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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    P 3


作者:魏徵
頁數:3 / 45
類別:政治事件

 

貞觀政要

作者:魏徵
第3,共45。
貞觀五年,太宗謂侍臣曰:「治國與養病無異也。病人覺愈,彌須將護,若有觸犯,必至殞命。治國亦然,天下稍安,尤須兢慎,若便驕逸,必至喪敗。今天下安危,系之於朕。故日慎一日,雖休勿休。然耳目股肱,寄於卿輩,既義均一體,宜協力同心,事有不安,可極言無隱。儻君臣相疑,不能脩盡肝膈,實為國之大害也。」

貞觀六年,太宗謂侍臣曰:“看古之帝王,有興有衰,猶朝之有暮,皆為蔽其耳目,不知時政得失,忠正者不言,邪謅者日進,既不見過,所以至於滅亡。



  
朕既在九重,不能盡見天下事,故佈之卿等,以為朕之耳目。莫以天下無事,四海安寧,便不存意。可愛非君,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則人推而為主,無道則人棄而不用,誠可畏也。”魏徵對曰:「自古失國之主,皆為居安忘危,處理忘亂,所以不能長久。今陛下富有四海,內外清晏,能留心治道,常臨深履薄,國家曆數,自然靈長。臣又聞古語云:『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陛下以為可畏,誠如聖旨。」

貞觀六年,太宗謂侍臣曰:「古人云:『危而不持,顛而不扶,焉用彼相?』君臣之義,得不盡忠匡救乎?朕嘗讀書,見桀殺關龍逄,漢誅黽錯,未嘗不廢書嘆息。公等但能正詞直諫,裨益政教,終不以犯顏忤旨,妄有誅責。朕比來臨朝斷決,亦有乖於律令者。公等以為小事,遂不執言。凡大事皆起於小事,小事不論,大事又將不可救,社稷傾危,莫不由此。隋主殘暴,身死匹夫之手,率土蒼生,罕聞嗟痛。公等為朕思隋氏滅亡之事,朕為公等思龍逄、晁錯之誅,君臣保全,豈不美哉!」



  
貞觀七年,太宗與秘書監魏徵從容論自古理政得失,因曰:「當今大亂之後,造次不可致化。」徵曰:「不然,凡人在危困,則憂死亡。憂死亡,則思化。思化,則易教。然則亂後易教,猶饑人易食也。」太宗曰:「善人為邦百年,然後勝殘去殺。大亂之後,將求致化,寧可造次而望乎?」徵曰:「此據常人,不在聖哲。若聖哲施化,上下同心,人應如響,不疾而速,期月而可,信不為難,三年成功,猶謂其晚。」太宗以為然。封德彞等對曰:「三代以後,人漸澆訛,故秦任法律,漢雜霸道,皆欲理而不能,豈能化而不欲?若信魏徵所說,恐敗亂國家。」徵曰:“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行帝道則帝,行王道則王,在於當時所理,化之而已。考之載籍,可得而知。昔黃帝與蚩尤七十餘戰,其亂甚矣,既勝之後,便致太平。九黎亂德,顓頊征之,既克之後,不失其化。桀為亂虐,而湯放之,在湯之代,即致太平。紂為無道,武王伐之,成王之代,亦致太平。

若言人漸澆訛,不及純樸,至今應悉為鬼魅,寧可復得而教化耶?”德彞等無以難之,然咸以為不可。太宗每力行不倦,數年間,海內康寧,突厥破滅。因謂群臣曰:「貞觀初,人皆異論,雲當今必不可行帝道、王道,惟魏徵勸我。既從其言,不過數載,遂得華夏安寧,遠戎賓服。突厥自古以來,常為中國勍敵,今酋長並帶刀宿衛,部落皆襲衣冠,使我遂至於此,皆魏徵之力也。」顧謂徵曰:「玉雖有美質,在於石間,不值良工琢磨,與瓦礫不別。若遇良工,即為萬代之寶。朕雖無美質,為公所切磋,勞公約朕以仁義,弘朕以道德,使朕功業至此,公亦足為良工爾。」

貞觀八年,太宗謂侍臣曰:「隋時百姓縱有財物,豈得保此?自朕有天下已來,存心撫養,無有所科差,人人皆得營生,守其資財,即朕所賜。向使朕科喚不已,雖數資賞賜,亦不如不得。」魏徵對曰:「堯、舜在上,百姓亦云『耕田而食,鑿井而飲』,含哺鼓腹,而云『帝何力』於其間矣。今陛下如此含養,百姓可謂日用而不知。」又奏稱:“晉文公出田,逐獸於碭,入大澤,迷不知所出。

其中有漁者,文公謂曰:『我,若君也,道將安出?我且厚賜若』漁者曰:『臣願有獻。』文公曰:『出澤而受之。』於是送出澤。文公曰:『今子之所欲教寡人者,何也?願受之。』漁者曰:‘鴻鵠保河海,厭而徙之小澤,則有矰丸之憂。

黿鼉保深淵,厭而出之淺渚,必有釣射之憂。今君逐獸碭,入至此,何行之太遠也?’文公曰:『善哉!』謂從者記漁者名。漁者曰:『君何以名?為君尊天事地,敬社稷,保四國,慈愛萬民,薄賦斂,輕租稅,臣亦與焉。君不尊天,不事地,不敬社稷,不固四海,外失禮於諸侯,內逆民心,一國流亡,漁者雖有厚賜,不得保也。』遂辭不受。”太宗曰:「卿言是也。」

貞觀九年,太宗謂侍臣曰:「往昔初平京師,宮中美女珍玩,無院不滿。煬帝意猶不足,徵求無已,兼東西征討,窮兵黷武,百姓不堪,遂致亡滅。此皆朕所目見。故夙夜孜孜,惟欲清淨,使天下無事。遂得徭役不興,年穀豐稔,百姓安樂。夫治國猶如栽樹,本根不搖,則枝葉茂榮。君能清淨,百姓何得不安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