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韓愈集    P 103


作者:韓愈
頁數:103 / 130
類別:古典散文

 

韓愈集

作者:韓愈
第103,共130。
國子監應三館學士等,準《六典》:國子館學生二百人,皆取文武三品已上及國公子孫,從二品已上曾孫補充;或作以,下同。)太學館學生五百人,皆取五品已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已上曾孫補充;四門館學生五百人,皆取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補充。

右國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趨競,未複本源。至使公卿子孫,恥游太學;工商凡冗,或處上庠。今聖道大明,儒風復振,恐須革正,以贊鴻猷。



  
今請國子館並依《六典》,其太學館,量許齲參官八品已上子弟充;其四門館,亦量許取無資蔭有才業人充;如有資蔭,不補學生應舉者,請禮部不在收試限;其新補人有冒蔭者,請牒送法司科罪。緣今年舉期已近,伏請去上都五百里內,特許非時收補;其五百里外,且任鄉貢,至來年春,一時收補。其廚糧度支,先給二百七十四人,今請准新補人數,量加支給。謹具如前,伏聽處分。

唐故贈絳州刺史馬府君行狀

君諱某,字某。其先為嬴姓。當周之衰,處晉為趙氏。晉亡而趙氏為諸侯,其後益大,與齊、楚、韓、魏、燕為六國,俱稱王。

其別子趙奢,當趙時,破秦軍閼與,有功,號馬服君,子孫由是以馬為氏。梁有安州刺史、侍中贈太尉岫。岫生喬卿,任襄州主簿,國亂,去官不仕。喬卿生君才,隋末為薊令,燕王藝師之,以有幽都之眾。

武德初,朝京師,拜武候大將軍,封南陽郡公,卒葬大梁新裡,趙郡李華刻碑頌之。君才生珉,為玉鈐衛倉曹參軍事,贈尚書左仆射;生季龍,為嵐州刺史,贈司空,清河崔元翰銘其德于碑,在新裡。司空生燧,為司徒侍中北平王,贈太傅,謚莊武。莊武之勛勞在策書,君其長子也。

少舉明經,司徒公作藩太原,授河南府參事。建中四年,司徒公使將武人子弟才力之士三百人,朝行在捍衛,獻禦服、用物、弓甲、煮器、幄幕,奔走危難。上嘉其勤,超拜太常丞,賜章服,遷少府少監,太仆少卿。司徒公之薨也,刺臂出血,書佛經千餘言,期以報德。

廬墓側,植松柏。終喪,又拜太仆少卿。疾病一年,貞元十八年七月二十五日,終於家。凡年四十有五。



  
其弟少府監暢,上印綬,求追贈。贈絳州刺史,布帛百匹。

君在家,行孝友,待賓客朋友有信義。其守官,恭慎舉職;其朝獻,奉父命不避難;其居喪,有過人行。初,司徒公娶河南元氏,封潁川郡夫人,贈許國夫人。許國薨,少府始孩,顧托以其侄為繼室,是為陳國夫人。

陳國無子,愛君與少府,如己生。其薨也,君與少府喪之猶實生己,親負土封其墓。夫人滎陽鄭氏,王屋縣令況之女,有賢行。侍君疾,踰年不下堂,食菜、飲水、藥物必自擇,將進輒先嘗;方書、《本草》,恆置左右。

子男二人:赦,前左衛倉曹參軍;揚,右清道率府冑曹參軍。女子二人在室,雖皆幼,侍疾居喪如成人。

愈既世通家,詳聞其世系事業。今葬有期日,從少府請,掇其大者為行狀,托立言之君子,而圖其不朽焉。

復仇狀

右伏奉今月五日敕:復仇,據《禮經》則義不同天,征法令,則殺人者死。禮法二事,皆王教之端。有此異同,必資論辯。宜令都石議聞奏者。”

朝議郎行尚書職方員外郎上騎都尉韓愈議曰:

伏以子復父仇,見于《春秋》,見于《禮記》,又見《周官》,又見諸子史,不可勝數,未有非而罪之者也。最宜詳于律,而律無其條,非闕文也。蓋以為不許復仇,則傷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訓。許復仇,則人將倚法專殺,無以禁止其端矣。

夫律雖本於聖人,然執而行之者,有司也。經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丁寧其義于經,而深沒其文于律者,其意將使法吏一斷于法,而經術之士得引經而議也。

《周官》曰:「凡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義,宜也,明殺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復仇也。此百姓之相仇者也。《公羊傳》曰:「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不受誅者,罪不當誅也。誅者,上施于下之辭,非百姓之相殺者也。又《周官》曰:「凡報仇讎者,書於士,殺之無罪。」言將復仇,必先言于官,則無罪也。

今陛下垂意典章,思立定製,惜有司之守,憐孝子之心,示不自專,訪議群下。臣愚以為復仇之名雖同,而其事各異,或百姓相仇,如《周官》所稱,可議于今者;或為官所誅,如《公羊》所稱,不可行于今者;又《周官》所稱,將復仇,先告于士,則無罪者;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敵人之便,恐不能自言于官,未可以為斷于今也。然則殺之與赦,不可一例,宜定其制曰:「凡有復父仇者,事發,具其事申尚書省,尚書石議奏聞。酌其宜而處之,則經、律無失其指矣。」謹議。

錢重物輕狀

右臣伏準御史台牒,準中書門下帖奉進止,錢重物輕,為弊頗甚,詳求適變,可以便人。所貴緡貨通行,裡閭寬息。宜令百寮隨所見,作利害狀者。

臣愚以為錢重物輕,救之之法有四:一曰,在物土貢。夫五穀布帛,農人之所能出也,工人之所能為也。人不能鑄錢,而使之賣布帛穀米,以輸錢于官,是以物愈賤,而錢愈貴也。今使出布之鄉,租賦悉以布。

出綿絲百貨之鄉,租賦悉以綿絲百貨。去京百里悉出草,三百里以粟,五百里之內,及河渭可漕入,願以草粟租賦,悉以聽之。則人益農,錢益輕,穀米布帛益重。二曰,在塞其隙,無使之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