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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P 443


作者:畢沅
頁數:443 / 489
類別:中國古代史

 

作者:畢沅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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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壬寅,詔:「文彥博特授太師、平章軍國重事。以門下侍郎呂公着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太皇太后欲用彥博為右相,劉摯、王覿並言彥博春秋高,不可為三省長官。朱光庭亦三上章,以為:「彥博師臣,不宜煩以吏事。若右相,則呂公着、韓維、范純仁皆可為之。」帝問司馬光,光對曰:「若令彥博以太師平章軍國重事,亦足尊老成矣。」又言宜為右相者莫如呂公着,帝皆聽之。又詔:「彥博一月兩赴經筵,六日一入朝,因至都堂與輔臣議事;如遇有軍國機要,即不限時日,並令入預參決。」

先是執政官每三五日一聚都堂,吏目抱文書歷諸廳白之,故為長者得以專決,同列難盡爭也。光嘗懇蔡確,欲數會議,庶各盡所見,而確終不許。公着既秉政,乃日聚都堂,長貳並得議事,遂為定製。

乙巳,詔戶部裁冗費,着為令。

黜內侍李憲等於外。

劉摯言:「宦者李憲,貪功生事,漁斂生民膏血,興靈、夏之役,首違師期,乃頓兵蘭州,遺患今日。王中正將兵二十萬出河東,逗留違詔,精卒勁騎,死亡殆盡。宋用臣董大工役,侵陵官司,誅求小民,奪其衣食之路。石得一領皇城司,縱遣伺者,飛書朝上則墓入狴犴,朝士都人相顧以目者殆十年。此四人者,權勢烽焰,張灼中外,幸而先帝神武,足以鎮厭,不然,其為禍豈減漢、唐宦者哉!」侍御史林旦亦以為言。詔並降官,憲、中正、得一提舉宮觀,用臣監太平州稅務。



  
辛亥,文彥博入對,命其子貽慶扶掖上殿,賜貽慶金紫章服。

揚王顥、荊王頵並特授太尉。


  

司馬光請立經明行修科,歲委升朝文武各舉所知,以勉厲天下,使敦士行,以示不專取文學之意。若所舉人違犯名數,必坐舉主毋赦。於是詔:「自今凡遇科舉,令升朝官各舉經明行修之士一人,俟登第日,與升甲。罷謁禁之制。」

知誠州周士隆撫納谿峒民一千三百餘戶,賜士隆銀帛。

癸丑,三省言:「尚書六曹,職事閒劇不等,今欲減定,以主客兼膳部,職方兼庫部,都官兼司門,屯田兼虞部,定為三十五員。」又言:「常平奏春秋斂散,以陳易新,及歲饑賑貸,主司並依法推行。降貸常平錢谷,絲麥豐熟,隨夏稅先納所輸之半,願並納者,止出息一分。」並從之。

五月,丁巳朔,以資政殿大學士兼侍讀韓維為門下侍郎。

罷諸路重祿,復熙寧前舊制。

遼自馬群太保蕭托輝括群牧實數以定籍,厥後柬冊國歲貢千匹,女真諸國及鐵驪諸部歲貢良馬,仍禁朔州路鬻羊馬于南朝,吐渾、黨項鬻馬于西夏,以故牧馬蕃息,多至百有餘萬。遼主賞群牧官,以次進階。

庚申,夏國遣使來賀即位。

壬戌,詔侍從、台官、監司各舉縣令一人。

丁卯,劉摯上疏曰:「學校為育材首善之地,教化所從出,非行法之所。雖群居眾聚,帥而齊之,不可無法,亦有禮義存焉。先帝養士之盛,比隆三代。然太學屢起獄訟,有司緣此造為法禁,煩苛甚于治獄,條目多於防盜,上下疑貳,以求苟免。尤可怪者,博士、諸生禁不相見,教諭無所施,質問無所從,月巡所隷之齋而已。齋舍既不一,隨經分隷,則又《易》博士兼巡《禮》齋,《詩》博士兼巡《書》齋,所至備禮請問,相與揖諾,亦或不交一言而退,以防私請,以杜賄賂。學校如此,豈先帝所以造士之意哉!願罷其制。」戊辰,詔孫覺、顧臨、程頤同國子監長貳修立太學條制。

己巳,幸揚王、荊王第,官其子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