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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P 380


作者:畢沅
頁數:380 / 489
類別:中國古代史

 

作者:畢沅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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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庚子,夏主秉常遣使入貢,表乞綏州城,願依舊約。詔答曰:「前已降詔,更不令交塞門、安遠二砦,綏州亦不給還,今復何議!俟定界畢別進誓表日,頒誓詔,恩賜如舊。」

癸印,增選人俸;鬻諸路坊場河渡,募人承買,收取其利,一歲得錢六百九十八萬餘緡,谷帛九十七萬石、匹有奇。

冬,十月,壬子朔,罷差役法,使民出錢募役。

立選人及任子出官試律令法。

乙卯,遼主如醫巫閭山。



  
丙辰,置樞密院檢詳官。

庚申,以鮮于侁為利州轉運副使。

初,助役法行,詔監司各定所部助役錢數。利州路轉運使李瑜欲定四十萬。侁時為判官,爭之曰:「利州民貧地瘠,半此可矣。」瑜不從,遂各為奏。時諸路役書皆未就,帝是侁議,諭司農曾布,使頒以為田式,因黜瑜而擢侁副使兼提舉常平。侁素惡王安石,及安石用事,侁乃上書,論時政可憂可嘆,其逆治體而召民怨者,不可概舉。其意專指安石,安石怒,毀短之。帝稱其文學可用,安石曰:「何以知之?」帝曰:「有章奏在。」安石乃不敢言。既為副使,部民不請青苗錢,安石遣吏詰之,侁曰:「青苗之法,願取則與。民自不願,豈能強之哉!」

戊辰,立太學生三舍法。初,國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孫應廕者為之,太學生以八品以下子孫及庶人之俊異者為之;試論策經義如進士法。及帝即位,垂意儒學,自京師至郡縣既皆有學,歲時月各有試程,其藝能以差次升舍,其最優者為上舍,免發解及禮部試而特賜之第,遂專以此取士。又累增太學內捨生至九百人。至是侍御史鄧綰言:「國家治平百餘年,雖有國子監,僅容釋奠齋庖,而生員無所容。至于太學,未嘗營建,止假錫慶院廊廡數十間,生員才三百人。請以錫慶院為太學,仍修武王廟為右學,上以擬三王、四代膠庠序學東西左右之制。」乃詔盡以錫慶院及朝集院西廡建講書堂,齋舍、直廬略具。自主判官外,增置進講為十員,率二員共講一經,令中書磷選或主判官奉舉。厘生員為三等:始入太學為外舍,初不限員,後定額七百人;外舍升內舍,員二百;內舍升上舍,員一百。各執一經,從所講官受學,月考試其業,優等以次升上舍,免發解及禮部試,召試賜第。其正、錄、學諭,以上捨生為之,經各二員。學行卓異者,主判、直講復薦于中書,奏除官。

初,蘇頌子嘉在太學,國子監直講顏復嘗策問王莽、後周變法事,嘉極論其非,擢優等;蘇液密寫以示曾布曰:「此輩倡和,非毀時政。」布大怒,責張璪曰:「君以諫官判監,學官與生徒非毀時政,而竟不彈劾!」遂以告王安石。安石大怒,盡逐諸學官,以李定、常秩同判監;選用學官,非執政所喜者不與。陸佃、黎宗孟、葉濤、曾肇、沈季長與選。季長,安石妹婿;濤,其侄婿;佃,門人;肇,布弟也。佃等夜在安石齋受口義,旦至學講之,無一語出己。其設三舍,蓋亦欲引用其黨也。


  

遼主謁乾陵。

壬申,以西京國子監教授王安國為崇文院校書。安國官滿至京師,帝以其兄安石故,賜對。帝曰:「漢文帝何如主?」對曰:「三代以後未有也。」帝曰:「但恨其才不能立法更制爾。」對曰:「文帝自代來,定變俄頃,恐無才者不能。至用賈誼言,待群臣有節,專務以德化民,海內興于禮樂,幾致刑措,則文帝加有才一等矣。」帝曰:「王猛佐苻堅,以蕞爾國而令必行;今天下之大,不能使人,何也?」曰:「猛教堅以峻刑,致秦祚不傳世。今小人必有以是誤陛下者。誠以堯、舜、三代為法,則下豈有不從者乎?」又問:「卿兄秉政,外論謂何?」曰:「恨知人不明,聚斂太急。」帝不悅。安國嘗力諫安石,以天下洶洶不樂新法,皆歸咎于兄,恐為家禍,安石不聽。

丙子,詔:「罪人配流遇冬者,至仲春乃遣。」

庚辰,遼詔百官廷議軍國事。

十一月,甲申,詔蠲天下見欠貸糧,總計米一百六十六萬八千餘石,錢十一萬七千餘緡。百姓聞詔,莫不稱慶。

丁亥,作中太一宮;從司天冬宮正周琮言也。

戊子,遼免南京流民租。己丑,賑饒州饑民。

壬寅,開洪澤湖,達于淮。

十二月,辛亥朔,詔增賜國子監錢四千緡。

壬子,遼以契丹行營都部署耶律呼敦知北院樞密使事,以知北院樞密使事蕭惟信為南府宰相兼契丹行宮都部署。

丁己,遼主命漢人行宮都部署李仲禧、北院宣徽使劉霖、樞密副使王觀、都承旨楊興功俱賜國姓。

戊午,歸夏俘。

己未,安定郡王從式卒。

丙寅,省諸路廂軍。

乙亥,崇義公柴詠致仕,子若納襲封。

戊寅,回鶻貢于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