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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P 507


作者:歐陽修
頁數:507 / 544
類別:古典散文

 

歐陽修集

作者:歐陽修
第507,共544。
範文正公以言事忤大臣,貶知饒州。先公一日遇司諫高若訥于余襄公家,若訥非短范公,以為宜貶。公歸,遂為書與之辯,且責若訥不能論列。若訥繳進其書,遂坐貶為夷陵令。既而余襄公、尹公洙亦連坐被貶。蔡公為《四賢詩》述其事,天下傳之。

先公既坐范公遠貶,數年,復得滑州職官。會范公復起,經略陝西,闢公掌箋奏,朝廷從之。時天下久無事,一旦西邊用兵,士之負材能者,皆欲因時有所施為,而范公以天下重名好賢下士,故士之樂從者眾。公獨嘆曰:「吾初論范公事,豈以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進可也。」遂辭不往。其于進退不苟如此,以至致位二府,惟以忠義自得主知,未嘗有所因緣憑藉。



  
先公在館中,遇西邊用兵,天下多事,詣闕上書,為三策,以料賊情,及指陳天下利害甚眾。既而有詔,百官許上封章言事。公上疏言三弊五事,力陳當時之患。仁宗增諫官為四員,先公與蔡公襄、余襄公靖、今致政王尚書素同時遷用。是時陝西用兵已久,京東、西盜賊群起,內外多事。仁宗既進退大臣,遂欲改更闕失,方急於求治。公遇事感激,知無不言。範文正公、杜正獻公、今司徒韓魏公、富鄭公四人同時登用,公屢請召封訪問,責以所為。既而仁宗降手詔,出六條以責諸公,各亦有所陳述。公言諸公所陳,宜力主張,勿為群言所奪。而王文安公為三司使,有為無名詩中之者。公請嚴禁止之,以絶小人流言,搖動朝政之漸,敕出官爵購捕其人。時上欲改更朝政,小人不便,故造作語言動搖,及敕榜出,自此遂絶。是後,上遂下詔勸農桑,興學校,改更庶事之弊。

自範文正公之貶,先公與余襄公等坐黨人被逐,朋黨之說遂起,久而不能解,一時名士皆被目為黨人。公在諫院,為《朋黨論》以獻,群言遂息,大救當時之弊。時天下久安,上下失于因循,一旦陝西用兵,而群賊王倫、張海等所在皆起。先公請遣使者按察州縣,朝廷命諸路轉運使皆兼按察。公言轉運使苟非其人,則按察遂為空名,復條陳按察六事。於是兩府聚議,盡破常例,不次用人。〈後來別因一札子中備言此事。〉其後州縣多所升降,內外百職振舉。及杜待制杞為京西轉運使,與御史蔡稟同治賊事,公言杞可獨任,無用稟。杞果遂平諸盜,京西無事。

時張溫成方有寵,人莫敢言,因生皇女,染綾羅八千匹。先公上言,乞裁損其恩寵,及其親戚恩澤太頻可以減罷,極陳女寵驕恣以至禍敗之戒。

皇叔燕王薨,議者以國用不足,請待豐年而葬。先公乞減費而葬,以為不肯薄葬,留之以待侈葬,徒成王之惡名,使四夷聞天子皇叔薨,無錢出葬,遂輕中國。有旨,減節浮費而葬。

澧州柿木成文,有「太平之道」四字。先公上言:「今四海騷然,未見太平之象。」又曰:「太平之道者,其意可推。自古帝王致太平,皆有道,得道則太平,失道則危亂。今見其失,未見其得,願陛下憂勤萬務,漸期致理。其瑞木,乞不宣示于外。」


  

慶歷三年,禦試進士,以《應天以實不以文》為賦題。公為擬試賦一道以進,指陳當世闕失言,言甚切至。

淮南轉運使呂紹寧,到任便進羨餘錢十萬。公乞拒而不受,以彰朝廷均恤外方,防禦刻剝。

前後所上章疏百餘,其間斥去奸邪,抑絶僥倖,以謂任人不可疑,節制不可不一,當推恩信以懷不服,其事往往施行。

先公以諫官除知制誥。故事:知制誥當先試。有旨更不召試,有國以來不試而受者惟楊文公、陳文惠公與公三人。公既典制誥,尤務敦大體。初作《勸農敕》,既出,天下翕然,人人傳誦,王言之體,遠復前古。

陝西兵役之後,河東困弊,糧草闕少。又有言者請廢麟州,或請移于合河津,或請廢五寨。朝廷命先公視其利害,及訪察一路官吏能否,擘劃經久利害,及計置糧草。公為四議,以較麟州利害,請移兵就食于河濱清塞堡,緩急不失應援,而平時可省饋運,麟州遂不廢。又建言忻、代、岢嵐、火山四州軍,沿邊有禁地棄而不耕,人戶私糴北界觔斗,入中以為邊儲,今若耕之,每年可得三二百萬石以實邊,朝廷從之。此兩事,至今大為河東之利。

自西事後,河東賦斂重而民貧,道路嗟怨。先公奏罷十事,以寬民力。〈文字見《河東奏事》,謂乞罷和糴米、三司銀之類。〉

先公自河東還,會保州兵叛,遂出為河北都轉運使,別得不下司札子云:「河北宜選有文武材識轉運使二員,密授經略之任,使其熟圖利害,豫為禦備。」

保州既降,總管李昭亮私取叛兵妻女,通判馮博文等亦往往效之。先公發博文罪,置獄推劾,昭亮恐懼,立令送出。

自保州事後,河北兵驕,少不如意即謀結集,處處有之。上下務在姑息。先公屢乞主張將師每事鎮重,以遏士心,河北卒無事。

保州叛兵既降,其脅從者二千餘人,分隷河北諸州。富鄭公為宣撫使,恐其復生變,欲委諸州同日誅之。方作文書,會先公權知鎮府,遇富公于內黃,富公夜半屏人,密以告公。公曰:「禍莫大於殺降。昨保州叛卒,朝廷許以不死招之,今已戮之矣。此二千人本以脅從,故得不死,奈何一旦無辜就戮?且無朝旨,若諸郡不肯從命,事既參差,則必生事,是趣其為亂也。且某至鎮州,必不從命。」富鄭公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