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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P 160


作者:張廷玉等
頁數:160 / 192
類別:歷史

 

明史 下

作者:張廷玉等
第160,共192。
嘉靖初,父憂,服闋,起官江西,歷湖廣左、右布政使。舉治行卓異,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歷工部右侍郎。應詔言郊壇大工,南城、西苑相繼興作,請以儉約先天下。又因災傷,乞撤還采木、燒造諸使。進左,拜尚書,加太子太保。時帝方大興土木功,庭昂所規畫多稱意。會詔建沙河行宮,庭昂議加天下田賦,為御史桑喬、給事中管見所劾。乞罷,歸卒,贈少保,謚康懿。炫終通政司參議。
庭機,字利仁,瀚季子也。嘉靖十四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遷司業,擢南京祭酒,累遷至工部尚書。穆宗立,調禮部,俱官陪京。時子燫已為祭酒,遂致仕歸。萬曆九年卒,年七十有六。贈太子太保,謚文僖。子燫、烴。
燫,字貞恆,庭機長子。嘉靖二十六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景恭王就邸,命燫侍講讀。三遷國子祭酒。自燫祖瀚,父庭機,三世為祭酒,前此未有也。,隆度改元,擢禮部右侍郎,充日講官。寇犯邊,條上備邊七事。改吏部,調南京吏部,署禮部事。魏國公徐鵬舉廢長立幼,燫持不可。萬曆元年進工部尚書,改禮部。仍居南京。名位一與父庭機等。母喪去官。服闋,以庭機篤老侍養,家居七年,先父庭機卒。贈太子少保,謚文恪。明代三世為尚書,並得謚文。林氏一家而已。子世勤,性篤孝。芝生者三,枯篁復青。御史上其事,被旌。
烴字貞燿,庭機次子也。嘉靖四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廣西副使。兄燫卒,請急歸養。久之,歷太仆少卿。因災異極陳礦稅之害,請釋逮系諸臣。不報。終南京工部尚書致仕。林氏三世五尚書,皆內行修潔,為時所稱。


  
謝鐸,字鳴治,浙江太平人。天順末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預修《英宗實錄》。性介特,力學慕古,講求經世務。
成化九年校勘《通鑒綱目》,上言:「《綱目》一書,帝王龜鑒。陛下命重加考定,必將進講經筵,為致治資也。今天下有太平之形,無太平之實,因仍積習,廢實徇名。曰振綱紀,而小人無畏忌;曰勵風俗,而縉紳棄廉恥。飭官司,而污暴益甚;恤軍民,而罷敝益極。減省有制,而興作每疲于奔命;蠲免有詔,而徵斂每困于追呼。考察非不舉,而幸門日開;簡練非不行,而私撓日眾。賞竭府庫之財,而有功者不勸;罰窮讞覆之案,而有罪者不懲。以至修省祈禱之命屢頒,水旱災傷之來不絶。禁垣被震,城門示災,不思疏動旋轉,以大答天人之望,是則誠可憂也。願陛下以古證今,兢兢業業,然後可長治久安,而載籍不為無用矣。」帝不能從。
時塞上有警,條上備邊事宜,請養兵積粟,收復東勝、河套故疆。又言:「今之邊將,無異晚唐債帥。敗則士卒受其殃,捷則權豪蒙其賞。且克侵軍餉,辦納月錢,三軍方怨憤填膺,孰肯為國效命者?」語皆切時弊。秩滿,進侍講,直經筵。遭兩喪,服除,以親不逮養,遂不起。
弘治初,言者交薦,以原官召修《憲宗實錄》。三年擢南京國子祭酒。上言六事,曰擇師儒,慎科貢,正祀典,廣載籍,復會饌,均撥歷。其正祀典,請進宋儒楊時而罷吳澄。禮部尚書傅瀚持之,乃進時而澄祀如故。
明年謝病去。家居將十年,薦者益眾。會國子缺祭酒,部議起之。帝素重鐸,擢禮部右侍郎,管祭酒事。屢辭,不許。時章懋為南祭酒,兩人皆人師,諸生交相慶。居五年,引疾歸。
鐸經術湛深,為文章有體要。兩為國子師,嚴課程,杜請謁,增號舍,修堂室,擴廟門。置公廨三十餘居其屬。諸生貧者周恤之,死者請官定製為之殮。家居好周恤族黨,自奉則布衣蔬食。正德五年卒。贈禮部尚書,謚文肅。


  
魯鐸,字振之,景陵人。弘治十五年會試第一。歷編修。閉門自守,不妄交人。武宗立,使安南,卻其饋。
正德二年遷國子監司業。累擢南祭酒,尋改北。鐸屢典成均,教士切實為學,不專章句。士有假歸廢學者,訓飭之,悔過乃已。久之,謝病歸。
嘉靖初,以刑部尚書林俊薦,用孝宗朝謝鐸故事,起南祭酒。踰年,復請致仕。累征不起,卒。謚文恪。
鐸以德望重於時。居鄉,有盜掠牛馬,或紿云:「魯祭酒物也」,舍之去。大學士李東陽生日,鐸為司業,與祭酒趙永皆其門生也,相約以二帕為壽。比檢笥,亡有,徐曰:「鄉有饋乾魚者,盍以此往?」詢諸庖,食過半矣,以其餘詣東陽。東陽喜,為烹魚置酒,留二人飲,極歡乃去。
永,字爾錫,臨淮人。與鐸同年進士,亦官編修。復與鐸相繼為祭酒。尋遷南京禮部侍郎。大學士楊一清重其才,欲引以自助,乃為他語挑之。永正色曰:「可以纓冠污吾道乎?」遂請致仕去。人服其廉介。
贊曰:明太祖時,國學師儒,體貌優重。魏觀、宋訥為祭酒,造就人才,克舉其職。諸生銜命奉使,往往擢為大官,不專以科目進也。中葉以還,流品稍雜,撥歷亦為具文,成均師席,不過為儒臣序遷之地而已。李時勉、陳敬宗諸人,方廉清鯁,表範卓然,類而傳之,庶觀者有所法焉。   
列傳第五十二
○鄒緝鄭維桓 柯暹 弋謙黃驥 黃澤孔友諒 范濟 聊讓郭佑 胡仲倫 華敏 賈斌 左鼎練綱 曹凱許仕達 劉煒尚褫 單宇姚顯 楊浩 張昭賀煬
高瑤虎臣
鄒緝,字仲熙,吉水人。洪武中舉明經,授星子教諭。建文時入為國子助教。成祖即位,擢翰林侍講。立東宮,兼左中允,屢署國子監事。
永樂十九年,三殿災,詔求直言,緝上疏曰:
陛下肇建北京,焦勞聖慮,幾二十年。工大費繁,調度甚廣,冗官蠶食,耗費國儲。工作之夫,動以百萬,終歲供役,不得躬親田畝以事力作。猶且徵求無藝,至伐桑棗以供薪,剝桑皮以為楮。加之官吏橫徵,日甚一日。如前歲買辦顏料,本非土產,動科千百。民相率斂鈔,購之他所。大青一斤,價至萬六千貫。及進納,又多留難,往複展轉,當須二萬貫鈔,而不足供一柱之用。其後既遣官采之產所,而買辦猶未止。蓋緣工匠多派牟利,而不顧民艱至此。
夫京師天下根本。人民安則京師安,京師安則國本固而天下安。自營建以來,工匠小人假托威勢,驅迫移徙,號令方施,廬舍已壞。孤兒寡婦哭泣叫號,倉皇暴露,莫知所適。遷移甫定,又復驅令他徒,至有三四徙不得息者。及其既去,而所空之地,經月逾時,工猶未及。此陛下所不知,而人民疾怨者也。
貪官污吏,遍佈內外,剝削及于骨髓。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養活之計。虐取苛求,初無限量。有司承奉,惟恐不及。間有廉強自守、不事干媚者,輒肆讒毀,動得罪譴,無以自明。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貨賂,剝下媚上,有同交易。夫小民所積幾何,而內外上下誅求如此。
今山東、河南、山西、陝西水旱相仍,民至剝樹皮掘草根以食。老幼流移,顛踣道路,賣妻鬻子以求苟活。而京師聚集僧道萬餘人,日耗廩米百餘石,此奪民食以養無用也。
至報效軍士,朝廷厚與糧賜。及使就役,乃驕傲橫恣,閒游往來。此皆奸詭之人,懼還原伍,假此規避,非真有報效之心也。
朝廷歲令天下織錦、鑄錢,遣內官買馬外蕃,所出常數千萬,而所取曾不能一二。馬至雖多,類皆駑下。責民牧養,騷擾殊甚。及至死傷,輒令賠補。馬戶貧困,更鬻妻子。此尤害之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