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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P 327


作者:宋濂
頁數:327 / 348
類別:歷史

 

元史 上

作者:宋濂
第327,共348。
社稷祭服:青羅袍一百二十三,白紗中單一百三十三,紅梅花羅裙一百二十三,藍織錦銅環綬紳二,紅織錦銅環綬紳一百一十七,紅織錦玉環綬紳四,紅梅花羅蔽膝一百二十三,革履一百二十三,白綾襪一百二十三,白羅方心曲領一百二十三,黃綾帶一百二十三,佩一百二十三,銅珩璜者一百一十九,玉珩璜者四,藍素苧絲帶一百二十三,銀帶四,銅帶一百一十九,冠一百二十三,水角簪金梁冠一百七,紗冠一十,獬豸冠二,籠巾紗冠四,木笏一百二十三,紫羅公服一百二十三,黑漆幞頭一百二十三,展角全二色羅插領一百二十三,鍍金銅荔枝帶一十,角帶一百一十三,象笏一十三枝,木笏一百一十枝,黃絹單包復一百二十三,紫苧絲抹口青氈襪一百一十三,皁靴一百二十三,窄紫羅衫三十,黑漆幞頭三十,銅束帶三十,黃絹單包復三十,皁靴三十,紫苧絲抹口青氈襪三十。
宣聖廟祭服:獻官法服,七梁冠三,簪全。  鴉青袍三,絨錦綬紳三,各帶青絨網並銅環二。  方心曲領三,藍結帶三,銅佩三,紅羅裙三,白絹中單三,紅羅蔽膝三,革履三。白絹襪全。
執事儒服,軟角唐巾,白襕插領,黃鞓角帶,皁靴,各九十有八。
曲阜祭服,連蟬冠四十有三,七梁冠三,五梁冠三十有六,三梁冠四,皁苧絲鞋三十有六兩,舒角幞頭二,軟角唐巾四十,角簪四十有三,冠纓四十有三副,凡八十有六條。  象牙笏七,木笏三十有八,玉珮七,凡十有四系。  銅佩三十有六,凡七十有二系。  帶八十有五,藍鞓帶七,紅鞋帶三十有六,烏角帶二,黃鞓帶、烏角偏帶四十,大紅金綬結帶七,上用玉環十有四。  青羅大袖裌衣七,紫羅公服二,褐羅大袖衣三十有六,白羅衫四十, 白絹中單三十有六,白紗中單七,大紅羅夾蔽膝七,大紅夾裳、緋紅羅夾蔽膝三十有六,緋紅夾裳四,黃羅夾裳三十有六,黃羅大帶七,白羅方心曲領七,紅羅綬帶七,黃絹大帶三十有六,皁靴、白羊毳襪各四十有二對,大紅羅鞋七兩,白絹夾襪四十有三兩。


  
質孫,漢言一色服也,內庭大宴則服之。冬夏之服不同,然無定製。凡勛戚大臣近侍,賜則服之。下至于樂工衛士,皆有其服。精粗之制,上下之別,雖不同,總謂之質孫雲。
天子質孫,冬之服凡十有一等,服納石失、金錦也。  怯綿裡,翦茸也。 則冠金錦暖帽。服大紅、桃紅、紫藍、綠寶裡,寶裡,服之有襕者也。  則冠七寶重頂冠。服紅黃粉皮,則冠紅金褡子暖帽。服白粉皮,則冠白金褡子暖帽。服銀鼠,則冠銀鼠暖帽,其上並加銀鼠比肩。俗稱曰襻子答忽。  夏之服凡十有五等,服答納都納石失,綴大珠于金錦。  則冠寶頂金鳳鈸笠。服速不都納石失,綴小珠于金錦。  則冠珠子卷雲冠。服納石失,則帽亦如之。服大紅珠寶裡紅毛子答納,則冠珠緣邊鈸笠。服白毛子金絲寶裡,則冠白藤寶貝帽。服駝褐毛子,則帽亦如之。服大紅、綠、藍、銀褐、棗褐、金綉龍五色羅,則冠金鳳頂笠,各隨其服之色。服金龍青羅,則冠金鳳頂漆紗冠。服珠子褐七寶珠龍褡子,則冠黃牙忽寶貝珠子帶後檐帽。服青速夫金絲襕子,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  則冠七寶漆紗帶後檐帽。
百官質孫,冬之服凡九等,大紅納石失一,大紅怯綿裡一,大紅冠素一,桃紅、藍、綠官素各一,紫、黃、鴉青各一。夏之服凡十有四等,素納石失一,聚綫寶里納石失一,棗褐渾金間絲蛤珠一,大紅官素帶寶裡一,大紅明珠褡子一,桃紅、藍、綠、銀褐各一,高麗鴉青雲袖羅一,駝褐、茜紅、白毛子各一,鴉青官素帶寶裡一。
百官公服:
公服,制以羅,大袖,盤領,俱右衽。一品紫,大獨科花,徑五寸。二品小獨科花,徑三寸。三品散答花,徑二寸,無枝葉。四品、五品小雜花,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緋羅小雜花,徑一寸。八品、九品綠羅,無文。
幞頭,漆紗為之,展其角。
笏,制以牙,上圓下方。或以銀杏木為之。
偏帶,正從一品以玉,或花,或素。二品以花犀。三品、四品以黃金為荔枝。五品以下以烏犀。並八胯,鞓用硃革。
靴,以皁皮為之。
儀衛服色:
交角幞頭,其制,巾後交折其角。
鳳翅幞頭,制如唐巾,兩角上曲,而作雲頭,兩旁覆以兩金鳳翅。
學士帽,制如唐巾,兩角如匙頭下垂。
唐巾,制如幞頭,而撱其角,兩角上曲作雲頭。
控鶴幞頭,制如交角,金鏤其額。


  
花角幞頭,制如控鶴幞頭,兩角及額上,簇象生雜花。
錦帽,制以漆紗,後幅兩旁,前拱而高,中下,後畫連錢錦,前額作聚文。
平巾幘,黑漆革為之,形如進賢冠之籠巾,或以青,或以白。
武弁,制以皮,加漆。
甲騎冠,制以皮,加黑漆,雌黃為緣。
抹額,制以緋羅,綉寶花。
巾,制以絁,五色,畫寶相花。
兜鍪,制以皮,金涂五色,各隨其甲。
襯甲,制如雲肩,青錦質,緣以白錦,衷以氈,裡以白絹。
雲肩,制如四垂雲,青緣,黃羅五色,嵌金為之。
裲襠,制如衫。
襯袍,制用緋錦,武士所以衤易裲襠。
士卒袍,制以絹絁,繪寶相花。
窄袖袍,制以羅或絁。
辮綫襖,制如窄袖衫,腰作辮綫細折。
控鶴襖,制以青緋二色錦,圓答寶相花。
窄袖襖,長行輿士所服,紺緅色。
樂工襖,制以緋錦,明珠琵琶窄袖,辮綫細折。
甲,覆膊、掩心、扞背、扞股,制以皮,或為虎文、獅子文,或施金鎧銷子文。
臂鞲,制以錦,綠絹為裡,有雙帶。
錦螣蛇,束麻長一丈一尺,裹以紅錦。
束帶,紅鞓雙獺尾,黃金涂銅胯,余同腰帶而狹小。
縧環,制以銅,黃金涂之。
汗胯,制以青錦,緣以銀褐錦,或綉撲獸,間以雲氣。
行縢,以絹為之。
鞋,制以麻。
翁鞋,制以皮為履,而長其靿,縛於行縢之內。
雲頭靴,制以皮,幫嵌雲朵,頭作雲象,翁束于脛。
服色等第:仁宗延祐元年冬十有二月,定服色等第,詔曰:「比年以來,所在士民,靡麗相尚,尊卑混淆,僭禮費財,朕所不取。貴賤有章,益明國製,儉奢中節,可阜民財。」命中書省定立服色等第于後。
一,蒙古人不在禁限,及見當怯薛諸色人等,亦不在禁限,惟不許服龍鳳文。龍謂五爪二角者。
一,職官除龍鳳文外,一品、二品服渾金花,三品服金褡子,四品、五品服雲袖帶襕,六品、七品服六花,八品、九品服四花。職事散官從一高。  繫腰,五品以下許用銀,並減鐵。
一,命婦衣服,一品至三品服渾金,四品、五品服金褡子,六品以下惟服銷金,並金紗褡子。首飾,一品至三品許用金珠寶玉,四品、五品用金玉珍珠,六品以下用金,惟耳環用珠玉。同籍不限親疏,期親雖別籍,並出嫁同。
一,器皿,謂茶酒器。  除鈒造龍鳳文不得使用外,一品至三品許用金玉,四品、五品惟台盞用金,六品以下台盞用鍍金,余並用銀。
一,帳幕,除不得用赭黃龍鳳文外,一品至三品許用金花刺繡紗羅,四品、五品用刺繡紗羅,六品以下用素紗羅。
一,車輿,除不得用龍鳳文外,一品至三品許用間金妝飾銀螭頭、綉帶,青幔,四品、五品用素獅頭、綉帶、青幔,六品至九品用素雲頭、素帶、青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