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包公傳    P 20


作者:安遇時
頁數:20 / 33
類別:推理懸疑

 

包公傳

作者:安遇時
第20,共33。
歌罷,又訴曰:「小人銀兩俱編千文字型大小,大人可差人去他床下搜取,便見明白。」訴訖,乃含淚而去。拯遂會其意,待天明升堂,差張龍、李虎徑往苦株村牌拘貴一、貴二到廳審究。喝道:「你兄弟假以砍柴為由,慣惡謀人,好生細招,免受萬剮。」二人強硬不認。拯又差趙虎、李萬奔往他家,于床下搜出白絲銀若干。拯將銀看,果編得字型大小。遂大驚罵云:「劫銀在此,這賊還硬應。」即令張龍將貴一兄弟捆打一番,重挾長枷。那二人受極刑不過,只得從實招認。於是,拯喚張龍、李虎押貴一兄弟二人去法場斬首,懸掛巴州四門,曉諭眾人,自後謀財害命之風已息矣。

第二十二 回 鍾馗證元弼絞罪



  
斷云:

節操根深不怕霜,郄家貪慾已遭亡。

包公靈感神明至,一決冤情顯萬方。

話說滎陽秀才武亮采,有妻胡氏名韋娘,琴棋書畫,無不皆能,閨門如水,克順婦道。窗友郄元弼適來訪亮,時亮出外,陡遇韋娘,弼遂呼:「尊嫂拜揖。」韋娘還禮,只答云:「尊叔請坐吃茶。」緘默弗言。元弼見了韋娘只髻綰綠,色奪圖畫中人,朱粉末點而天然殊瑩,須臾目搖心蕩,難為自禁,意欲與她私話相敘。怎奈乍逢,未識她意如何,乃作《長相思》一首,書紙上以戲之曰:嬌姿艷資不勝春,何意無言恨轉深?

惆悵東君不相顧,空遺一片惜花心。

韋娘因見元弼戲詞,仍吟相思韻以拒絶弼云:亂惹浮煙入帳幃,絳羅輕卷映日暉。

芳心一點堅如石,任是遊蜂怎敢欺!


  

弼聽罷,沒意而回。轉至書館,自嗟一會,曰:玉肌妙手應難畫,才子偶見失魂花。

相如有志瞻月闕,織女無意度銀河。

弼呤罷,眉頭不展,臉帶憂容,悶積數月,無意攻書。適有一婢,彼夜持利劍一把,密往其家,只見門兒緊閉,遂捏鄰居張媽聲叩門叫:「點燈。」時韋娘綉罷將睡,聞叩門點燈者,想似張媽聲,即喚丫頭開門與燈。不覺元弼隨將那婢斬死,直入韋娘睡房。韋娘大驚,忙問:「叔夜至何為?」弼道:「為嫂而來。嫂念小叔青春,肯諧鸞鳳之情,終身感戴,若不相從,利劍在此。」韋娘哭曰:「屈殺我也。」遂呼弼罵曰:「大丈夫立志,當行正道;烈女律身,豈可苟合?縱使殺我,何懼之有?」弼大怒,拔劍殺了韋娘。當時夜靜三更,悄無人知,只有亮奉祀之神明鍾馗者親睹其事。

至次日亮歸家,見丫頭斬死於門內,又見妻斬死於房中,唬得半晌不能言語。自心無奈,只得具告開封府。拯思此乃沒頭官事,如何區處?正要喚亮歸家,聽後日發落,忽然坐後只聞有人聲,不見有人形。拯低耳聽時,聞得聲云:“妾乃韋娘,是亮妻室。冤遇郄元弼某日往妾家訪夫,夫不在家,見妾貌美,作《長相思》調戲一番。妾為夫貞烈,不與私言。數日後某夜,至一更,復持劍奔入家中,欺心奸妾。妾罵不從,殺妾及婢。

冤情全無人知,惟妾家堂上鍾馗逐一可證。”拯聽得有此異事,仍復言:「胡氏可在對理。」想胡氏必領其命,拯遂差張龍、趙虎牌拿郄元弼到台鞫究。拷打一番,元弼因無見證,硬爭不肯招認。即寫牒文一道云:拯自攝府政,朝夕怛勵,惟欲下民安於無事。不幸值胡氏韋娘死情,未知是何凶惡。先生為亮奉祀福神,可作質證,乞駕臨敝衙毋拒。萬幸。

寫完令李萬前往武宅,將牒焚之。鍾馗直到公堂,與拯敘禮,備陳元弼奸謀貞烈情弊。當時元弼已跪在廳下,哭曰:「鍾馗誣陷。」鍾馗執劍策之:「汝為奸計不遂,謀殺二口,還要強爭,是何道理?全不托作《長相思》以戲韋娘呼?」於是元弼心驚無語。鍾馗證畢辭去。拯喚張龍將元弼捆打,釘了長枷,取了供狀。問元弼殺死二人,擬罪當絞,以待二年秋決。堅貞節牌于武宅,以旌胡氏。元弼後來未知性命何如。

第二十三回  獲學吏開國材獄

斷云:

淑雲堅志不更夫,國材忍受半年囚。

包公判就成姻舊,萬古清風永不休。

話說順天任縣徐卿、鄭賢二人,同窗數載,敬若平仲,情篤良項。俱有妻室,卿妻只生一女,名淑雲。賢妻生有一子,名國材。二人後擢科,俱登朝議職。時值端午佳節,卿拉賢同玩龍舟,致酒于船上。酒飲半酣,卿曰:「弟與兄契已久,俱出任君,彼此爭光。且弟女與兄子年看弱冠,可成配偶,未識尊意何如?」賢答曰:「蒙不棄,可謂美矣。況你我雖有秦晉之心,奈無媒妁之議,或有礙也。」卿於是將綃衣一幅,分于兩段,令賢收取,二人以結襟為記,誓無更變。遂攜手吟云:幼女孤兒實可佳,郎才女貌兩相誇。

凌雲氣概材堪棟,詠雪賢能淑女雲。

願女洞房花燭夜,教子金榜掛名歸。

席間結襟為盟誓,相愛何須論采紅。

二人吟罷,各自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