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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P 491


作者:趙爾巽等
頁數:491 / 575
類別:歷史

 

清史稿 下

作者:趙爾巽等
第491,共575。
中曹長官司,在府南十五里。明洪武三年,以謝石寶為長官司。傳至謝正倫,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司,劉氏,清雍正七年,於土權疊害案內改流官。
養龍長官司,在府北二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以蔡普為長官司。傳至蔡瑛,清康熙八年,歸附,準世襲。
白納長官司,在府南七十里。元為白納縣,尋改。明初,以周可敬為長官司。傳至周爾齡,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趙啟賢同。
虎墜長官司,在府東六十里。明洪武三年,以宋璢為長官司。傳至宋繼榮,清順治十六年,歸附,仍準世襲。
定番州
程番長官司,唐末,程元龍平定溪洞,世守程番。元改給安撫司印。明洪武四年,改授程番長官司。傳至程民新,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上馬橋長官司,在州北二十里。自唐末方定遠開疆,明洪武四年,改授長官司。傳至方維新,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小程番長官司,在州北五里。始自唐末程鸞。明洪武四年,改授小程番長官司。傳至程登雲,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盧番長官司,在州北五里。始自唐末盧君聘。元置羅番靜海軍安撫司。明洪武四年,改授盧番長官司。傳至盧大用,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方番長官司,在州南十里。始唐末方德。明洪武四年,改授方番長官司。傳至方正綱,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韋番長官司,在州南五里。唐韋四海守此土。明洪武四年,改授韋番長官司。傳至韋璋,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臥龍番長官司,在州南十五里。唐時,龍德壽據此。明洪武四年,改授臥龍番長官司。傳至龍國瑞,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小龍番長官司,在州東南二十里。唐時,龍方靈據此。明洪武四年,改授小龍番長官司。傳至龍象賢,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金石番長官司,在州東二十五里。唐時,石寶據此。明洪武四年,改授金石番長官司。傳至龍如玉,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羅番長官司,在州南三十里。始自唐時龍應召。明洪武四年,改授羅番長官司。傳至龍從雲,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大龍番長官司,在州東三十里。始於唐時龍昌宗。明洪武四年,改授大龍番長官司。傳至龍登雲,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木瓜長官司,在州西七十里。始於元時石期璽。明洪武八年,改授木瓜長官司。傳至石鬰林,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始於元時顧德。明洪武八年,改授木瓜副長官。傳至顧大維,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麻鄉長官司,在州西七十五里。明洪武十年,以得玉思為麻鄉長官司。傳至得志,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開州
乖西長官司,在州東六十里。始於唐時楊立信。明洪武四年,改授乖西長官司。傳至楊瑜,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始於唐時劉起昌。傳至劉國柱,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龍裡縣
大穀龍長官司,在縣西北。始於元時宋國。明洪武十三年,授大穀龍長官司。傳至宋之尹,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小穀龍長官司,在縣東北。元時,宋幕授小穀龍安撫司。明嘉靖十一年,改授長官司。傳至宋景運,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貴定縣
平伐長官司,在縣南。唐時李保郎,以征南功授安撫司。明洪武十五年,改授平伐長官司。傳至李世廕,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大平伐長官司,在縣南三十里。後漢昭烈時,宋隆豆征南有功,世守茲土。明洪武四年,改授宋臣為大平伐長官司。傳至宋世昌,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小平伐長官司,在縣南三十里。唐時宋忠宣,以功授招討司。明洪武四年,改授小平伐長官司。傳至宋天培,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新添長官司,在縣東北。唐時,宋景陽據此。明洪武四年,改授新添長官司,屬新添衛。傳至宋鴻基,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康熙十年,改隷貴定縣。
羊場長官司,在縣東北。明洪武三十二年,以郭九齡為羊場長官司。傳至郭天章,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修文縣
底寨長官司,唐時,蔡興隆調征黑羊,授護國將軍,留守茲土。明洪武四年,改授底寨長官司。傳至蔡啟珵,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副長官,始自唐時梅天祿。明洪武四年,準世襲。傳至梅朝聘,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襲舊職。
安順府:
普定縣
西堡副長官。明洪武十二年,溫伯壽以平苗功,授西堡副長官。傳至溫捷桂,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鎮寧州
康佐副長官。明永樂六年,於成以功授康佐副長官。傳至於應鵬,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永寧州
頂營長官司,在州南一百里。明洪武十六年,羅錄以功授頂營長官司。傳至羅洪勛,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募役長官司,在州西一百七十里。明洪武十九年,阿辭以功授募役長官司。傳至阿更,永樂元年,賜姓禮,更名山。傳至阿廷試,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沙營長官司,明洪武十四年,沙先以功授沙營長官司。傳至沙裕先,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盤江土巡檢。明洪武八年,李當以功授盤江巡檢。傳至李桂芳,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平越州
楊義長官司,在州東八十里。始於唐時金密定。明洪武二十一年,改授楊義長官司。傳至金榜,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黃平州
岩門長官司,在州東北。明成化六年,何清以征苗有功,授凱里安撫司左副長官。萬曆四十二年,改屬黃平州。傳至何仕洪,清順治十五年,歸附,改授岩門長官司,世襲。
重安司土吏目,在州西三十里。明洪武八年,以張佛寶、馮鐸為正、副長官司。萬曆二十七年,改土吏目。傳至張威鎮,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甕安縣
草塘司土縣丞。明洪武二十五年,以宋邦佐為草塘安撫司。傳至世寧,萬曆二十九年,改授土縣丞。傳至宋運鴻,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甕水司土縣丞,在縣西北。明洪武十七年,以猶恭為安撫司。萬曆中,改授土縣丞。傳至猶登第,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餘慶縣
土縣丞。唐毛巴有功,授餘慶土知府。明洪武二年,改長官司。萬曆二十九年,改為土縣丞。傳至毛鵬程,清順治十五年,歸附,準襲前職。
土主簿。元楊正寶有功,授白泥司副長官。明萬曆二十四年,改為土主簿。傳至楊璟,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襲前職。
都勻府:
都勻長官司,在府南七里。明洪武十六年,以吳賴為都勻長官司。傳至吳玉,清順治十五年,歸附,準襲前職。
副長官。王應祖,同。
邦水長官司,在府西二十里。明永樂六年,以吳珊為邦水長官司。傳至吳昌祚,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襲職。
麻哈州
樂平長官司,在州北四十里。明洪武年間,授宋仁德為樂平司正長官。傳至宋治政,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襲前職。
平定長官司,在州北一百里。明洪武十年,授吳忠平定長官司。傳至吳士爵,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襲前職。
獨山州
土同知。明洪武十六年,以蒙聞為九姓獨山長官司,以境有九姓蠻為名。弘治八年,
改土同知。傳至蒙一龍,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襲前職。
豐寧上長官司,在州南一百二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楊萬八為豐寧上長官司。傳至楊懋功,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豐寧下長官司,在州東南二百四十里。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楊萬全為豐寧下長官司。傳至楊威遠,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爛土長官司,在州東一百十里。明洪武二十四年,以張鈞為爛土長官司。傳至張威遠,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
凱里司。楊氏,清康熙四十五年,以土酋大惡案內改土歸流,入清平縣。
鎮遠府:
土同知。宋時,何永壽以功授高丹峒正長官司。明洪武三年,授何濟承為鎮遠州土同知。傳至何大昆,清順治十五年,歸附,仍準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