府判官。
熙寧、元豐間,更制變令,士大夫多違己以求合,雍獨靜默自守。改嘉王、岐王府記室參軍。神宗末年,二王既長,猶居禁中,雍獻四箴規戒,且諷使求出外邸。凡在邸七年,用久次,以轉運使秩留。宣仁後知其賢,及臨政,擢為起居郎,進中書舍人。
鄧潤甫除翰林承旨,雍當制。制未出,言事者五人交章攻之,換為侍讀學士。雍言:二職皆天下精選,以潤甫之過薄,不當革前命;以為奸邪,不當在經幄。今中外咸謂朝廷姑以是塞言者,如此則邪正何由可辨,善惡何由可明?若每事必待言,是賞罰之柄,不得已而行,非所以示信天下之道。」潤甫仍為承旨。周童乞以王安石配享神宗廟,雍言:「安石持國政,不能上副屬任,非先帝神明,遠而弗用,則其所敗壞,可勝言哉!今穜以小臣輒肆橫議,願正其罪。」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