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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P 225


作者:蘇東坡
頁數:225 / 463
類別:古典詩

 

作者:蘇東坡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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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趙郡蘇軾子瞻之乳母任氏,名采蓮,眉之眉山人。父遂,母李氏。事先夫人三十有五年,工巧勤儉,至老不衰。乳亡姊八娘與軾,養視軾之子邁、迨、過,皆有恩勞。從軾官于杭、密、徐、湖,謫于黃。元豐三年八月壬寅,卒於黃之臨皋亭,享年七十有二。十月壬午,葬于黃之東阜黃岡縣之北。銘曰:

生有以養之,不必其子也。死有以葬之,不必其裡也。我祭其從與享之,其魂氣無不之也。

【保母楊氏墓誌銘】

先夫人之妾楊氏,名金蟬,眉山人。年三十,始隷蘇氏,頽然順善也。為弟轍子由保母。年六十八,熙寧十年六月己丑,卒於徐州,屬纊不亂。子由官于宋,載其柩殯于開元寺。後八年,軾自黃遷汝過宋,葬之於宋東南三里廣壽院之西,實元豐八年二月壬午也。銘曰:

百世之後,陵谷易位,知其為蘇子之保母,尚勿毀也。



  
【朝雲墓誌銘】

東坡先生侍妾曰朝雲,字子霞,姓王氏,錢塘人。敏而好義,事先生二十有三年,忠敬若一。紹聖三年七月壬辰,卒於惠州,年三十四。八月庚申,葬之豐湖之上棲禪山寺之東南。生子遁,未期而夭。蓋常從比丘尼義沖學佛法,亦粗識大意。且死,誦《金剛經》四句偈以絶。銘曰:


  

浮屠是瞻,伽藍是依。如汝宿心,惟佛之歸。

●卷九十

◎行狀二首

【司馬溫公行狀】

曾祖政,贈太子太保。曾祖母薛氏,贈溫國太夫人。祖炫,試秘書省校書郎,知耀州富平縣事,贈太子太傅。祖母皇甫氏,贈溫國太夫人。父池,尚書吏部郎中,充天章閣待制,贈太師,追封溫國公。母聶氏,贈溫國太夫人。公諱光,字君實,其先河內人,晉安平獻王孚之後。王之裔孫征東大將軍陽,始葬今陝州夏縣涑水鄉,子孫因家焉。自高祖、曾祖皆以五代衰亂不仕。富平府君始舉進士,沒于縣令。皆以氣節聞于鄉裡。而天章公以文學行義事真宗、仁宗為轉運使,御史,知雜事,三司副使,歷知鳳翔、河中、同、杭、虢、晉六州,以清直仁厚聞于天下,號稱一時名臣。

公自兒童,凜然如成人。七歲聞講《左氏春秋》,大愛之,退為家人講,即了其大義。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饑渴寒暑。年十五,書無所不通。文辭醇深,有西漢風。天章公當任子,次及公,公推與二從兄,然後受補郊社齋郎,再奏,將作監主簿。年二十,舉進士甲科。改奉禮郎。以天章公在杭,辭所遷官,求籤書蘇州判官事以便親,許之。未上,丁太夫人憂。未除,丁天章公憂。執喪累年,毀瘠如禮。服除,簽書武成軍判官事,改大理評事,為國子直講,遷本寺丞。

故相龐籍名知人,始與天章公游,見公而奇之,及是為樞密副使,薦公召試館閣校勘,同知太常禮院。中官麥允言死,詔以允言有軍功,特給鹵簿。公言:「孔子不以名器假人,繁纓以朝,且猶不可,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勛大勞,而贈以三公之官,給以一品鹵簿,其為繁纓,不亦大乎?」故相夏竦卒,詔賜謚文正。公言:「謚之美者,極于文正,竦何人,可以當此!」書再上,改謚文莊。遷殿中丞,除史館檢討,修日曆,改集賢校理。龐籍為鄆州,徙并州,皆闢公通判州事。公感籍知己,為儘力。

時趙元昊始臣,河東貧甚,官苦貴糴,而民疲于遠輸。麟州窟野,河西多良田,皆故漢地,公私雜耕。天聖中,始禁田河西者,虜乃得稍蠶食其地,俯窺麟州,為河東憂。籍請公按視。公為畫五策:「宜因州中舊兵,益禁兵三千,廂兵五百,築二堡河西,可使堡外三十里虜不敢田,則州西六十里無虜矣。募民有能耕麟州閒田者,復其稅役十五年,能耕窟野、河西者,長復之,耕者必眾,官雖無所得,而糴自賤,可以漸紓河東之民。」籍移麟州,如公言。而兵官郭恩勇且狂,夜開城門,引千餘人渡河,載酒食,不為戰備,遇敵死之。議者歸罪于籍,罷節度使知青州。公守闕,三上書,乞獨坐其事,不報。籍初不以此望公,而公深以自咎。籍既沒,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子如昆弟,時人兩賢之。

改太常博士,祠部員外郎,直秘閣、判吏部南曹,遷開封府推官,賜五品服。交趾貢異獸,謂之麟。公言:「真偽不可知,使其真,非自然而至,不足為瑞。若偽,為遠夷笑,願厚賜其使而還其獸。」因奏賦以諷。

遷度支員外郎,判句院。擢修起居注,五辭而後受。判禮部。有司奏六月朔,日當食。公言:「故事,食不滿分,或京師不見皆賀,臣以為日食四方見京師不見,天意人君為陰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獨不知,其為災當益甚,皆不當賀。」詔從之。後遂以為常。

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蘇轍舉直言策,入第四等,而考官以為不當收。公言:「轍于同科四人中,言最切直,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可不收。」時宰相亦以為當黜,仁宗不許。曰:「求直言,以直棄之,天下其謂朕何!」公遂與諫官王陶同上疏:「願為宗廟社稷自重,卻罷燕飲,安養神氣,後宮嬪禦,進見有度;左右小臣,賜予有節。厚味臘毒,無益奉養者,皆不宜數禦。」上嘉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