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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P 186


作者:張廷玉等
頁數:186 / 192
類別:歷史

 

明史 下

作者:張廷玉等
第186,共192。
景泰元年,原貞進兵搗賊巢。俘斬賊首陶得二等,招撫三千六百餘人,追還被掠男女。捷聞,璽書獎勵。請奔喪。逾月,還鎮。復分兵剿平余寇。奏析瑞安地增置泰順,析麗水、青田二縣地置雲和、宣平、景寧四邑,建官置戍,盜患遂息。論功,進秩一等。浙官田賦重,右布政使楊瓚請均於民田輕額者。詔原貞督之,田賦以平。三年請褒贈禦賊死事武臣。指揮同知脫綱、王瑛,都指揮僉事沈轔、崔源,皆得贈恤。六月進兵部尚書,鎮守如故。未幾,命考察福建庶官,因留鎮焉。福州、建寧二府,舊有銀冶,因寇亂罷。朝議復開,原貞執不可,乃寢。
五年冬,疏言:
四方屯軍,率以營繕、轉輸諸役妨耕作。宜簡精鋭實伍,余悉歸之農。苟增萬人屯,即歲省支倉糧十二萬石,且積餘糧六萬石,兵食豈有不足哉。
今歲漕數百萬石,道路費不貲。如浙江糧軍兌運米,石加耗米七斗。民自運米,石加八斗。其餘計水程遠近加耗。是田不加多,而賦斂實倍,欲民無困,不可得也。況今太倉無十數年之積,脫遇水旱,其何以濟!宜量入為出,汰冗食浮費。俟倉儲既裕,漸減歲漕數,而民困可蘇也。


  
臣昔官河南,稽諸逃民籍凡二十餘萬戶,悉轉徙南陽、唐、鄧、襄、樊間。群聚謀生,安保其不為盜?宜及今年豐,遣近臣循行,督有司籍為編戶,給田業,課農桑,立社學、鄉約、義倉,使敦本務業。生計既定,徐議賦役,庶無他日患。時不能盡用。後劉千斤之亂,果如原貞所料。
已,復鎮浙江。英宗複位,罷歸。成化十年卒,年八十七。
原貞所至有勞績,在浙江尤著名。
孫需,字孚吉,成化八年進士。為常州府推官,疑獄立剖,擢南京御史。劾僧繼曉,忤旨,予杖,出為四川副使。弘治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歲凶,募民築汴河堤,堤成而饑者亦濟。鎮守中官劉郎貪橫。奸民赴郎訟者,需以法論之遣戍。郎為跪請,執不聽,郎恨次骨。大臣子橫于鄉,需抑之。郎與謀,改需撫陝西。尋改撫鄖陽,安輯流民,占籍者九萬餘戶。正德元年召為南京兵部右侍郎。四年就拜禮部尚書。未兩月,劉瑾惡之,追論撫河南時事,罰米輸邊。廷推需刑部尚書,中旨令致仕。瑾誅,起南京工部尚書,就改刑部,再改吏部。十三年乞休去。嘉靖初卒,謚清簡。
張憲,字廷式,與需同裡,同舉進士,相代為尚書。嘗為浙江右布政使,後以工部右侍郎督易州山廠,公帑無毫髮私。歷南京禮部尚書。劉瑾勒致仕。瑾誅,起工部。卒。


  
硃鑒,字用明,晉江人。童時刲股療父疾。舉鄉試,授蒲圻教諭。
宣德二年,與廬陵知縣孔文英等四十三人以顧佐薦,召于各道觀政三月,遂擢御史。巡按湖廣,諭降梅花峒賊蕭啟寧等。請複舊制,同副使、僉事按行所部,問民疾苦。湖湘俗,男女婚嫁多逾三十。鑒申明禮制,其俗遂變。三載代歸。
正統五年復按廣東。奏設欽州守備都指揮。奉命錄囚,多所平反,招撫逋叛甚眾。還朝,請天下按察司增僉事一人,專理屯田,遂為定製。
七年,用薦擢山西左參政。奏減平陽採薪供邊夫役。景帝監國,進布政使。尋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上言:「也先姦詭百端,殺掠無已。復假和親,遣使覘伺。以送駕為名,覬得開關延接。稍示抗拒,彼即有辭。其謀既深,我慮宜遠。宜暫罷中貴監軍之制,假總兵以生殺權,使志無所撓,計有所施。整散兵,募勇士,重懸賞格。鼓勸義旅,征勤王兵,數道併進,戮力復仇。庶大駕可還,敵兵自退。曩者江南寇發,皆以誅王振為名。夫事歸朝廷則治,歸宦官則亂。昔高皇帝與群臣議事,必屏去左右,恐泄事機。乞杜權幸之門,凡軍國重事,屬任大臣,必當有濟。」景帝嘉納之。
時瓦剌窺塞下,鑒日夜為守禦計。景泰元年,敵數萬騎攻雁門,都指揮李端擊卻之。尋犯河曲及義井堡,殺二指揮,圍忻、代諸州,石亨等不能禦。長驅抵太原城北,山西大震。命鑒移鎮雁門,而別遣都督僉事王良鎮太原。援兵漸集,敵亦饜,乃引去。時山西仍遘兵荒,鑒外飭戎備,內撫災民,勞瘁備至。
二年十月,鎮守山西都御史羅通召還。命鑒兼領其事。明年詔遣大臣行天下,黜陟有司。禮部侍郎鄒干至山西,多所論劾。鑒請召干還,干因極論鑒徇護,帝是干言。其年十月召鑒佐院事。至京,致仕去。
初,景帝易儲,鑒貽大學士陳循書,言不可。且曰:「陛下于上皇,當避位以全大義。」循大駭。英宗複位,鑒詣闕上表賀。帝曰:「鑒老疾,何妄來?其速令還。」家居二十餘年卒。
楊信民,名誠,以字行,浙江新昌人。鄉舉入國學。宣德時,除工科給事中。母憂歸。營葬土石必躬舁數百步,曰:「吾葬吾母而專役他人,吾不安也。」服闋,改刑科。
正統中,清軍江西,還奏民隱五事,多議行。尋以王直薦,擢廣東左參議。清操絶俗,嘗行田野,訪利弊為更置。性剛負氣,按察使郭智不法,信民劾之下獄。黃翰代智,信民復發其奸。已,又劾僉事韋廣,廣遂訐信民,因與翰俱被逮。軍民嘩然,詣闕下乞留信民。詔覆信民官,而翰、廣鞫實,除名。
景帝監國,于謙薦之,命守備白羊口。會廣東賊黃蕭養圍廣州急,嶺南人乞信民,乃以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其地。士民聞而相慶曰:「楊公來矣。」時廣州被圍久,將士戰輒敗,禁民出入,樵採絶。而鄉民避賊來者拒不納,多為賊所害,民益愁苦歸賊。信民至,開城門,發倉廩,刻木鍥給民,得出入。賊見木鍥曰:「此楊公所給也」,不敢傷。避賊者悉收保,民若更生。信民益厲甲兵,多方招撫,降者日至。乃使使持檄入賊營,諭以恩信。蕭養曰:「得楊公一言,死不恨。」剋日請見。信民單車詣之,隔濠與語。賊黨望見,歡曰:「果楊公也!」爭羅拜,有泣下者。賊以大魚獻,信民受之不疑。
蕭養且降,而都督董興大軍至。賊忽中變。夜有大星隕城外,七日而信民暴疾卒。時景泰元年三月乙卯也。軍民聚哭,城中皆縞素。賊聞之,亦泣曰:「楊公死,吾屬無歸路矣。」未幾,興平賊,所過村聚多殺掠。民仰天號曰:「楊公在,豈使吾曹至是!」訃聞,賜葬祭,錄其子玖為國子生。廣東民赴京請建祠,許之。成化中,賜謚恭惠。久之,從選人盧從願請,命有司歲以其忌日祭焉。
張驥,字仲德,安化人。永樂中舉于鄉,入國學。宣德初授御史。出按江西,慮囚福建,有仁廉聲。
正統八年,吏部尚書王直等應詔,博舉廷臣公廉有學行者,驥與焉。遷大理右寺丞,巡撫山東。先是,濟南設撫民官,專撫流民。後反為民擾,驥奏罷之。俗遇旱,輒伐新葬塚墓,殘其肢體,以為旱所由致,名曰「打旱骨樁」,以驥言禁絶。還朝,進右少卿。已,命巡視濟寧至淮、揚饑民。驥立法捕蝗,停不急務,蠲逋發廩,民賴以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