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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P 583


作者:馬克思
頁數:583 / 772
類別:古典經濟學

 

作者:馬克思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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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第二,銀行的借貸資本還包括可由銀行貸放的貨幣資本家的存款。此外,隨着銀行制度的發展,特別是自從銀行對存款支付利息以來,一切階級的貨幣積蓄和暫時不用的貨幣,都會存入銀行。現在銀行對小額儲蓄要收費。小的金額是不能單獨作為貨幣資本發揮作用的,453但它們結合成為巨額,就形成一個貨幣力量。
這種收集小金額的活動是銀行制度的特殊作用,應當把這種作用同銀行在真正貨幣資本家和借款人之間的中介作用區別開來。最後,各種只是逐漸花費的收入也會存入銀行。
貸放(這裡我們只考察真正的商業信用)是通過匯票的貼現——使匯票在到期以前轉化成貨幣——來進行的,是通過不同形式的貸款,即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直接貸款,以有息證券、國家證券、各種股票作抵押的貸款,特別是以提單、棧單及其他各種證明商品所有權的單據作抵押的貸款來進行的,是通過存款透支等等來進行的。
銀行家提供的信用,可以採取不同的形式,例如:向其他銀行開出匯票、支票,開立同樣的信用賬戶,最後,對擁有鈔票發行權的銀行來說,是發行本行的銀行券。銀行券無非是向銀行家開出的、持票人隨時可以兌現的、由銀行家用來代替私人匯票的一種匯票。最後這一種信用形式在外行人看來特別令人注目和重要,首先因為這種信用貨幣會由單純的商業流通進入一般的流通,並在那裡作為貨幣執行職能;還因為在大多數國家裡,發行銀行券的主要銀行,作為國家銀行和私人銀行之間的奇特的混合物,事實上有國家的信用作為後盾,它們的銀行券在不同程度上是合法的支付手段;因為在這裡可以明顯看到的是,銀行家經營的是信用本身,而銀行券不過是流通的信用符號。但銀行家也經營一切其他形式的信用,甚至貸放存在他那裡的貨幣現金。
實際上,銀行券只形成批發商業的鑄幣,而對銀行來說具有最重要意義的始終是存款。蘇格蘭的銀行提供了最好的證明。
對我們的目的來說,我們不需要更詳細地考察各種特殊的信454用機構和銀行本身的各種特殊形式。
「銀行家的業務……可以分成兩部分……1.從那些不能直接運用資本的人那裡收集資本,把它分配給或轉移給能夠運用它的人。2.從顧客的收入接受存款,並在顧客需要把它用於消費的時候,如數付給他們。前者是資本的流通,後者是貨幣(currency)的流通。」——「前者是一方面集中資本,另一方面分配資本;後者是為周圍地區的地方需要而調節流通。」——圖克《對貨幣流通規律的研究》第3637頁。


  
第二十八章 ,我們將回過頭來討論這一段話。
《委員會報告》第八卷,《商業危機》第二冊第一部分,18471848年,附證詞。——(以下題為:《商業危機》,18471848年)。四十年代,在倫敦進行匯票貼現時,通常不是用銀行券,而是用一個銀行向另一個銀行開出的以二十一天為期的匯票(地方銀行家約·皮斯的證詞,第4636號和4645號)。同一個報告中說,在貨幣短缺時,銀行家總是習慣于用這種匯票付給他的顧客。
如果受款人想要銀行券,他就只好把這種匯票再拿去貼現。對銀行來說,這等於取得了造幣的特權。瓊斯·勞埃德公司「長期以來」,每當貨幣短缺,利息率達到5%以上的時候,就用這個方法來支付。顧客也高興接受這種銀行家的匯票,因為瓊斯·勞埃德公司的匯票比自己的匯票更容易貼現。


  
此外,這種匯票往往經過了二十個人到三十個人的手。(同上,第901905992號)
這一切形式的作用,都在於使支付要求權可以轉移。
「几乎每種信用形式都不時地執行貨幣的職能;不管這種形式是銀行券,是匯票,還是支票,過程本質上都是一樣的,結果本質上也是一樣的。」——富拉頓《論通貨的調整》1845年倫敦增訂第2版第38頁。——「銀行券是信用的零錢。」(第51頁)
以下的話,引自詹·威·吉爾巴特《銀行業的歷史和原理》455(1834年倫敦版):
「銀行的資本包括兩部分:投資(invested capital)和借入的銀行資本(banking capital)。」(第117頁)「銀行資本或借入資本是通過以下三條途逕取得的:1.接受存款;2.發行本行的銀行券;3.開出匯票。如果有一個人貸給我100鎊而不要任何報酬,我又把這100鎊按4%的利息貸給另一個人,那我就會在一年中由這筆交易賺到4鎊。同樣,如果別人願意接受我的支付憑據<I promise to pay[我保證支付]是英國銀行券的普通公式>,到年終時把它付還給我,再為此付給我4%的利息,象我真的曾經貸給他100鎊一樣,那我也會由這筆交易賺到4鎊;又如果一個地方城市的某人交給我100鎊,條件是二十一天以後我把這筆錢付給倫敦的某個第三者,那我在這個期間內能夠由這筆錢賺到的利息都是我的利潤。
以上就是關於銀行的經營和通過存款、銀行券和匯票而建立銀行資本的方法的一個概述。」(第117頁)「一個銀行家的利潤,一般地說與他的借入資本或銀行資本的數額成比例。要確定銀行的實際利潤,就必須從總利潤中扣除投資的利息。餘額就是銀行利潤。」(第118頁)「銀行家是把別人的貨幣貸給他的顧客。」(第146頁)「正是那些不發行銀行券的銀行家,用匯票貼現的方法來建立銀行資本。他們借助貼現業務來增加自己的存款。倫敦的銀行家只為自己的存戶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