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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P 166


作者:張廷玉等
頁數:166 / 192
類別:歷史

 

明史 下

作者:張廷玉等
第166,共192。
陳敏,陝西華亭人。宣德時,為四川茂州知州。遭喪去官,所部諸長官司及番民百八十人詣闕奏言:「州僻處邊徼萬山中,與松籓、疊溪諸番鄰,歲被其患。自敏蒞州,撫馭有方,民得安業。今以憂去職,軍民失所依。乞矜念遠方,還此良牧。」帝立報可。
正統中,九載滿,軍民復請留。進成都府同知,視茂州事。都司徐甫言,敏及指揮孫敬在職公勤,群番信服。章下都御史王翱等核實,進敏右參議,仍視州事。以監司秩蒞州,前此未有也。
黑虎寨番掠近境,為官軍所獲。敏從其俗,與誓而遣之。既復出掠,為巡按御史陳員韜所劾。詔貰之。提督都御史寇深器其才,言敏往來撫卹番人,贊理軍政,乞別除知州,俾敏專戎務。吏部以敏蒞茂久,別除恐未悉番情,猝難馴服,宜增設同知一人佐之。報可。敏既以參議治州,其體儷監司。遂劾按察使陳泰無故杖死番人。泰亦訐敏,帝不問。而泰下獄論罪。
景泰改元,參議滿九載,進右參政,視州事如前。蒞州二十餘年,威信大行,番民胥悅。秩漸高,諸監司郡守反位其下,同事多忌之者。為按察使張淑所劾,罷去。


  
丁瑄,不知何許人。正統間為御史。初,福建多礦盜,命御史柳華捕之。華令村聚皆置望樓,編民為甲,擇其豪為長,得自置兵仗,督民巡徼。沙縣佃人鄧茂七素無賴,既為甲長,益以氣役屬鄉民。其俗佃人輸租外,例饋田主。茂七倡其黨令毋饋,而田主自往受粟。田主訴于縣,縣逮茂七,不赴。下巡檢追攝,茂七殺弓兵數人。上官聞,遣軍三百捕之。被殺傷幾盡,巡檢及知縣並遇害。茂七遂大剽略,偽稱「剷平王」,設官屬,黨數萬人,陷二十餘縣。都指揮范真、指揮彭璽等先後被殺。時福建參政交阯人宋新,賄王振得遷左布政使,侵漁貪惡,民不能堪,益相率從亂。東南騷動。
十三年四月,茂七圍延平。刷卷御史張海登城撫諭。賊訴乞貰死,免三年徭役,即解散為良民。海以聞。命瑄往招討,以都督劉聚、僉都御史張楷大軍繼其後。瑄既至,先令人賫敕往撫。茂七不肯降,瑄馳赴沙縣圖之。賊首林宗政等萬餘人攻後坪,欲立寨。瑄令通判倪冕等率眾先據要害,而身與都指揮雍埜等邀其歸路,斬賊二百餘級,獲其渠陳阿岩。
明年二月,瑄誘賊復攻延平,督眾軍分道衝擊。賊大敗,遁走,指揮劉福追之,遂斬茂七,招脅從復業。未幾,復擒其黨林子得等。尤溪賊首鄭永祖率四千人攻延平。瑄偕埜等邀擊,擒之,斬首五百有奇,餘黨潰散。
楷之監大軍討賊也,至建寧頓不進,日置酒賦詩為樂。聞瑄破賊,則馳至延平攘其功。瑄被脅依違具奏。福不能平,訴之。詔責瑄具狀。楷等皆獲罪。瑄有功不問,功亦竟不錄。茂七雖死,其從子伯孫等復熾。朝廷更遣陳懋等以大軍討,瑄乃還朝。景泰初,出為廣東副使,卒。
當是時,浙、閩盜所在剽掠為民患。將帥率玩寇,而文吏勵民兵拒賊,往往多斬獲。閩則有張瑛、王得仁之屬。浙江則金華知府石瑁擒遂昌賊蘇才于蘭溪。處州知府張佑擊敗賊眾,擒斬千餘人。於是帝降敕,數詰讓諸將帥。都指揮鄧安等因歸咎于前御史柳華。時王振方欲殺朝士威眾,命逮華。華已出為山東副使,聞命,仰藥死。詔籍其家,男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以是得罪。


  
初,澄按福建,以茂七亂,檄浙江、江西會討。尋以賊方議降,止兵毋進。既知賊無降意,復趣進兵,而賊已不可制。浙江巡按御史黃英恐得罪,具白澄止兵狀,兵部因劾澄失機。福建三司亦言,賊初起,按臣柴文顯匿不奏,釀成今患。遂俱下吏。獄成,詔磔文顯,籍其家。澄棄市。而宋新及按察使方冊等十人俱坐斬。遇赦,謫驛丞。天順初,復官。
論者謂華所建置未為過,澄、文顯罪不至死。武將不能滅賊,反罪文吏。華、文顯至與叛逆同科,失刑實由王振雲。華,吳縣人。文顯,浙江建德人。澄仁和人。
王得仁,名仁,以字行,新建人。本謝姓,父避仇外家,因冒王氏。得仁五歲喪母,哀號如成人。初為衛吏,以才薦授汀州府經歷。廉能勤敏,上下愛之。秩滿當遷,軍民數千人乞留,詔增秩再任。居三年,推官缺,英宗從軍民請,就令遷擢。數辯冤獄,卻饋遺,抑鎮守內臣苛索,政績益著。
沙縣賊陳政景,故鄧茂七黨也。糾清流賊藍得隆等攻城。得仁與守將及知府劉能擊敗之,擒政景等八十四人,餘賊驚潰。諸將議窮搜,得仁恐濫及百姓,下令招撫,辨釋難民三百人。都指揮馬雄得通賊者姓名,將按籍行戮,得仁力請焚其籍。賊復寇寧化,率兵往援,斬首甚眾。民多自拔歸,賊勢益衰。
賊退屯將樂,得仁將追滅之,俄遘疾。眾欲輿歸就醫,得仁不可,曰:「吾一動,賊必長驅。」乃起坐帳中,諭將吏戮力平賊,遂卒。時正統十四年夏也。軍民哀慟。喪還,哭奠者道路相屬,多繪像祀之。天順末,吏民乞建祠。有司為請,詔如廣東楊信民故事,春秋致祭。
子一夔,天順四年舉進士第一。授修撰,進左諭德。成化七年,彗星見。應詔陳五事:請正宮闈,親大臣,開言路,慎刑獄,戒妄費。語極剴摯,被旨切責。累遷工部尚書。卒,贈太子少保。正德中,謚文莊。
葉禎,字夢吉,高要人。舉于鄉,授潯州府同知。補鳳翔,調慶遠。
兩廣瑤賊蜂起,列郡咸被害,將吏率縮朒觀望。禎誓不與賊俱生,募健兒日訓練。峒酋韋父強數敗官軍,禎生縶之,其黨忿,悉眾攻城。旗山守將擁兵不救。禎率健兒出戰,賊卻去。旋躡禎,戰相當,禎子公榮殲焉。
頃之,賊圍鷄刺諸村,禎率三百人趨赴。道遇賊人頭山下,鏖戰,禎被數槍,手刃賊一人,與從子官慶及三百人皆死。時天順三年正月晦也。嶺南素無雪,是夜大雷電,雪深尺許。賊釋圍去,諸村獲全。事聞,贈朝列大夫、廣西參議,守臣為立廟祀之。
伍驥,字德良,安福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御史。莊重寡言笑,見義敢為。
天順七年巡按福建。先是,上杭賊起,都指揮僉事丁泉,汶上人,善捍禦。賊屢攻城,皆為所卻。已而賊轉熾。驥聞,立馳入汀州,調援兵四集。驥單騎詣賊壘。賊不意御史猝至,皆擐甲露刃。驥從容立馬,諭以禍福。賊見其至誠,感悟泣下,歸附者千七百餘戶。給以牛種,俾復故業。
惟賊首李宗政負固不服,遂與泉深入破之。泉力戰,為賊所害。驥吊死恤傷,激以忠義,復與賊戰。連破十八寨,俘斬八百餘人,四境悉平。而驥冒瘴癘成疾,班師至上杭卒。軍民哀之如父母,旦夕臨者數千人,爭出財立祠。成化中以知縣蕭宏請,詔與泉並祀,賜祠名「褒忠」。
毛吉,字宗吉,餘姚人。景泰五年進士。除刑部廣東司主事。司轄錦衣衛。衛卒伺百官陰事,以片紙入奏即獲罪,公卿大夫莫不惴恐。公行請屬,狎侮官司,即以罪下刑部者,亦莫敢捶撻。吉獨執法不撓,有犯必重懲之。其長門達怙寵肆虐,百官道遇率避馬,吉獨舉鞭拱手過,達怒甚。吉以疾失朝,下錦衣獄。達大喜,簡健卒,用巨梃搒之。肉潰見骨,不死。
天順五年擢廣東僉事,分巡惠、潮二府。痛仰豪右,民大悅。及期當代,相率籲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