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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P 483


作者:林則徐等
頁數:483 / 483
類別:古典散文

 

晚清文選

作者:林則徐等
第483,共483。
襄公復九世之仇,《春秋》稱之。禮曰: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遊之仇,不同國。蓋復仇者,天下之公理,古今之通義也。夫今日黨人之運動,汲汲然以謀自強者,為外人之侵權奪利,由我國而對於人國,仇當復也。個人之自由不伸,於是振國民之精神,絞國民之腦髓,皇皇然爭之,前僕後起,殺頭流血而不顧以個人而對於政府仇當復也。優勝劣敗,而始於競爭,惡莠害苗,而鋤其非種。我國與他國之交涉如是,個人與政府之交涉如是。然則我所實存之主義,有反對我者,有陷害我者,其報復又當奚若耶!且不寧唯是而已。彼外人之刑律,固有自衛殺人,雖殺勿論之說矣。況乎此等出首害事之人,媚官場之一走狗耳,其於人格,固已久缺,而不得謂之人。殺一物而天下安者,物物皆安焉,而寧得謂之非耶!夫會黨之進步,黨人之所企祝者也。人以橫逆來,吾以順受往,則非會員裹足,而為黨人者,寒心運動之襄,脅之以發揮其主義,以光大其目的,又何為也哉!然則不能復仇者,非會黨也。碧血無光,痛長宏之已死;白虹貫日,祝荊卿之復生。蓋自有此舉,而彼之因以為利者,當知所警矣!我尊復仇,我愛復仇,我信仰復仇。

庚子之歲,偽政府用神權以攘外人,又大捕黨人。劉學詢奔走于粵,先以別案電報總辦,經某黨人憤之,于粵之沙基,發兩槍以擊傷,劉傷重而不死。然而昔日之凶焰甚張者,至是而沉埋隱匿不敢復現人形,作人語矣。則復仇之功也。



  
漢陽事起,有富有山堂大領袖朱楚香者,湘人也,避難至粵。武員楊某渾號大霸道者,購綫獲之卒就戮。過數日,楊過粵城華寧裡,遇四人手槍而環之。楊遂死,肢體解焉。而粵之領黨捕黨人諸奸惡皆為寒心,則復仇之功也。

泰西有古神像,左手持衡,右手執劍,彼其意蓋以衛此權者,勢力而已。然則今日不講復仇之義,彼所謂權力者安在耶!瞰枳深之井,窺豫讓之橋,撫劍光芒,雄心猶在。


  

凡我國之黨人,凡我黨之有心人,盍亦自勉而自省之。不然者,受大辱以生,毋寧死,且何黨之足雲。

○漢奸辨

中國漢初,始防邊患。北鄙諸胡,日漸交逼。或與之和親,或與之構兵。由是漢人之名,漢奸之號創焉。漢人為漢奸者有之,外人稱漢人為漢奸者,亦有人之。積自二千年來,傳至今日,漢奸名號,未有定評。故往往有視愛同類為漢奸者,涇渭不分,殊甚痛嘆!

所謂真漢奸者,助異種害同種之謂也。教單于進兵之管敢,勸石勒滅晉之張托,以父事契丹之石敬塘,率犬羊殘同類之趙延壽,為元滅宋之張宏范,扶清滅明之吳三桂、耿繼茂、尚可喜,助滿洲殲滅太平王之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等,今日之死漢奸也。如諂媚那拉氏枉殺中國義士之張之洞,為滿清阻止遊學生進步之蔡鈞,助滿清官吏搜括中國貨財孝敬滿洲月抽各行之巨商劣紳等,今之生漢奸也。

至滿洲人之所謂漢奸者,乃漢族中之偉人碩士,即為愛同類故,甘心戎首,雖犧牲其身而不顧,如漢武帝時誓殺匈奴之霍去病、衛青輩,宋朝之岳飛,近代之太平王洪秀全,烈士唐才常、林述唐等,乃如之人,誠漢奸中之卓卓者矣。惜乎不及今日滿人之所謂滿忠者,既遮且多,既廷且碩耳。然烈士唐林等,其腦想則敬天愛人,自由平等,其倡議則革命獨立,種種佈置無一非為傾覆暴虐政府起見。一可當百,而後起者猶復無量。嗚呼!豈非上帝終不欲中國三千餘萬方裡錦繡山河為犬羊盜據,然後於二十世紀初葉,生出正色漢奸,如恆河沙數,使異族之民賊,料不及料,防不勝防,如項羽之聞楚歌四面哉!吾敢決之曰:二年之內,胡虜朝廷必亡於漢奸之手!敬告漢人,慎毋為害己之漢奸,當為愛己之漢奸。更願今日之為漢奸者,各盡其才智力量,勇往向前,剿滅醜類,恢復三千餘萬方裡之山河,更新四百兆人之魂膽,立新中國于環球之上,漢奸之名不將流芳于萬世乎?不將傳揚于地球乎?今日漢奸,尚其勉之不以異族人之目我為漢奸,遂畏漢奸之名而為之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