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歐陽修集    P 40


作者:歐陽修
頁數:40 / 544
類別:古典散文

 

歐陽修集

作者:歐陽修
第40,共544。
昔者堯、舜、夏、商、周、秦,皆出於黃帝之苗裔,其子孫相代而王。堯傳于舜,舜傳于禹。夏之衰也,湯代之王;商之衰也,周代之王;周之衰也,秦代之王。其興也,或以德,或以功,大抵皆乘其弊而代之。初,夏世衰而桀為昏暴,湯救其亂而起,稍治諸侯而誅之,其《書》曰「湯征自葛」是也。其後卒以放桀而滅夏。及商世衰而紂為昏暴,周之文、武救其亂而起,亦治諸侯而誅之,其《詩》所謂「昆」、「崇」、「共」、「密」是也。其後卒攻紂而滅商。推秦之興,其德固有優劣,而其跡豈有異乎?秦之《紀》曰:其先大業,出於顓頊之苗裔。至孫伯翳,佐禹治水有功,唐、虞之間賜姓嬴氏。及非子為周養馬有功,秦仲始為命大夫。而襄公與立平王,遂受岐、豐之賜。當是之時,周衰固已久矣,亂始於穆王,而繼以厲、幽之禍,平王東遷,遂同列國。而齊、晉大侯,魯、衛同姓,擅相攻伐,共起而弱周,非獨秦之暴也。秦於是時,既平犬夷,因取周所賜岐、豐之地。而繆公以來,始東侵晉,地至于河,盡滅諸戎,拓國千里。其後關東諸侯強僭者日益多,周之國地日益蹙,至無復天子之制,特其號在爾。秦昭襄礻必年,周之君臣稽首自歸於秦。至其後世,遂滅諸侯而一天下。此本末之跡也。其德雖不足,而其功力尚不優於魏晉乎?始秦之興,務以力勝。至于始皇,遂悖棄先王之典禮,又自推水德,益任法而少恩,其制度文為,皆非古而自是,此其所以見黜也。夫始皇之不德,不過如桀、紂,桀、紂不能廢夏、商之統,則始皇未可廢秦也。

【附論七首·魏論】



  
新與魏皆取漢者,新輒敗亡,魏遂傳數世而為晉。不幸東漢無賢子孫,而魏為不討之仇。今方黜新而進魏,疑者以謂與奸而進惡,此不可以不論也。

昔三代之興也,皆以功德,或積數世而後王。其亡也,衰亂之跡亦積數世而至于大壞,不可復支,然後有起而代之者。其興也,皆以至公大義為心。然成湯尚有慚德,伯夷、叔齊至恥食周粟而餓死,況其後世乎?自秦以來,興者以力,故直較其跡之逆順、功之成敗而已。彼漢之德,自安、和而始衰,至桓、靈而大壞,其衰亂之跡,積之數世,無異三代之亡也。故豪傑並起而爭,而強者得之。此直較其跡爾。故魏之取漢,無異漢之取秦、而秦之取周也。夫得正統者,漢也;得漢者,魏也;得魏者,晉也。晉嘗統天下矣。推其本未而言之,則魏進而正之,不疑。

【附論七首·東晉論】


  

周遷而東,天下遂不能一。然仲尼作《春秋》,區區于尊周而明正統之所在。晉遷而東,與周無異,而今黜之,何哉?

是有說焉,較其德與跡而然爾。周之始興,其來也遠。當其盛也,瓜分天下為大小之國,眾建諸侯,以維王室,定其名分,使傳子孫而守之,以為萬世之計。及厲王之亂,周室無君者十四年,而天下諸侯不敢僥倖而窺周。于此然後見周德之深,而文、武、周公之作,真聖人之業。故雖天下無君,而正統猶在,不得而改。況平王之遷,國地雖蹙,然周德之在人者未厭,而法制之臨人者未移。平王以子繼父,自西而東,不出王畿之內。〈西周之地八百里,東周六百里,以井田之法計之、通為千里之方。〉則正統之在周也,推其德與跡可以不疑。

夫晉之為晉,與夫周之為周也異矣。其德法之維天下者,非有萬世之計、聖人之業也,直以其受魏之禪而合天下于一,推較其跡,可以曰正而統爾。自惠帝之亂,晉政已亡,愍、懷之間,晉如綫爾,惟嗣君繼世,推其跡曰正焉可也。建興之亡,晉於是而絶矣。

夫周之東也,以周而東。晉之南也,豈復以晉而南乎?自愍帝死賊庭,琅邪起江表,位非嗣君,正非繼世,徒以晉之臣子有不忘晉之心,發於忠義而功不就,可為傷已!若因而遂竊萬世大公之名,其可得乎?《春秋》之法「君弒而賊不討」,則以為無臣子也。使晉之臣子遭乎聖人,適當《春秋》之責,況欲以失國共立之君干天下之統哉?夫道德不足語矣,直推其跡之如何爾。若乃國已滅矣,以宗室子自立於一方,卒不能復天下于一,則晉之琅邪,與夫後漢之劉備、五代漢之劉崇何異?備與崇未嘗為正統,則東晉可知焉爾。

【附論七首·後魏論】

魏之興也,自成帝毛至于聖武,凡十二世。而可紀于文字,又十一世。至于昭成而建國改元,略具君臣之法,幸遭衰亂之極,得奮其力,並爭乎中國,又七世至于孝文,而去夷即華,易姓建都,遂定天下之亂,然後修禮樂、興制度而文之。考其漸積之基,其道德雖不及于三代,而其為功何異王者之興?今特以其不能並晉、宋之一方,以小不備而黜其大功,不得承百王之統,而不疑焉者,質諸聖人而可也。

今為魏說者,不過曰功多而國強爾。此聖人有所不與也。何以知之?以《春秋》而知也。春秋之時,齊桓、晉文可謂有功矣。吳、楚之僭,迭強於諸侯。聖人于書齊、晉,實與而文不與之,以為功雖可褒,而道不可以與也。至書楚與吳,或屢進之,然不得過乎子爵。則功與強,聖人有所不取也。或者以謂秦起夷狄,以能滅周而一天下,遂進之。魏亦夷狄,以不能滅晉、宋而見黜。是則因其成敗而毀譽之,豈至公之篤論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