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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P 333


作者:黃宗羲
頁數:333 / 462
類別:中國哲學

 

作者:黃宗羲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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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陰陽之論,予幼聞其名而未知其實,反覆乎周,程、張、邵之書,出入乎佛、老、醫、卜之說者,將二十年。至三十八歲,玩伏羲卦象而驗之以造化之道,乃若有得。惜諸儒之論,皆失其真也,欲着述以明之,以其非日用所急,且恐啟爭端也,藏之中心,蓋十五年於今矣。間與一二知己談之,而鄒東郭先生屬予筆之成書,因略書數條告之。

王浚川、許函谷復有所疑,且予着述之本指亦未明也,乃補書三條於內。嗚呼!性命之難言也尚矣,一己之見,安敢必他人之皆我從哉?引伸觸類,正誤糾失,蓋有待乎世之君子焉!嘉靖五年九月朔日敘。

造化之道,一陰一陽而已矣。陽動陰靜,陽明陰晦,陽有知陰無知,陰有形陽無形,陽無體以陰為體,陰無用待陽而用。二者相合,則物生;相離,則物死。微哉,微哉!通於其說,則鬼神之幽,人物之着,與夫天文、地理、醫卜、方技、仙佛之藴,一以貫之而無遺矣。

(右《第一章》)

天為陽地為陰,火為陽水為陰,天,陽之陽也,故神而無形;地,陰之陰也,故形而不神;火,陽之陰也,故可見,然初無形也;水,陰之陽也,故能化,然終無知也。天變而為風,地變而為山,火變而為雷,水變而為澤,雨雪霜露,皆澤之類也。觀八卦之象,則可知矣。(右《第二章》)



  
火陽也,其盛在天;水陰也,其盛在地。蓋各從其類也。何以明之?日為火之精,月為水之精。日近則為溫為暑,火偏盛也;日遠則為涼為寒,水偏盛也。

四時之變,於是乎主矣。地雖有火,而不能為溫暑,天雖有水,而不能為寒涼,故曰其盛各有在也。(右《第三章》)

或曰「水陰也,流而不息,安在其為靜乎?」曰:「流非水之本然也,水體凝而性靜者也。其融,火化之也;其流,天運之也。天火無形實為陰樞,而人不能見也,故謂水為動,誤矣。何以明之?水氣為寒,寒甚則冰,非有待於外也,水自遂其性耳。


  

然則水之為靜也,昭昭矣。」(右《第四章》)

或曰:「天有定形,故日月星宿之麗於天者,萬古不易。今謂天無形,殆未可乎?」曰:「此不難知也。既天有定形,日月五星,又何以有盈縮之異乎?若謂日月五星雖麗於天,而不為天所拘,故有盈縮之異,不知上何所繫?下何所承?乃萬古而不墜乎?蓋天陽氣也,動而不息,其行至健,日月五星皆運於天者也。天行有常,故日月星宿,萬古不易,其有盈縮,則以象有大小,天運之有難易也。

譬之浮物於水,小者順流而去,故疾;中者少遲;大者愈遲。其勢則然也。如此則謂天有定形者,其惑可解。謂天左旋,日月五星右轉者,其說不攻而自破矣。」(右《第五章》)

或曰;「天地水火恐未足以盡造化之藴,不如以陰陽統之。」予竊以為陰陽者虛名也,天地水火者實體也,二而一者也。謂天地水火未足以盡造化之藴,此特未之察耳。蓋人知水之為水,而不知寒涼潤澤皆水也;人知火之為火,而不知溫熱光明皆火也。

天宰之以神,地載之以形,水火二者交會變化於其間,萬物由是而生,由是而死,造化之能事畢矣。自此之外,豈復有餘藴乎?(右《第六章》)

或曰:「《乾》靜專而動直,《坤》靜翕而動闢,《易大傳》也。今謂天專為動,地專為靜,何居?」曰:「《易大傳》之文,為乾坤交不交而言也。乾有時而不交坤,故謂之靜,然其本體之動者,自若也。坤有時而受乾之交,故謂之動,然其本體之靜者,亦自若也。

觀天地則可知矣,夫何疑乎?」(右《第七章》)

或曰:「《易大傳》謂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今謂天為陽,地為陰,不亦異乎?」曰:「乾,陽物也,其象為天;坤,陰物也,其象為地。茲非《易》道之彰彰者乎?」曰:「言若是之不同,何也?」曰:「各有指也。火,陽也,雖附於天而未嘗不行於地;水,陰也,雖附於地而未嘗不行於天。

水火者,天地之二用也,故天有陰陽,地有柔剛,默識而旁通之,則並行而不悖矣。」(右《第八章》)

或曰:「周子之太極何如?」曰:「非吾之所知也。其說謂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自今觀之,則天陽之動者也,果何時動極而靜乎?地陰之靜者也,果何時靜極而動乎?天不能生地,水不能生火,無愚智皆知之,乃謂陰陽相生,不亦誤乎?蓋天地水火,雖渾然而不可離,實燦然而不可亂。先儒但見其不相離,而未察其不可亂也,故立論混而無別。

愚竊以為陰之與陽,謂之相依則可,謂之相生則不可。」(右《第九章》)

或曰:「何謂太極?」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道,太極也。」「周子之論何如?」曰:「似矣,而實非也。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則固謂太極不外乎陰陽,而陰陽不外乎五行矣。自今論之,水,水也,火,火也,金木水火土之交,變也。

土,地也,天安在乎?有地而無天,謂之造化之全,可乎?」一曰:「天太極也,故朱子以上天之載釋太極,以天道流行釋陰陽,豈可謂之有地而無天乎?」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之中有乾有坤,則天地皆太極之分體明矣。以天為太極之全體,而地為天之分體,豈不誤甚矣哉?《太極圖》為性理之首,而其失有如此者,故不可不辨。」(右《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