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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P 71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71 / 712
類別:經濟

 

國富論

作者:亞當史密斯
第71,共712。
 一國所獲的財富,如已達到它的土壤、氣候和相對於他國而言的位置所允許獲得的限度,因而沒有再進步的可能,但尚未退步,那末,在這種狀態下,它的勞動工資及資本利潤也許都非常的低。一國人口的繁殖,如已完全達到其領土所可維持或其資本所可雇用的限度,那末,在這種狀態下,職業上的競爭必然非常激烈,使勞動工資低落到僅足維持現有勞動者人數,而且由於人口已經非常稠密,也不可能再有增加。一國的資本,如與國內各種必須經營的行業所需要的資本相比,已達到飽和程度,那末各種行業所使用的資本,就達到各行業的性質和範圍所允許使用的程度。這樣,各地方的競爭就大到無可再大,而普通利潤便小到無可再小。
 然而,也許沒有一個國家的財富曾經達到這種程度。中國似乎長期處於靜止狀態,其財富也許在許久以前已完全達到該國法律制度所允許有的限度,但若易以其他法制,那末該國土壤、氣候和位置所可允許的限度,可能比上述限度大得多。一個忽視或鄙視國外貿易、只允許外國船舶駛入一二港口的國家,不能經營在不同法制下所可經營的那麼多交易。此外,在富者或大資本家在很大程度上享有安全,而貧者或小資本家不但不能安全,而且隨時都可能被下級官吏借口執行法律而強加掠奪的國家,國內所經營的各種行業,都不能按照各種行業的性質和範圍所能容納的程度,投下足夠多的資本。在各種行業上,壓迫貧者,必然使富者的壟斷成為制度。富者壟斷行業,就能獲有極大利潤。所以,中國的普通利息率,據說是百分之十二,而資本的普通利潤,必須足夠擔負這樣高的利息。
 一國法律上的缺陷,有時會使其利息率增高到大大超過它的貧富狀況所需要的程度。它的法律如果不強制人們履行契約,那就使一切借款人所處的地位,和法制修明國家中破產者或信用不好者的地位相差不遠。出借人收回借款的不確定性,就使他索取破產者在借款時通常需要出的那麼高的利息。在侵略羅馬帝國西部各地的未開化民族中,有許久,契約的履行與否只憑當事者的信義,他們王朝的裁判所很少過問此事。當時利息率達到那麼高,恐怕這也是一部分原因。


  
 要是法規完全禁止利息,那也不能收到效果。許多人必須借入資金;而出借人,不僅對於這筆資金的使用,要求相當的報酬,而且對於回避法律的困難和危險,也要求相當的補償。孟德斯鳩說,一切回數國利息率之所以高,並不是圇為他們貧窮,而是部分因為法律禁止利息,部分因為貸金難於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