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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P 188


作者:張廷玉等
頁數:188 / 192
類別:歷史

 

明史 下

作者:張廷玉等
第188,共192。
三年改兵部尚書,兼督十二團營。六年,阿羅出等駐牧河套,陝西數被寇。圭言鎮巡官偷肆宜治。延綏巡撫王鋭、鎮守太監秦剛、總兵官房能俱獲罪去。圭乃議大舉搜河套,發京兵及他鎮兵十萬屯延綏。而以輸餉責河南、山西、陝西民,不給,則預征明年賦。於是內地騷然。而前後所遣三大將硃永、趙輔、劉聚,皆畏怯不任戰,卒以無功。十年卒官,年五十六。贈少傅,謚恭敏。
圭性簡重,公退即閉閣臥,請謁皆不得通。在貴州時,有憤中官虐而欲刺之者,誤入圭所。圭擁衾問之,其人驚曰:「乃吾公耶?」即自刎,不殊,仆于地。圭呼燭起視,傅以善藥,遣之。人服其量。
次子鉞,字秉德。進士及第,授編修。累官太子少保,禮部尚書。習典故,以詞翰稱。卒,贈太子太保,謚文裕。
張瓚,字宗器,孝感人。正統十三年進士。授工部主事,遷郎中,歷知太原、寧波二府,有善政。


  
成化初,市舶中官福住貪恣,瓚禁戢其下。住誣瓚于朝,瓚遂列住罪。住被責,其黨多抵法。大臣會薦,遷廣東參政,轉浙江左布政使。
十年冬,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播州致仕宣慰楊輝言,所屬夭壩干、灣溪諸寨及重安長官司為生苗竊據,請王師進討。詔瓚諭還侵地,不服則征之。瓚率兵討定,請設安寧宣撫司,即授輝子友為宣撫以鎮。詔可,賜敕獎勞。以母老乞歸,母已卒。
會松、茂番寇邊,詔起複視事。先是,僉事林璧言:「松茂曩為大鎮。都御史寇深、侍郎羅綺嘗假便宜,專制其地,故有功。今惟設兩參將,以副使居中調度。事權輕,臨敵稟令制府,千里請戰,謀泄機緩,未有能獲利者。宜別置重臣彈壓,或即命瓚兼領,專其責成。」十二年七月命瓚兼督松茂、安綿、建昌軍務。瓚至軍,審度形勢,改大壩舊設副使于安綿,而令副總兵堯彧軍松潘,參將孫暠軍威、疊,為夾攻計。乘間修河西舊路,作浮梁,治月城。避偏橋棧道,軍獲安行,轉餉無阻。十四年六月攻白草壩、西坡、禪定數大寨,斬獲亡算。徇茂州、疊溪,所過降附。抵曲山三寨,攻破之,再討平白草壩余寇。先後破滅五十二寨,賊魁撒哈等皆殲。他一百五寨悉獻馬納款,諸番盡平。留兵戍要害,增置墩堡,乃班師。帝嘉其功,征拜戶部左侍郎,辭歸終制。
十五年起左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江北諸府。十八年,歲大祲,疏請振濟。發銀五萬兩,復敕瓚移淮安倉糧分振,而瓚已卒。


  
瓚功名著西蜀。其後撫蜀者如謝士元輩,雖有名,不及瓚。惟夭壩干之役,或言楊輝溺愛庶長子友,欲官之,詐言生苗為亂,瓚信而興師,其功不無矯飾雲。
謝士元,字仲仁,長樂人。景泰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督通州倉,陳四弊,屢與監倉宦官忤。天順七年擢建昌知府。地多盜,為軍將所庇。士元以他事持軍將,奸發輒得。民懷券訟田宅,士元叱曰:「偽也,券今式,而所訟乃二十年事。」民驚服,訟為衰止。考滿,進從三品俸,治府事如故,以憂去。
服闋,起知廣信。永豐有銀礦,處州民盜發之,聚數千人。將士憚其驍彍,不敢剿。士元勒兵趨之,賊遮刺士元,傷左股。裹創力戰,獲其魁,塞礦穴而還。入覲,改永平。遭喪不赴。
服闋,擢四川右參政,進右布政使。弘治元年就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土番大小姓者,將煽亂,士元托行邊,馳詣其地。賊恐,羅拜道左,徐慰遣之。歲大祲,流民趨就食。士元振恤有方,全活者數萬。明年,坐事下獄。事白,遂致仕。
孔鏞,字韶文,長洲人。景泰五年進士。知都昌縣,分戶九等以定役,設倉水次,便收斂,民甚賴之。以弟銘尚寧府郡主,改知連山。瑤、僮出沒鄰境,縣民悉竄。鏞往招之,民驚走。鏞炊飯民舍,留錢償其直以去。民乃漸知親鏞,相率還。鏞慰勞振恤,俾復故業,教以戰守。道路漸通,縣治遂復。都御史葉盛征廣西,以鏞從。諸將妄殺者,鏞輒力爭,所全活甚眾。
成化元年,用葉盛等薦,擢高州試知府。前知府劉海以瑤警,閉城門自護。鄉民避瑤至者輒不納,還為瑤所戕。又疑民陰附賊,輒戮之。賊緣是激眾怒,為內應,城遂陷。鏞至,開門納來者,流亡日歸。城不能容,別築城東北居之。附郭多暴骸,民以疫死,復為義塚瘞焉。
時賊屯境內者凡十餘部,而其魁馮曉屯化州,鄧公長屯茅峒,屢招不就。鏞一日單騎從二人直抵茅峒。峒去城十里許,道遇賊徒,令還告曰:「我新太守也。」公長驟聞新守至,亟呼其黨擐甲迎。及見鏞坦易無騶從,氣大沮。鏞徐下馬,入坐庭中,公長率其徒馳甲羅拜。鏞諭曰:「汝曹故良民,迫凍餒耳。前守欲兵汝,吾今奉命為汝父母。汝,我子也。信我,則送我歸,賚汝粟帛。不信,則殺我,即大軍至,無遺種矣。」公長猶豫,其黨皆感悟泣下。鏞曰:「餒矣,當食我。」公長為跪上酒饌。既食,曰:「日且暮,當止宿。」夜解衣酣寢。賊相顧駭服。再宿而返。見道旁裸而懸樹上者纍纍,詢之,皆諸生也,命盡釋之。公長遣數十騎擁還,城中人望見,皆大驚,謂知府被執,來紿降也,盡登陴。鏞止騎城外,獨與羸卒入,取谷帛,使載歸。公長益感激,遂焚其巢,率黨數千人來降。
公長既降,諸賊次第納款,惟曉恃險不服。鏞選壯士二百人,乘夜抵化州。曉倉皇走匿,獲其妻子以歸,撫卹甚厚,曉亦以五百人降。已,與僉事陶魯敗賊廖婆保。他賊先後來犯,多敗去。境內大定。上官交薦,擢按察副使,分巡高、雷二府。益招劇賊染定、侯大六、鄧辛酉等,給田產,分處內地為官,備他盜。廣西賊犯信宜、岑溪,皆擊敗之。治績聞,賜誥命旌異。遭喪,服除,改廣西。瑤、僮聞鏞至,悉遠循。
十四年,兵部上其功,賚銀幣,尋進按察使。荔浦賊來寇,總督硃英以兵屬鏞,擊平之,進食二品祿。
已,遷左布政使。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清平部苗阿溪者,桀驁多智。其養子阿賴尤有力,橫行諸部中,守臣皆納溪賂,驕不可制。鏞行部至清平,詢得溪所昵者二人。遂以計擒溪,磔之,並討平鷄背苗,郡蠻震懾。
鏞居官廉。歷仕三十餘年,皆在邊陲,觸瘴成疾。乞骸骨,不許。弘治二年召為工部右侍郎,道卒,年六十三。
平樂李時敏者,為信宜知縣。嘗與鏞共平瑤亂,有功,遷知化州。粵人以孔李並稱。
鄧廷瓚,字宗器,巴陵人。景泰五年進士。知淳安縣,有惠政。丁母憂,服除,遷太仆寺丞。貴州新設程番府,地在萬山中,蠻僚雜居,吏部難其人,特擢廷瓚為知府。至則悉心規畫,城郭、衢巷、學校、壇廟、廨舍,以次興建。榜諭諸僚受約束。政平令和。巡撫陳儼上其治行。帝令久任。九載秩滿,始遷山東左參政,尋進右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