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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史演義    P 68


作者:蔡東藩
頁數:68 / 445
類別:中國現代史

 

民國史演義

作者:蔡東藩
第68,共445。
至圖鄂不成,轉而圖贛,曾亦聞李純已至,北軍南來,要險之區,俱已扼守,尚有何隙可乘耶?或謂三督在位,尚有兵權,何不乘免官令下之時,聯合反抗,宣告獨立,乃遲至卸職以後,再行發難,毋乃太愚。是不然。袁政府既能撤除三督,寧不能防備三督?三督正因老袁之注意,姑為此寂然不動,遵令解職,待事過境遷,乃躍然而起,掩其不備。彼以為老袁已弛戒心,而誰料老袁之防,轉因此而益切。
十面埋伏,專待項王。袁之計何其巧乎?故予謂周予儆、徐企文輩,實皆受袁之指使,試悉心鈎考之,當知予言之非誣矣。
第二十七回
戰湖口李司令得勝 棄江寧程都督逃生


  
卻說旅長林虎,本與李烈鈞同黨,李至湖口,早已暗招林虎,令率軍前來援助。林即率眾北行,逾沙河鎮,直赴湖口,偏被九江鎮守使李純,派兵堵住。至此見李純一軍,實是要着。李烈鈞明知李純前來,是個勁敵,早運動歐陽武,迫他撤回。
李純不肯回師,更兼北京政府,及武昌黎兼督,都飭他留駐防變,所以養兵蓄鋭,專待林虎到來,與他角鬥。林虎既到湖口,怎肯罷休,便直逼李純軍營,開槍示威,李純手下的兵弁,已是持槍整彈,靜候廝殺,猛聞槍聲隆隆,即開營出擊。兩下交戰多時,不分勝負,各自收兵回營,相持不退。當由李純分電告警,越日,即電傳袁總統命令云:
前據兼領湖北江西都督事黎元洪,先後電稱:「據九江要塞司令陳廷訓電,因近日亂黨挾帶巨資,前來九江湖口,運動煽惑,約期舉事,懇請就近酌派軍隊,赴潯鎮懾,即經派兵前往;嗣據江西護軍使歐陽武電阻,已諭令前往軍隊預備撤回各營等語;茲又據黎兼督暨鎮守使李純,先後電陳,李烈鈞帶同外國人四名,于本月八號晚乘小輪到湖口,約會九十兩團團長。調去輜重工程兩營,勒令各台交出,歸其佔領,以各營扼扎湖口,遍佈要隘,分兵進逼金鷄炮台。德安之混成旅,並向沙河鎮進駐。該鎮南之贛軍隊,突于十二日上午八點鐘開槍向我軍進攻,且以湖口地方,宣佈獨立等情」,閲之殊深駭異。


  
李烈鈞前在江西,擁兵跋扈,物議沸騰,各界紛紛籲訴,甚謂李烈鈞一日不去,贛民一日不安。本大總統酌予免官,調京任用,所以曲為保全者,不為不至。且為贛省計、深恐興師問罪,驚擾良民,故中央寧受姑息之名,地方冀獲敉安之慶。
不意逆謀叵測,復潛至湖口,佔據炮台,稱兵構亂,謂非背叛民國,破壞共和,何說之辭?可見陳廷訓電稱運動煽惑,約期舉事,言皆有據。似此不愛國家,不愛鄉土,不愛身家名譽,甘心畔逆,為虎作倀,不獨主持人道者所不忍言,實為五大民族所共棄。值此邊方多故,應付困難,雖全國協力同心,猶恐弗及,而乃幸災樂禍,傾覆國家,稍有天良,寧不痛憤?李烈鈞應即褫去陸軍中將並上將銜,著歐陽護軍使及李鎮守使設法拿辦,其脅從之徒,自願解散,概不深究,如或抗拒,則是有心從逆,定當痛予誅鋤。並著各省都督民政長,剴切曉諭軍民,共維秩序,嚴加防範。
本大總統既負捍衛國民之職任,斷不容肇亂之輩,亡我神州。凡我軍民,同有拯溺救災之責,其敬聽之!此令。
李純閲罷,當將命令宣示軍士,軍士愈加憤激,即於是日夜間,磨拳擦掌,預備出戰。到了天曉,一聲令發,千軍齊出,好似排山倒海一般,迫入林虎軍前。林虎亦麾軍出迎,你槍我彈,轟擊不休,自朝至午,尚是死力相搏,兩邊共死亡多人,林軍傷斃尤眾。看看日將西昃,李軍槍聲益緊,林軍子彈垂盡,任你著名閩中的林虎,也不能赤手空拳,親當彈雨,只好下令退兵。
這令一下,部眾慌忙回走,遂致秩序散亂,東奔西散,好似風卷殘雲,頃刻而盡。
李純督軍追了一程,方纔回營,當即露佈告捷,時袁總統已任段芝貴為第一軍軍長,整隊南下,來助李純,歸黎副總統節 制,並命為宣撫使,與歐陽武等妥籌善後事宜。歐陽武已自做都督,豈老袁尚在未知?黎聞此令,當將歐陽武情狀,據實電達中央,袁總統又下通令道:
共和國民,以人民為主體,而人民代表,以國會為機關。政治不善,國會有監督之責,政府不良,國會有彈劾之例。大總統由國會選舉,與君主時代子孫帝王萬世之業,迥不相同。今國會早開,人民代表,咸集都下,憲法未定,約法尚存,非經國會,無自發生監督之權,更無擅自立法之理,豈少數人所能自由起滅?亦豈能因少數人權利之爭,掩盡天下人民代表之耳目?此次派兵赴潯,迭經本大總統及副總統一再宣佈,本末瞭然。
何得信口雌黃,藉為煽亂營私之具?今閲歐陽武通電,竟指國軍為袁軍,全無國家觀念,純乎部落思想,又稱蹂躪淫戮,廬墓為墟等情,九江為中外雜居之地,萬目睽睽,視察之使,絡繹于途,何至無所聞見?陳廷訓之告急,黎兼督之派兵,各行其職,堂堂正正,何謂陰謀?孤軍救援,何謂三道進兵?
即歐陽武蒸日通電,亦云李烈鈞到湖口,武開兩團往攻等語,安有叛徒進踞要塞,而中央政府,該管都督,撤兵藉寇之理?豈陳廷訓、劉世均,近在九江之電不足憑,而獨以歐陽武遠在南昌之電為足信?豈贛省三千萬之財產,獨非中華民國之人民?李純所率之兩團,獨非江西兼督之防軍?歐陽武以護軍使不足,而自為都督,並稱經省會公舉,約法具在,無此明條;似此謬妄,欺三尺童子不足,而欲欺天下人民,誰其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