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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P 3


作者:畢沅
頁數:3 / 518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中

作者:畢沅
第3,共518。
舊制,內侍出使,以所得旨言于院,審實,乃得行。後多輒去,燾請按治之。都知閻守勤領它職,祈罷不以告,亦劾之;帝敕守勤詣燾謝。郝隨得罪,或揣帝意且起用,欲援赦為階,燾亦爭之。以老避位,遂出知河南府。將行,上疏言:「東京黨禍已萌,願戒履霜之漸。」語尤激切。

丁亥,以蔣之奇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陸佃為尚書右丞,端明殿學士章楶同知樞密院事。



  
八月,甲寅,以右司員外郎陳瓘知泰州。

先是瓘進言曰:「神宗有為之序,始於修政事,政事立而財用足,財用足而根本固,此國家萬世之利,而今日所當繼述者也。臣近緣都司職事,看詳內降札子,裁減吏員冗費,以防加賦之漸,為民遠慮,天下幸甚。然今日朝廷之計,正以乏財為患,西邊雖已罷兵,費用不可卒補,遂至于耗根本之財,壞神考之政,加職之漸,兆于此矣。臣職事所及,理不可默,今撰到《國用須知》一本奏聞。」

又進《日錄辨》曰:「臣瓘去年五月十八日對紫宸殿,奏札子云:『臣聞王安石《日錄》七十餘卷,具載熙寧中奏對議論之語。此乃人臣私錄之書,非朝廷之典也。自紹聖再修《神考實錄》,史官請以此書降付史院。凡《日錄》、《時政記》、《神宗禦集》之所不載者,往往專據此書,追議刑賞予奪,宗廟之美,以歸臣下。故臣願詔史官別行刪修,以成一代不刊之典。』其日蒙批付三省,後不聞施行。蓋紹聖史官請以《日錄》降付史院者,今為宰相故也,事之乖繆,無大於此者。臣因以所見撰成《日錄辨》一篇,具狀奏聞。」

是日,瓘與左司員外郎朱彥周謁曾布于都堂,以書責布曰:「尊私史而厭宗廟,緣邊費而壞先政,此閣下之過也。違神考之志,壞神考之事,在此二者,而閣下彌縫壅蔽,人未敢議。它日主上因此兩事,以繼述之指問于閣下,將何辭以對?閣下于瓘有薦進之恩,瓘不敢負,是以論吉凶之理,獻先甲之言,冀有補于閣下。若閣下不察其心,拒而不受,則今日之言,謂之負恩可也。」布讀瓘書畢,爭辨移時。瓘色不變,徐起言曰:「適所論者國事,是非有公議,公未可遽失待士禮。」布矍然改容。瓘又以《日錄辨》、《國用須知》納布而出。

明日,瓘即以此二篇及所上佈書具狀申三省、御史台,乞敷奏彈劾,三省進呈,帝顧曾布曰:「如此報恩地邪?」布曰:「臣紹聖初,在史院不及兩月,以元佑所修《實錄》者,凡司馬光《日記》、《雜錄》,或得之傳聞,或得之賓客;而王安石有《日錄》,皆君臣對面反覆之語,乞取付史院照對編修,此乃至公之論。其後紹聖重修《實錄》乃章惇、蔡卞,今提舉史院乃韓忠彥。而瓘謂臣尊私史,厭宗廟,不審何謂也。神宗理財,雖累歲用兵,而所至府庫充積。元佑中非理耗散,又有出無入,故倉庫為之一空。乃以臣壞三十年根本之計,恐未公也。」帝曰:「卿一向引瓘,又欲除左右史,朕不可。今日如何?」布愧謝。而韓忠彥等言:「瓘必欲去,當與一郡。」帝令責瓘,忠彥及陸佃皆曰:「瓘言誠過當,曾布卻能容瓘。」乃出知泰州。

布始欲瓘附己,使人諭意,將大用之,瓘語其子正匯曰:「吾與丞相議多不合,今乃欲以官相餌。吾有一書遺丞相,汝為我書之。」正匯再拜,願得書。瓘喜,旦持入省,甫就席,遽出書。布大怒,信宿,有海陵之命。中書舍人鄒浩、右諫議大夫陳次升皆乞留瓘,不從。



  
遼主謁慶陵。

九月,己巳,詔:「諸路轉運、提舉司及諸州、軍有遺利可以講求及冗員浮費當裁損着,詳議以聞。」

壬申,遼主謁懷陵。

乙亥,遼主如藕絲澱。

冬,十月,壬辰,遼主謁乾陵。

癸巳,門下侍郎李清臣罷為資政殿大學士、知大名府。

甲辰,遼主上其考昭懷太子謚曰大孝順聖皇帝,廟號順宗;妣蕭氏曰貞順皇后。旋追贈蕭岩壽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耶律薩喇、耶律托卜嘉並追封漆水郡王,蕭蘇薩、蕭托卜嘉並追封蘭陵君王,五人皆繪像宜福殿。又追贈蕭和克龍虎衛上將軍。先是耶律實埒以附太子流鎮州,至是召為御史中丞。

遼主雖追尊順宗,究莫知其瘞所,遼主亦不亟于求之,後遂不建陵寢。

十一月,庚申,以陸佃為尚書左丞,吏部尚書溫益為尚書右丞。

益初知潭州,鄒浩南遷過潭,暮,投宿村寺,益即遣州都監將數卒夜出城,逼使登舟,竟凌風絶江而去。它逐臣在其境內者,如范純仁、劉奉世、韓川、呂希純、呂陶輩,率為所侵困,用事者悅之。

壬戌,以西蕃錫羅薩勒為西平軍節度使、邈川首領。

辛未,出御製南郊親祀樂章。

庚辰,祀天地于圜丘,赦天下。改彰信軍為興仁軍,照德軍為隆德軍。改明年元曰崇寧,以曾布主紹述,從其請也。

壬午,三省奏事訖,曾布獨留,進呈內降起居郎鄧洵武所進《愛莫助之圖》,其說以為陛下方紹述先志,群臣無助之者。其圖如史書年表例,自宰相、執政、侍從、台諫、郎官、館閣、學校分為七隔,每隔旁通,左曰紹述,右曰元佑。左序助紹述者,執政中唯溫益一人,其餘每隔止三四人,如趙挺之、范致虛、王能甫、錢遹之屬而已。右序舉朝皆在其間,至百餘人。又于左序別立一項,小貼揭去。布密稟揭去臣僚姓名,帝曰:「洵武謂非相蔡京不可,以不與卿同,故去之。」布曰:「洵武所陳,既與臣所見不同,臣安敢與議。」明日,遂改付溫益。益欣然奉行,乞籍記異論之人,於是帝決意用京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