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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P 105


作者:洪邁
頁數:105 / 144
類別:古典散文

 

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第105,共144。
侍從轉宮元豐未改官制以前,用職事官寄祿。自諫議大夫轉給事中,學士轉中書舍人。歷三侍郎、學士轉左曹禮、戶、吏部,餘人轉右曹工、刑、兵部。左右丞,吏侍轉左,兵侍轉右。然後轉六尚書,各為一官。尚書轉仆射,非曾任宰相者不許轉,今之特進是也。故侍從止於吏書,由諫議至此凡十一轉。

其庶僚久于卿列者,則自光祿卿轉秘書監,繼歷太子賓客,遂得工部侍郎。



  
蓋以不帶待制以上職,不許入兩省給、諫耳。元豐改諫議為太中大夫,給、舍為通議,六侍郎同為正議,左右丞為光祿。兵、戶、刑、禮、工書同為銀青,吏書金紫。但六轉,視舊法損其五。元祐中以為太簡,增正議、光祿、銀青為左右,然亦才九資。大觀二年,置通奉以易右正議,正奉以易右光祿, 宣奉以易左光祿,以右銀青為光祿,而至銀青者去其左字,今皆仍之。比仿舊制,今之通奉,乃工、禮侍郎,正議乃刑、戶,正奉乃兵、吏,宣奉乃左右丞,三光祿乃六尚書也。凡侍從序遷至金紫無止法,建炎以前多有之。紹興以來,階官到此絶少,唯梁揚祖、葛勝仲致仕得之。近歲有司不能探賾(zé) 典故,予以宣奉當磨勘,又該覃需,顏師魯在天官,徑給回授一據,而不明言其所由。比程叔達由宣奉納祿不遷官,而于待制閣名升二等。程大昌亦然, 以龍圖直學士徑升本學士,尤非也。予任中書舍人日,已階太中,及以集英修撰出外,吏部不復為理年勞,凡十八年,始以待制得通議,殊可笑。蓋台省之中,無復有老吏矣。

曹子建七啟“原頭火燒淨兀兀,野雉畏鷹出覆沒。將軍欲以巧伏人,盤馬彎弓惜不發。地形漸窄觀者多,雉驚弓滿勁箭加。沖人決起百餘尺,紅翎白鏃隨傾斜。


  

將軍仰笑軍吏賀,五色離披馬前墮。”此韓昌黎《雉帶箭》詩,東坡嘗大字書之,以為絶妙。予讀曹子建《七啟》論羽獵之美云:「人稠網密,地逼勢脅。」乃知韓公用意所來處。《七啟》又云:「名穢我身,位累我躬。」與佛氏《八大人黨經》所書「心是惡源,形為罪藪」,皆修己正心之要語也。

奸鬼為人禍晉景公疾病,求醫于秦,秦伯使醫緩為之,未至,公夢疾為二孺子,曰: 「彼良醫也,懼傷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育之上,膏之下,若我何?」 醫至,曰:「疾不可為也。」隋文帝以子秦孝王俊有疾,馳召名醫許智藏, 俊夢亡妃崔氏泣曰:「本來相迎,如聞許智藏將至,其人當必相苦,奈何!」 明夜復夢,曰:「吾得計矣,當入靈府中以避之。」及智藏至,診俊脈,曰: 「疾已入心,不可救也。」二奸鬼之害人,如出一轍。近世許叔微家一婦人, 夢二蒼頭,前者云:「到也未?」後者應云:「到也。」以手中物擊一下, 遂魔。覺後心痛不可忍,叔微以神精丹餌之,痛止而愈。此事亦與上二者相似。

監司待巡檢今監司巡歷郡邑,巡檢、尉必迎于本界首,公裳危立,使者從車內遣謁吏謝之,即揖而退,未嘗以客禮延之也。至有倨橫之人,責橋道不整,驅之車前,使徒步與卒伍齒者。予記張文定公所著《縉紳舊聞》中一事云:「余為江西轉運使,往虔州,巡檢殿直今保義成忠郎。康懷琪,乘舟于三十里相接,又欲送至大庾縣,遂與偕行。及至縣驛,驛正廳東西各有一房,予居其左,康處于右。日晚,命之同食,起行數百步,逼暮而退。夜聞康暴得疾, 余亟趨至康所,康已具舟將歸虔,須臾數人扶翼而下,余策杖隨之。」觀此,則是使者與巡檢同驛而處,同席而食,至于步行送之登舟,今代未之見也。

十二分野十二國分野,上屬二十八宿,其為義多不然,前輩固有論之者矣。其甚不可曉者,莫如《晉·天文志》謂:「自危至奎為娵訾,于辰在亥,衛之分野也,屬并州。」且衛本受封于河內商虛,後徙楚丘。河內乃冀州所部,漢屬司隷,其他邑皆在東郡,屬兗州,于并州了不相干,而并州之下所列郡名, 乃安定、天水、隴西、酒泉、張掖諸郡,自系涼州耳。又謂:「自畢至東井為實沈,于辰在申,魏之分野也,屬益州。」且魏分晉地,得河內、河東數十縣,于益州亦不相干,而雍州為秦,其下乃列雲中、定襄、雁門、代、太原、上黨諸郡,蓋又自屬并州及幽州耳。謬亂如此,而出於李淳風之手,豈非蔽于天而不知地乎? 公孫五樓南燕慕容超嗣位之後,悉以國事付公孫五樓,燕業為衰。晉劉裕伐之, 或曰:「燕人若塞大峴之險,堅壁清野,大軍深入,將不能自歸。」裕曰: 「鮮卑貪婪,不知遠計,謂我不能持久,不過進據臨胸(qú),退守廣固, 必不能守險清野。」超聞有晉師,引群臣會議,五樓曰:「吳兵輕果,利在速戰,不可爭鋒,宜據大峴,使不得入。各命守宰,依險自固,焚蕩資儲,芟除禾苗,使敵無所資。彼僑軍無食,可以坐制。若縱使入峴,出城逆戰,此下策也。」超不聽,裕過大峴,燕兵不出,喜形于色,遂一舉滅燕,觀五樓之計,正裕之所憚也。超平生信用五樓,獨于此不然,蓋天意也。五樓亦可謂智士,足與李左車比肩。後世奸妄擅國,以誤大事者多矣,無所謂五樓之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