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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集    P 134


作者:柳宗元
頁數:134 / 143
類別:古典散文

 

柳宗元集

作者:柳宗元
第134,共143。
以門蔭出身,調補宣州溧水尉。綱簿貢賦,入于天府,特授同州馮翊尉。改京兆府雲陽主簿,轉長安主簿,遷萬年丞。端靖守貞,處劇不撓。

秩滿,居養,素食貧,常好竺乾之道,自搌塵昏之外,泊如也。既而嬰被沉疾,不克永壽。姻戚動懷,朋友道傷,僉曰:「天之報施善人,何如哉!」



  
君前娶河南獨孤氏,左司郎中緬之女,無子,早世。繼室以裴夫人,諫議大夫虯之女,陰教內則,著于閨闈,有女三人焉。嗚呼,銘志之來古矣,是不可闕,遂勒玄石,措于陰堂。銘曰:

振振吾宗,德之宅耶?惟君之德,至其賾耶?德而不壽,命既厄耶?松柏蒼耶?不朽石耶?

○處士段弘古墓誌

段處士弘古,讀縱橫書,剛峭少合,尤落,不事產。人或交之,度非義,輒去,以故年五十,不就祿。嘗以法家言,抵御史大夫何士干,延以上座,將用之。會士乾死,聞襄陽節度使于ν愛人大言,遂干以兵畫,一見喜甚。

居月餘,視ν終不可與立功,又遁去。隴西李景儉、東平呂溫,高氣節,尚道藝,聞其名,求見,大歡。留門下,或一歲,或半歲,與言,不知日出。溫卒,景儉逐,前右拾遺張宿與然諾,南見中山劉禹錫、河東柳宗元,二人者言于御史中丞崔公。

公時降治永州,知其信賢,徼其去。又南抵好義容州扶風竇群,途過桂,桂守舊知君,拒不為禮。君憤怒,發病,不肯治,曰:「平生見大人,未嘗相下。今窮於此,年加老,接接無所容入也,益困于俗笑,吾安用生為?埋道邊耳!」居六月,死逆旅中。

崔公為出涕,命特贈賻,致其喪來永州,哭為祭之。與喪具道里費,歸葬澧州安鄉縣黃山南麓上。君之死,元和九年八月十六日,後某月日葬。祖某官。

父某官,妻彭城劉氏。子知微、知章,皆未冠。銘曰:

廉不貪,直不倚。困者吾之,通者不以。不懲其躓,卒以亢死。觀游非類,有賤非鄙。

何以葬之?黃山南趾。

○潞州兵馬曹柳君墓誌

柳氏子某為平陸丞,王父母之喪,寓于外,貞元二十一年,始葬于虢之閿鄉。窆墨遇食,乃貽書其族尚書禮部員外郎宗元,使為其志。且曰:「吾之先,自魏已來,為宰相者累世。我高祖諱萬齒,為伊闕令,襲其先河間郡公曾祖諱某,浙州刺史,咸有懿德。

洎于兵曹府君諱某,勤身惠志,好義能讓而同,故交者固;直而敬,故親者睦。凡舉明經者四,皆獲美仕。初為陸渾主簿,次吳縣尉,次上黨丞,次潞州兵曹參軍。其勾稽摘發,毗贊關決,無不勝職,加朝散大夫。

某年月日,終於官次,殯于州若干裡。會世多難,家又貧窶,故不及夫事。嗚呼!我曾祖、王父葬于潁陽,我伯祖、叔祖洎伯父皆葬閿鄉皇天原望壽裡。潁陽北臨澗,其地陰狹,岸又數壞,大懼不克久安神居。


  

是以從他兆于茲,卜用七月六日甲子,將以具于玄堂之下,固故有望乎爾也。」於是刪其書為文,置於郵中,俾移于石上。

○永州司功參軍譚隨亡母毛氏志文

毛氏夫人,父曰儀禹,豐州別駕。祖弘義,濟州戶曹。夫人歸譚氏,曰損,為鄧州司倉參軍。損父昌,為常州錄事參軍。

祖曰元愛,為左羽林大將軍、弘農男。惟譚洎毛氏,于周咸為諸侯,譚入于莒,毛及魏為後族,千歲復合。

夫人生丈夫子曰隨。隨謹願好禮。始克于裴、柳為姻。隨娶裴氏,今中書舍人次元之族弟也。

女子嫁柳氏,曰從肇,曰余族兄也。余早承族兄之教,聞夫人之德,且曰隨之所以能立,洎吾嫂之所以令,皆夫人之訓。則宜有以文其聲詩,刻而措諸墓。夫人諱某,壽若干,某年月日終,某月日于此,志曰:

周之列國,譚子、毛伯。合是二姓,從其匹敵。夫人有訓,乃策厥族。惟時善良,不享豐福。

懿厥子姓,追號憲德。內言不出,孰表貞節。願垂休銘,永誌幽谷。

○上宰相啟

宗元啟:自古遭時立功,事或容易;至于今日,尤見其難。

伏惟相公秉鈞見以覺群迷,杓持操以祛眾惑,橫議雷動,執心彌堅。雖石砫之當洪流,燭龍之照朔土,未足以為喻也。自天寶之亂,六十餘年,侯伯多繼代之人,卒伍有要君之志,累聖含育,未議削平。夙居相位,動逾百數,各務固守,以保安寧。

藏疾日滋,稔禍彌長,四海之內,敢望清夷?閣下奮忠勇之誠,挺貞明之志,以中興為己任,視群寇為私仇。五年之間,六合無事。不圖至是,獲睹太平。

某罪責未明,拘守荒服,慶徒至,稱賀無階。將儘力於縑糹由,冀流芳于遐邇。報效之至,舍此無由。無任感激欣躍之至。

宋乾道本《柳柳州外集》

○上裴桂州狀

使持節柳州諸軍事守柳州刺史柳宗元。

右宗元伏事旌恭守,條章安清,因酒喧呼,吐于和協,輒敢塵黷,惶懼伏深。伏蒙仁恩,特賜處置下情,不任悚戴屏營之至。限以守官,不獲奔走拜謝,伏增戰越。謹狀。

同上

○送元師詩

侯門辭必服,忍位取悲增。去魯心猶在,從周力未能。家山余五柳,人世遍千燈。莫讓金錢施,無生道自弘。

同上

○永字八法頌

側不愧臥,勒常患平。努過直而力敗,宜峻而勢生。策仰收而暗揭,掠左出而鋒輕。啄倉皇而疾罨,磔<走歷>以開撐。

《全唐文》卷五八三

○揚子新注

○學行篇

如將復駕其所說,則莫若使諸儒金口而木舌。

註云:金口木舌,鐸也。使諸儒駕孔子之說如木鐸也。

○修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