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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北偶談    P 75


作者:王士禎
頁數:75 / 140
類別:風土人文

 

池北偶談

作者:王士禎
第75,共140。
戚光註云:“唐天元年昭宗天復四年改元,朱溫滅帝立哀帝,蜀仍稱天復。二年蜀天復五年。三年蜀天復六年。四年蜀天復七年。朱溫篡位,稱梁開平元年。五年晉、岐、淮南。蜀,武成元年。六年晉、岐、淮南。七年晉、岐、吳。岐王承製加淮南楊隆演嗣吳王。八年晉、岐、吳。蜀永平元年,梁乾化元年。九年晉、岐、吳。十年晉、岐、吳。十一年晉、岐、吳。十二年晉、岐、吳。梁貞明元年。十三年晉、岐、吳。蜀通正元年。十四年晉、岐、吳。蜀天漢元年,漢乾亨元年。十五年晉、岐、吳。蜀光天元年。十六年晉、岐。吳武義元年,蜀乾德元年。十七年晉、岐。十八年晉、岐、吳。順義元年。梁龍德元年。十九年晉、岐。同光元年晉莊宗復唐,改元。岐尋內屬。二年。三年。天成元年明宗五改元。吳越寶正元年。二年吳乾貞元年。三年漢大有元年。四年吳太和元年。長興元年。二年。三年。四年。應順元年閔帝立,遇弒,末帝立,改元清泰。清泰二年吳天祚元年。蜀明德二年。三年石敬瑭因契丹立,號晉,天福元年。自天至是三十三年。升元元年烈祖即位,古今之亂,唐未絶天,故清泰方絶。升元已建,天命人心無改也,孰謂五季無君哉!二年蜀廣政元年。三年閩永隆元年。四年。五年。六年漢光天元年。七年元宗立,改元保大。殷天德元年。漢乾和元年。保大二年晉開運元年。三年。四年。五年晉亡。六年漢乾元年。七年。八年漢亡。九年周廣順元年。十年。十一年。十二年周顯德元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北漢天會元年。中興元年再改交泰。元宗十六年始奉周顯德年,去帝號。自升元至是三十二年。天至是則五十五年。自武德至是三百四十二年矣。使元宗能安天命,事大國,以右宗祀周,能世敦王道叨賓之則,三代之意也。周顯德六年元宗十七年己未,周命城金陵。七年元宗十八年。庚申,宋建隆元年。宋建隆二年元宗十九年辛酉,元宗殂,後主即位,仍奉其正朔。宋又始稱詔于唐。三年後主二年壬戌。乾德元年後主三年癸亥。二年後主四年甲子。三年後主五年乙丑。四年後主六年丙寅。五年後主七年丁卯。開寶元年後主八年戊辰。二年後主九年己巳。三年後主十年庚午。四年後主十一年辛未。五年後主十二年壬申。六年後主十三年癸酉。甲戌歲後主十四年。宋開寶七年。乙亥歲後主十五年。宋開寶八年,後主城陷被執,唐亡。自烈祖至是三主,凡三十九年。自高祖至是凡三百五十九年。殷周革命而杞宋國後,周隋之世梁猶祀焉,宋之君度不逮世宗矣

◎《左傳》奇文



  
《左傳》奇文,以上叛下亦曰叛,如「王叛王孫蘇」是也。男子喪妻亦曰寡,「崔杼生成及疆而寡」是也。男亦曰媵,「以井伯媵秦穆姬」是也。《公羊》謂「昭公欲弒季氏」,則以上殺下,亦可曰弒。

◎牛耳

盟用牛耳,卑者執之,尊者蒞之。阝澤之盟,衛侯請執牛耳。發陽之役,衛石蒙之盟,魯孟武伯,皆小國執牛耳。惟曾阝衍之役,吳以大國執之,不合盟禮,故孟彘不從。

◎春秋謚


  

春秋謚有三字者,衛之貞惠文子是也。有生賜者,衛侯之於北宮貞子、析朱成子是也。有出奔而仍得謚者,臧武仲、中行文子是也。有作亂被誅而仍得謚者,崔武子、欒懷子是也《困學紀聞》云:「衛侯賜北宮喜謚曰貞子,析朱成謚曰成子,是人臣生而謚也。魏明帝時,有司奏帝製作興治為魏烈祖,是人君生而謚也。」

◎左傳引尚書

《左傳》引《尚書》,以《禹謨》作《夏書》。僖二十四年,地平天成;文七年,戒之用休;襄三年,成允成功;二十六年,與其殺不辜;哀十八年,官占惟能蔽志,皆《大禹謨》也。《皋陶謨》亦作《夏書》。莊八年,皋陶邁種德,《皋陶謨》也。此二篇。今《虞書》以太甲作《夏書》。昭十年,欲敗度,《太甲篇》也。今實《商書》。以《洪範》作《商書》。文五年,沈潛剛克;襄三年,無偏無黨,皆《洪範》也。今實《周書》。雖古今敘書,或有不同。而《太甲》之為《夏書》,尤不可解。

◎音

劉貢父《詩話》云:「司馬君實論九旗之名,旗與相近,緩急何以區別。《小雅·庭燎》,夜向晨,言觀其。《左傳》,龍尾伏辰,取虢之,當為芹音耳。」康熙己未,禦試博學鴻儒,施愚山侍講閏幸卷閣擬一等,上親閲定名,第以旗字押韻偶誤書,遂改置二等,亦由施素讀二字不甚分別故也。

◎白蓮詩

陸魯望《白蓮詩》:「無情有恨何人見,月白風清欲墮時。」語自傳神,不可移易。《苕溪漁隱》乃云:「移作白牡丹亦可」,謬矣。予少時在揚州,過露筋祠,有句云:「行人繫纜月初墮,門外野風開白蓮。」

◎襲勖華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