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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P 469


作者:畢沅
頁數:469 / 518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中

作者:畢沅
第469,共518。
初,韓侂冑欲納交于大中,大中不許,而上書極論其奸,因辭官屏居,絶口不及時事。侂冑當國,或勸其通問以免禍,大中曰:「福不可求而得,禍可懼而免耶?」不聽,凡十二年而復起。

甲子,太尉楊次山除開府儀同三司。次山謹畏,不敢以外戚自驕,人無惡之者。



  
乙丑,以禮部尚書史彌遠同知樞密院事。

丙寅,贈呂祖儉朝奉郎、直秘閣,官其子一人。

丁卯,詔改明年為嘉定元年。

金山東安撫使張萬公乞致仕,許之,仍給平章政事俸之半。尋薨,命依宰臣故事賻葬,謚文貞。萬公淳厚剛正,門無雜賓,所薦引多廉讓之士焉。

○寧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嘉定元年金泰和八年,蒙古太祖三年

春,正月,壬申,金主朝謁衍慶宮。

癸酉,金以左都監完顏薩喇為參知政事。

乙亥,安丙遣兵襲鶻嶺關,敗還。

丙子,金左司郎中劉昂等坐與蒲陰令大中私議朝政,下獄。孫鐸進曰:「昂等非敢議朝政,但如鄭人遊鄉校耳。」金主悟,乃杖而釋之。

戊寅,右諫議大夫葉時等,請梟韓侂冑首于兩淮以謝天下;不報。

辛巳,下詔求言。

癸未,金主如春水。

丙戌,葉時復請梟韓侂冑首于兩淮。



  
金主如先春宮。

壬辰,以史彌遠知樞密院事。

權兵部尚書倪思求對,言:「大權方歸,所當防微,一有干預端倪,必且仍蹈覆轍。今侂冑既誅,而國人之言猶有未靖者,蓋以樞臣猶兼宮賓,不時宣召。宰執當同班同對,樞臣亦當遠權以息外議。」樞臣,謂史彌遠也。

時方召婁機為吏部侍郎,機還朝,即言:「惟至公可以服人。權臣以私意橫生,敗國殄民,今當行以至公。若曰私恩未報,首為汲引,私仇未復,且為沮抑,一涉于私,人心將無所觀感矣。」

以許奕為大金通謝使。

二月,戊申,追復趙汝愚觀文殿大學士,謚忠定。

以韓侂冑冒定策功,詔史官:「自紹熙以來侂冑事蹟,悉從改正。」

甲寅,金主如建春宮。

戊午,再貶程松賓州安置。

庚申,金諭有司曰:「方農作時,雖有禁地,亦令耕種。」

己巳,金主還宮。

是月,柳州黑風洞寇羅世傳作亂;招降之。

三月,癸酉,以毛自知首論用兵,奪進士第一人恩例。

戊子,復秦檜王爵、贈謚。當時用事者亟欲反韓侂冑之政,而不顧公議如此。

王楠至金,請依靖康故事,世為伯侄之國,增歲幣為三十萬,犒軍錢三百萬貫,蘇師旦等,俟和議定後,當函首以獻。完顏匡具以楠言奏于金主,命匡移書索韓侂冑首以贖淮南地,改犒軍錢為銀三百萬兩。會錢象祖移書金帥府,諭已誅韓侂冑事,楠未之知也。匡問楠曰:「韓侂冑貴顯幾年矣?」楠曰:「已十餘年,平章國事才二年矣。」匡曰:「今欲去此人,可乎?」楠曰:「主上英斷,去之何難!」匡顧笑,和議始定,因遣楠還。

己丑,詔百官集議。倪思謂有傷國體。吏部尚書樓鑰曰:「和議重事,待此而決,奸宄已斃之首,又何足惜!」因命臨安府斫棺取首,梟之兩淮,遂以侂冑及師旦首付楠送金師,以易淮、陝侵地。

初,方信孺為侂冑所貶,至是楠奏:「和約之成,皆方信孺備嘗險阻,再三將命之功,信孺當其難,臣當其易。每見金人,必問信孺安在,公論所推,雖仇敵不能掩也。乞錄信孺功而蠲其過。」乃詔信孺自便,尋除知韶州。

庚寅,金主以與宋和諭尚書省。壬辰,金宰臣上表謝罪。

召江西常平提舉袁燮為都官郎,遷司封。燮入對,言:「陛下即位之初,委任賢相,正士鱗集,而竊威權者從旁睨之。彭龜年逆知其必亂天下,顯言其奸,龜年以罪去,而權臣遂根據,幾危社稷。陛下思追龜年,蓋嘗臨朝太息曰:『斯人猶在,必大用之。』固已深知龜年之忠矣。今正人端士不乏,願陛下常存此心,急聞剴切,崇獎樸直,一龜年雖沒,眾龜年繼進,天下何憂不治!臣昨勸陛下勤於好問,而聖訓有曰:『好問則明。』臣退與朝士言之,莫不稱善。而側聽十旬,陛下之端拱淵默猶昔也,臣竊惑焉。夫既知如是而明,則當知反是而暗,明則光輝旁燭,無所不通;暗則是非得失,懵然不辨矣。」遷國子司業、秘書少監,進祭酒、秘書監。延見諸生,必迪以反躬切己,忠信篤實,是為道本。聞者悚然,士氣益振。時史彌遠主和,燮爭益力。台諫劾燮,罷之,提舉鴻慶宮。

臨安大火,凡四日,焚御史台等官舍十餘所,民舍五萬八千餘家,死者甚眾。城中廬舍,十毀其七,百官多僦舟以居。民訛言相驚,無賴因而縱火為奸。

夏,四月,戊申,金禘于太廟。

庚戌,金主如萬寧宮。時蒙古日強,特未嘗與金絶,金主遂以為北邊無事。甲寅,命東北路招討使還治泰州,就兼節度使,其副招討仍置於邊。

丙辰,贈彭龜年寶謨閣直學士;落李沐寶文閣學士,尋貶信州居住。

戊午,再貶陳自強雷州安置,籍其家。

閏月,辛未,置拘榷安邊錢物所,凡韓侂冑與它權幸沒入之田及圍田、湖田之在官者,皆隷焉。所輸錢租,籍以給行人金繒之費。迨後與北方絶好,軍需邊用,每于此取之。

金翰林侍講學士富察思忠,言使宋當慎擇人。金主曰:「思忠所言甚當,彼通謝使雖未到闕,其報聘人當先議擇。此乃更始,凡有禮數,皆在奉使,今既行之,遂為永例,不可不慎也。」

甲申,詔:「自今視事,令皇太子侍立。」

辛卯,以旱,禱于天地、宗廟、社稷。乙未,蠲兩浙闕雨州縣貧民逋賦。命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州縣決繫囚。丁酉,詔求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