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閲微草堂筆記    P 54


作者:紀昀
頁數:54 / 188
類別:手記隨筆

 

閲微草堂筆記

作者:紀昀
第54,共188。
惟得君等行獵時,或繞道半裡,數過其地,則彼必恐怖而他徙矣。然倘有所遇,勿遽殪獲,恐事機或泄,彼又修怨於我也。獵如其言,後夢其來謝。夫鵲巢鳩據,事理本直,然力不足以勝之,則避而不爭;力足以勝之,又長慮深思,而不盡其力,不求幸勝不求過勝,此其所以終勝歟?孱弱者遇強暴,如此鬼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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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氏張公健亭言,滄州牧王某,有愛女嬰疾沉困,家人夜入書齋,忽見其對月獨立花陰下,悚然而返,疑為狐魅托形,嗾犬撲之,倏然滅跡。俄室中病者曰:頃夢至書齋看月,意殊爽適,不虞犬至,幾不得免。至今猶悸汗。知所見乃其生魂也。

醫者聞之,曰:是形神已離,雖盧扁莫措矣。不久果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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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有方竹,燕山之柿形微方,此各一種也。山東益都有方柏,蓋一株偶見,他柏樹則不方。余八九歲時,見外祖家介祉堂中,有菊四盎,開花皆正方瓣,整齊如裁剪。雲得之天津查氏,名黃金印,先姚安公乞其根歸,次歲花漸圓,再一歲則全圓矣。

或曰花原常菊,特種者別有法,如靛浸蓮子則花青,墨揉玉簪之根則花黑也。是或一說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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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奴宋遇,病革時忽張目曰:汝兄弟輩來耶?限在何日?既而自語曰:十八日亦可。時一講學者館余家,聞之哂曰:譫語也。屆期果死。又哂曰:偶然耳。

申鐵蟾方與共食,投箸太息曰:公可謂篤信程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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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節異烈,湮沒無傳者,可勝道哉。姚安公聞諸雲台公曰:明季避亂時,見夫婦同逃者,其夫似有腰纏,一賊露刃追之急,婦忽回身屹立,待賊至,突抱其腰,賊以刃擊之,血流如注,堅不釋手,比氣絶而仆,則其夫脫去久矣。惜不得其名姓。又聞諸鎮番公曰:明季河北五省皆大饑,至屠人鬻肉,官弗能禁,有客在德州景州間入逆旅餐,見少婦裸體伏俎上,綳其手足,方汲水洗滌。

恐怖戰悚之狀,不可忍視,客心憫惻,倍償贖之,釋其縛,助之著衣。手觸其乳,少婦艴然曰:荷君再生,終身賤役無所悔,然為婢媼則可,為妾媵則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諸此也,君何遽相輕薄耶?解衣擲地,仍裸體伏俎上,瞑目受屠,屠恨之,生割其股肉一臠,哀號而已,終無悔意。惜亦不得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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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寧王太夫人,姚安公姨母也,言其鄉有嫠婦,與老姑撫孤子,七八歲矣。婦故有色,媒妁屢至,不肯嫁,會子患痘甚危,延某醫診視,某醫與鄰媼密語曰:是證吾能治,然非婦薦枕,決不往。婦與姑皆怒誶,既而病將殆,婦姑皆牽于溺愛,私議者徹夜,竟飲泣曲從。不意施治已遲,迄不能救。

婦悔恨投繯殞,人但以為痛子之故,不疑有他。姑亦深諱其事,不敢顯言。俄而醫死,俄而其子亦死,室弗戒于火,不遺寸縷,其婦流落入青樓,乃偶以告所歡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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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布衣蕭客言,有士人宿會稽山中,夜間隔澗有講誦聲,側耳諦聽,似談古訓詁,次日越澗尋訪,杳無蹤跡。徘徊數日,冀有所逢。忽聞木杪人語曰:君嗜古乃爾,請此相見。回顧之頃,石室洞開,室中列坐數十人,皆掩卷振衣,出相揖讓,士人視其案上,皆諸經註疏。

居首坐者拱手曰:昔尼山奧旨,傳在經師,雖舊本猶存,斯文未喪,而新說疊出,嗜古者稀,先聖恐久而漸絶,乃蒐羅鬼錄,徵召幽靈,凡歷代通儒精魂尚在者,集於此地,考證遺文,以此轉輪生於人世,冀遞修古學,延杏壇一綫之傳,子其記所見聞,告諸同志,知孔孟所式憑,在此不在彼也。士人欲有所叩,忽已夢醒,乃倚坐老松之下。蕭客聞之,裹糧而往,攀蘿捫葛,一月有餘,無所睹而返。此與朱子穎所述經香閣事大旨相類。

或曰:蕭客喜談古義,嘗撰古經解鈎沉,故士人投其所好以戲之,是未可知。或曰:蕭客造此言以自托降生之一,亦未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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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公官刑部日,同官王公守坤曰:吾夜夢人浴血立,而不識其人,胡為乎來耶?陳公作梅曰:此君恆恐誤殺人,惴惴然如有所歉,故緣心造象耳。本無是鬼,何由識其為誰?且七八人同定一讞牘,何獨見夢于君,君勿自疑。佛公倫曰:不然。同事則一體,見夢于一人,即見夢於人人也。

我輩治天下之獄,而不能慮天下之囚,據紙上之供詞,以斷生死,何自識其人哉。君宜自儆,我輩皆宜自儆。姚安公曰:吾以佛公之論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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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太常含輝言,京師有富室娶婦者,男女並韶秀,親串皆望若神仙,窺其意態,夫婦亦甚相悅。次日天曉,門不啟,呼之不應,穴窗窺之,則左右相對縊,視其衾已合歡矣。婢媼皆曰:是昨夕已卸裝,何又著盛服而死耶?異哉,此獄雖皋陶不能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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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胥宋某,所謂東鄉太歲者也。愛鄰童秀麗,百計誘與狎,為童父所覺,迫童自縊,其事隱密竟無人知。一夕夢被拘至冥府,雲為童所訴。宋辯曰:本出相憐,無相害意。

死由爾父,實出不虞。童言爾不誘我,何緣受淫,我不受淫,何緣得死,推原禍本,非爾其誰?宋又辯曰:誘雖由我,從則由爾,回眸一笑,縱體相從者誰乎?本未強干,理難歸過。冥官怒叱曰:稚子無知,陷爾機井,餌魚充饌,乃反罪魚耶?拍案一呼,慄然驚悟。後官以賄敗,宋名麗案中,禍且不測,自知業報,因以夢備告所親,逮及獄成,乃僅擬城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