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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P 226


作者:蘇東坡
頁數:226 / 463
類別:古典詩

 

作者:蘇東坡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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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初,至和三年,仁宗始不豫,國嗣未立,天下寒心而不敢言,惟諫官范鎮首發其議,公時為并州通判,聞而繼之。上疏言:「《禮》:大宗無子,則小宗為之後。為之後者,為之子也。願陛下擇宗室賢者,使攝儲貳,以待皇嗣之生,退居藩服。不然,則典宿衛、尹京邑,亦足以系天下之望。」疏三上,其一留中,其二付中書。公又與鎮書:「此大事不言則已,言一出,豈可復反?願公以死爭之。」於是鎮言之益力。及公為諫官,覆上疏,且面言:「臣昔為并州通判,所上三章,願陛下果斷而力行之。」時仁宗簡默不言,雖執政奏事,首肯而已。聞公言,沈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為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公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上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因令公以所言付中書。公曰:「不可,願陛下自以意喻宰相。」

是日,公復言江淮鹽事,詣中書白之。宰相韓琦問公,今日復何所言?公默計此大事,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廣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廟社稷大計也。」琦喻意,不復言。後十餘日,有旨令公與御史裡行陳洙同詳定行戶利害。洙與公屏語曰:「日者大饗明堂,韓公攝太尉,洙為監祭。公從容謂洙,聞君與司馬君實善,君實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書,欲發此議,無自發之,行戶利害,非所以煩公也,欲洙見公達此意耳。」時嘉六年閏八月也。

至九月,公覆上疏面言:「臣向者進說,陛下欣然無難,意謂即行矣。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子孫當千億,何遽為此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猝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唐自文宗以後,立嗣皆出於左右之意,至有稱定策國老、門生天子者,此禍豈可勝言哉!」上大感悟,曰:「送中書。」公至中書,見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夜半禁中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天下莫敢違。」琦等皆唯唯,曰:「敢不儘力。」後月餘,詔英宗判宗正寺,固辭不就職。明年遂立為皇太子。稱疾不入。公覆上疏言:「凡人爭絲毫之利,至相爭奪。今皇子辭不貲之富,至三百餘日不受命,其賢於人遠矣。有識聞之,足以知陛下之聖,能為天下得人。然臣聞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而行,使者受命不受辭,皇子不當辭避,使者不當徒反,凡召皇子,內臣皆乞責降,且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兗國公主下嫁李瑋,以驕恣聞。公上疏言:「太宗時,姚坦為兗王翊善,有過必諫,左右教王詐疾。逾月,太宗召王乳母,入問起居狀。母曰:『王無疾,以姚坦故,鬱鬱成疾耳。』太宗怒曰:『王年少,不知為此,汝輩教之。』杖乳母數十,召坦慰勉之。齊國獻穆大長公主,太宗之子,真宗之妹,陛下之姑,而謙恭率禮,天下稱其賢。願陛下教子以太宗為法,公主事夫以獻穆為法。」已而公主不安於李氏,詔瑋出知衛州,公主入居禁中,而瑋母楊歸其兄璋,散遣其家人。公言:「陛下追念章懿皇后,故使瑋尚主。今乃母子離析,家事流落,陛下獨無雨露之感,淒惻之心乎?瑋既責降,公主亦不得無罪。」上感悟,詔公主降封沂國,待李氏恩禮不衰。


  

判檢院,權判國子監,除知制誥。力辭至八九,改授天章閣待制,兼侍講,賜三品服,仍知諫院。上疏言:「經略安撫使以便宜從事,出於兵興權制,非永世法。及將相大臣典州者,多以貴倨自恃,凌忽轉運使,使不得舉職。朝廷務省事,專行姑息之政。至于胥吏喧嘩而逐御史中丞,輦官悖慢而退宰相,衛士凶逆而獄不窮奸澤加于舊,軍人詈三司使而法官以為非犯階級,于用法有疑。其餘,一夫流言于道路,而為之變法推恩者多矣,皆陵遲之漸,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追贈婉儀,又贈淑妃,輟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謚行冊禮,葬給鹵簿。公言:「董氏秩本微,病革之日,方拜充媛。古者婦人無謚,近制惟皇后有之。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嘗施于婦人,惟唐平陽公主有舉兵佐高祖定天下之功,乃得給。至韋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給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時有司新定後宮封贈法,皇后與妃皆贈三代。公言:「別嫌明微,妃不當與後同。袁盎引卻慎夫人坐,正為此耳。天聖親郊,太妃止贈二代,而況妃乎!」

知嘉八年貢舉。仁宗崩,英宗以哀毀致疾,慈聖光獻太后同聽政。公首上疏言:「章獻明肅太后,保佑先帝進賢退奸,有大功于趙氏,特以親用外戚小人,故負謗天下。今太后初攝大政,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用之。鄙猥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勛者,當疏遠之,則天下服。」又上疏英宗,言:「漢宣帝為昭帝后,終不追尊衛太子、史皇孫,光武起布衣,得天下,自以為元帝后,亦不追尊鉅鹿都尉、南頓君,惟哀、安、桓、靈,皆自旁親入繼大統,追尊其父祖,天下非之,願以為戒。」

時公所得仁宗遺賜珠、金,直百餘萬,率同列三上章,言:「國有大憂,中外窘乏,不可專用乾興故事。若遺賜不可辭,則宜許侍從以上進金錢,佐山陵費。」不許。公乃以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金以遺其舅氏,義不藏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