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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P 31


作者:洪邁
頁數:31 / 144
類別:古典散文

 

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第31,共144。
楊虞卿劉禹錫有《寄毘陵楊給事》詩云:「曾主魚書輕刺史,今朝自請左魚來, 青雲直上無多地,卻要斜飛取勢回。」以其時考之,蓋楊虞卿也。按唐文宗大和七年,以李德裕為相,與之論朋黨事。時給事中楊虞卿、蕭潛、中書舍人張元夫依附權要,上干執政,下撓有司,上聞而惡之,於是出虞卿為常州刺史,淤為鄭州刺史,元夫為汝州刺史。皆李宗閡客也。他日,上復言及朋黨,宗閔曰:「臣素知之,故虞卿輩,臣皆不與美官。」德裕曰:「給事中、中書舍人非美官而何?」宗閔失色。然則虞卿之刺昆陵,乃為朝廷所逐耳, 禹錫猶以為自請,詩人之言,渠可信哉! 屯蒙二卦《屯》、《蒙》二卦,皆二陽而四陰。《屯》以六二乘初九之剛,《蒙》以六三乘九二之剛。而《屯》之爻曰「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蒙》之爻曰「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其正邪不同如此者。蓋《屯》二居中得正,不為初剛所誘,而上從九五,所以為貞。《蒙》三不中不正,見九二之陽,悅而下從之,而舍上九之正應,所以勿用。士之守身居世,而擇所從所處,尚監茲哉! 漢誹謗法漢宣帝詔群臣議武帝廟樂,夏侯勝曰:「武帝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赤地數千里,亡德澤於民,不宜為立廟樂。」於是丞相、御史劾奏勝非議詔書,毀先帝,不道。遂下獄,系再更冬,會赦,乃得免。

章帝時,孔僖、崔駰游太學,相與論武帝始為天子,崇信聖道,及後恣己, 忘其前善。為鄰房生告其誹謗先帝,刺譏當世,下吏受訊,僖以書自訟,乃勿問。元帝時,賈捐之論珠崖事曰:「武帝籍兵厲馬,攘服夷狄,天下斷獄萬數,寇賊並起,軍旅數發,父戰死於前,子鬥傷于後,女子乘亭障,孤兒號于道,老母寡婦飲位巷哭,是皆廓地泰大,征伐不休之故也。」考三人所指武帝之失,捐之言最切,而三帝或罪或否,豈非夏侯非議詔書,僖、駰誹謗仍皆僅法所禁,如捐之直指其事,則在所不問乎? 誼向觸諱賈誼上疏文帝曰:「生為明帝,沒為明神。使顧成之廟,稱為太宗,上配太祖,與漢亡極。雖有愚幼不肖之嗣,猶得蒙業而安。植遺腹,朝委裘, 而天下不亂。」又云:「萬年之後,傳之老母弱子。」此既于生時談死事, 至雲「傳之老母」,則是言其當終於太后之前,又目其嗣為「愚幼不肖」, 可謂指斥。而帝不以為過,誼不以為疑。劉向上書成帝諫王氏事曰:「王氏與劉氏,且不併立,陛下為人子孫,守持宗廟,而令國祚移于外親,降為皂隷,縱不為身,奈宗廟何!」又云:「天命所授者博,非獨一姓。」此乃于國存時說亡語,而帝不以為過,向不以為疑,至乞援近宗室,幾于自售,亦不以為嫌也。兩人皆出於忠精至減,故盡言觸忌諱而不自覺。文帝以寬待下, 聖德固爾,而成帝亦能容之,後世難及也。



  
小貞大貞人君居尊位,倒持太阿,政令有所不行,德澤有所不下,身為寄坐,受人指麾,危亡之形,且立至矣。故《易》有「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之戒,謂當以漸而正之。說者多引魯昭公、高貴鄉公為比,予謂此自系一時國家之隆替,君身之禍福,蓋有剛決而得志,隱忍而危亡者,不可一概論也。


  

漢宣帝之誅霍禹,和帝之誅竇憲,桓宗之誅梁冀,魏孝莊之誅爾朱榮,剛決而得志者也。魯昭公之討季氏,齊簡公之謀田常,高貴鄉公之討司馬昭,晉元帝之征王敦,唐文宗之謀宦者,潞王之徙石敬瑭,漢隱帝之殺郭威,剛決而失者也。若齊鬱林王知駕之異志,欲取之而不能,漢獻帝知曹操之不臣, 欲圖之而不果,唐昭宗知朱溫之必篡,欲殺之而不克,皆翻以及亡,雖欲小正之,豈可得也? 唐詩戲語士人于棋酒間,好稱引戲語,以助譚笑,大抵皆唐人詩,後生多不知所從出,漫識所記憶者于此。「公道世間惟白髮,貴人頭上不曾饒」,杜牧《送隱者》詩也。「因過竹院逢僧話,又得浮生半日閒」,李涉詩也。「只恐為僧僧不了,為僧得了盡輸僧」,「啼得血流無歇處,不如緘口過殘春」,杜荀鶴詩也。「數聲風笛離亭晚,君向蕭湘我向秦」,鄭谷詩也。「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勸君不用分明語,語得分明出轉難」,「自家飛絮猶無定,爭解垂絲絆路人」,「明年更有新條在,撓亂春風卒未休」, 「采得百花成蜜後,不知辛苦為誰甜」,羅隱詩也。高驕在西川,築城禦蠻, 朝廷疑之,徒鎮荊南,作《風箏》詩以見意曰:「昨夜箏聲響碧空,官商信任往來風。依稀似曲才堪聽,又被吹將別調中。」今人亦好引此句也。

何進高睿東漢末,何進將誅宦官,白皇太后悉罷中常侍。小黃門,使還裡舍。張讓子婦,太后之妹也。讓向子婦叩頭曰:「老臣得罪,當與新婦俱歸私門, 唯受恩累世,今當遠離宮殿,願復一入直,得暫奉望太后顏色,死不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