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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列國志傳    P 27


作者:余邵魚
頁數:27 / 190
類別:古典小說

 

春秋列國志傳

作者:余邵魚
第27,共190。
此非陛下不克始終,皆由內宮多亂,台諫失言。臣等不揣殘生,冒死而進,望陛下從諫如轉關,恢中興之盛業;受言如海納,扼綿邈之鴻基。俾名追太古,國祚無疆,社稷生民幸甚!臣等不勝顫慄之至,謹奉表奏聞。

宣王覽罷,投表於地,大怒而起。姜後見主變色而起,令嬪妃取表讀之,嘆曰:「此非王之過,皆妾之罪也!”乃脫簪珥,卸衣裳,待罪跪于王前。王問曰:“卿何脫簪卸衣而跪?」



  
姜後叩頭曰:「陛下樂色而忘德,失禮而晏起,禍亂之興,皆由於妾。今卿大夫與國人不咎于妾,而歸罪于王,實妾所致也!願賜妾死,以理國政,幸甚!幸甚!」王曰:「此寡人之罪,非卿之過。」令嬪妃扶起姜後。

次日,侵早出朝聽政,文武百官,皆大歡喜,上表稱賀。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明東屏先生詠史詩云:

周道中興威赫然,萬邦齊駕一人天。

閨闈待罪脫簪夜,姜後賢名萬古傳。


  

第十八回

 盧妃懷孕十八年 幽王舉火戲諸侯

宣王出朝聽政,近臣奏曰:「畿內兒童誦謡言歌四句,鼓舞于六街三市之中,兵馬司錄其歌以聞。”王覽其歌曰:「月將升,日將浸,檿弧箕服,實亡周國!」王大驚!問群臣曰:「此事主何吉凶?」左宗伯召公奏曰:「檿是山桑木名,可以為弓。箕草名,可結之為箭袋。據臣愚見,國家後有弓矢之禍!」王曰:「若此,盡誅京師作弓箭之人,盡焚庫內弧矢,何如?」太史令伯陽父奏曰:“臣觀天象,其先落在陛下宮中,非干弓矢之事,必主後世有女主亂國!請勿妄殺無辜之人而焚軍旅之器。」

王宣姜皇后出朝,問其宮中嬪妃有甚怪異,姜後奏曰:「宮中並無怪異,惟先王宮內一嬪妃盧氏,年方二十四歲,懷孕一十八年,至是方生一女。”王曰:「此誠異事!」傳旨宣盧氏問其故,盧氏到殿對曰:「妾聞夏桀王時,褒城有鄉人,化為二龍,以降王庭,謂桀王曰,吾乃褒城二君,桀王恐懼,殺其二龍,收其漿聚以藏櫝中,自殷朝歷六百四十四年,傳經二十八王,皆不敢發其櫝而視之。至先王厲王末年始開櫝,則龍漿橫流于王庭,化為元龜,妾時年十有七歲,因踏龜跡而有孕,至前夕方生一女兒。」王曰:“此女兒必怪物,汝抱出視之!」

盧氏曰:「妾疑其為怪物。是夕,命本宮人,將此女孩,投于皇城禦河中浸死矣!」王曰:「此非爾之罪,皆先王所貽之禍!」喝退盧氏,又謂太史伯陽父曰:「此女孩已死,卿試占之,以觀妖氣消滅何如?」伯陽父占之,曰:「妖氣雖然出宮,然未嘗除也!」王傳旨,令皇城兵馬司,帶領軍卒巡訪皇城禦溝內外,但有拾得女孩于道路及溝中者,悉取而斬之。又出榜文,掛于各城門外,不拘官民軍匠人等,但有收得禦溝之內嬰孩隱匿而不首者,滿門處死。

卻說西城兵馬巡至西長安街尾,見一男子負山桑木弓,一女子負箕草織成箭袋,賣于街上。兵馬司看見,心下思量曰:「今朝廷大臣斷謡歌乃是山桑木弓箕草之袋,今日見此二人,必應其事,但聞伯陽有為亂之言,吾放其男子,捉此女子,並所賣弓矢去見天子。」那男子得解其禍,亦不救其妻,抱頭便走,走至十里外途中,聞深林中群鳥喧噪,有嬰兒啼哭之聲。

此人奔入林中視之,乃百鳥覆蓋一女孩兒在青草上,此人自思曰:「我妻被朝廷捉去,決無性命,歸家抱此女孩回去,撫養成人,亦有所望。”乃趕去群鳥,抱此嬰兒,直奔褒城,逃難而去。卻說西城兵馬司,將此女人及弓矢,前來見宣王。王自思:「占者是此婦定矣!」令推出斬之,賞其巡訪兵馬。

是歲秋七月,宣王有疾,宣左司寇尹吉甫、大宗伯召公穆託孤。王崩,在位四十六年。二臣受遺詔,奉太子宮涅即位,是為幽王。幽王為人性暴寡恩,動靜無常,召公、吉甫,盡心輔之。

尹球、虢公、祭公三人在朝,皆讒邪欺君,幾喪其國。幽王即位,拜尹球為大夫,虢石父為上卿,祭公為司徒,大宴群臣。忽三川守臣有表到,言其地皆震。幽王笑曰:「山川地震乃是常事,何必動表告朕?」遂退朝。

太史令伯陽父以此事與趙叔帶手語曰:“昔者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若二代之季矣!」

叔帶駭然曰;「何以見之?”伯陽父曰:「源塞必川竭,川竭必山崩,山崩乃主崩類之兆,吾知周室天下不出二十年當亡矣!」叔帶謂伯陽父曰:“天子不恤國政,我職居言路,必盡臣節以諫之可也!」

是歲冬,三川又竭,岐山復崩,趙叔帶上表諫曰:「山崩地震,國家不祥之兆,望陛下撫卹下民,廣開賢路,以弭天變,庶幾社稷無危。」虢石父奏曰:「山崩地震,誠陛下所謂天道之常,有何不祥?叔帶迂生,不達天道,望陛下詳之!」幽王聽石父之奏,罷叔帶之官,貶歸田裡。叔帶罷官,往投晉國,後為趙氏之祖。右諫議大夫褒姠諫曰:「不可罷叔帶之官,恐塞諫諍之路。」幽王大怒,令囚褒姠于獄。朝中自是無敢諫之臣。王朝夕在宮中作樂。

卻說褒姠,褒人也。家中妻子聞進諫被囚,一家痛哭,其子洪德告母曰:「吾聞天子荒淫,惟樂女色。吾褒城中,有小民家,即前賣弓矢之人,有女子十分清麗,家貧無資,欲將此女鬻於他人,望母將百金買此女子,進上朝廷,以贖父之罪,有何不可?」其母大喜,遂將百金,買得此女子。時,年方十四歲,令其梳洗,將新衣改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