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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通俗演義    P 20


作者:蔡東藩
頁數:20 / 292
類別:古典小說

 

二十四史通俗演義

作者:蔡東藩
第20,共292。
卻說鄭既受盟于楚,又二于晉,楚子圍鄭,晉苟林父救鄭,與戰于邲,晉師大敗,鄭屬於楚。初,楚莊王宴群臣,命美人行酒,日暮酒酣,燭滅,有引美人衣者,美人授絶其冠纓,請取火視之。王曰:「奈何顯一婦人之節,而辱士乎?」命曰:「今日與寡人飲,不絶纓者不歡。」群臣盡絶其纓而火,極歡而罷。及圍鄭之役,有一臣常在前。五戰五獲首,遂得勝,詢之,則夜絶纓者也。因以美人賜之,人心悅服,楚遂大霸諸侯。

楚莊王旅卒,子共王審立。晉悼公周復霸,三駕而楚不敢與爭。



  
春秋之世,自晉文公後,晉霸于北,北方諸侯晉主之。楚霸于南,南方諸侯楚主之。齊服于晉,秦服于楚,而鄭為必爭之地。鄭服于晉,則楚伐鄭。鄭服于楚,則晉代鄭。所謂伐者,入其鄉邑,Y其婦女,擄其人民,服則盟而還之,不甚殺人。

故鄭風不過婦女Y亂,猶可以為國也。如是者八十餘年,鄭幾于亡。後賴于產為政,善於治國,又善於事大國,乃四十餘年不被兵。宋向戌善於晉執政趙文子,又善於楚令尹子木,請合二國之好,弭兵釋爭,為會于宋。除齊、秦外,使二國之屬國交相見,於是秦晉分霸。楚屬國陳侯、蔡侯、北燕、杞伯、鬍子、沈子、白狄朝于晉,晉屬國宋公、魯侯、鄭伯、許男朝于楚,如是者十八年。

自晉會諸侯于平邱,而晉不復主諸侯。是年,楚公子比弒靈王,公子棄疾殺比自立,是為平王。平王使伍奢為太子建師,費無極為副,為建娶妻于秦,無極與迎,先歸,謂平王曰:「秦女極美,王可自取之。」平王遂自娶建妻,置建於城父。費無極復讒建將叛,王執伍、奢,使司馬奮揚殺子建,奮揚告建使行,建奔宋。平王使召伍、奢二子,伍尚來歸,弟伍員奔吳。

楚殺奢尚,伍員欲報之,求用於吳。吳自巫臣教戰以來,而吳漸強,至壽夢稱王。壽夢四子,長諸樊,次余祭,次夷昧,次季札。札甚賢,壽夢欲立札,札讓不可,乃立諸樊,約以次相傳,必致國于札。三兄俱以酒色狂樂,自促其壽。及夷昧卒,以國授札,札逃去。吳人立夷昧之子僚。諸樊之子光使專諸弒僚而自立,是為闔閭。用伍員,復以孫武子為將則伐楚。五戰及郢,楚昭王奔隨。吳人入郢,以班楚宮,而Y其婦女,孫子乃去。伍員使人取平王之屍,鞭之三百。申包胥乞師于秦,秦伯使就館。包胥依庭牆則哭,勺飲不入口者七日。秦哀公為賦《無衣》,秦師乃出。申包胥以秦師救楚,于越乘吳兵在楚,興師入吳。闔閭聞有越師,又與秦戰不勝,乃棄楚歸吳,昭王入郢複位。吳伐越,越子勾踐禦之,敗吳于槜李。闔閭傷將指卒,子夫差嗣立。夫差使人立於庭,苟出入必叫曰:“夫差!

爾忘越王之殺爾父乎?”王應曰:「唯!不敢忘。」三年乃報越。吳伐越,敗越于夫椒,遂入越。越勾踐以甲楯五千,棲于會稽,用范蠡計,使大夫種困于平城,因吳太宰嚭以行成於吳,夫差將許之。伍員不可。勿聽,員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十年教訓,二十年後,吳其為沼乎?」吳及越平。

勾踐返國,勞身焦思,臥薪嘗膽,養士愛民,與范蠡、文種謀。以古今絶色,如花似玉,國色天香之美女西施饋吳。西施得寵,教之荒Y失政。吳內荒于色,外荒于兵,而國日危矣。


  

伍員數諫,反賜之死。吳伐齊,敗齊師于艾陵,與晉定公會于潢池。而吳霸諸侯,越勾踐日夜謀吳,生聚教訓,知眾可用,因吳與晉會,乘虛伐吳。吳王兵敗,棲于姑蘇。使人行成於碎。

—勾踐舉許之,范蠡不可,勾踐聽之,夫差自殺。

勾踐以眾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于徐州,致貢于周天子。

周王使人賜以胙命為伯,使號令齊、楚、秦、晉,歃血盟而去。

橫行江淮,諸侯畢賀。迨范蠡去,而文種誅,勢稍弱。其後六卿分晉,併為韓、趙、魏三國。田和篡齊,新國四,加舊國秦、楚、燕,是為戰國七雄。至秦孝公用商鞅之計,而秦漸強,併吞之勢成矣。夫春秋之世,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男女亂倫,恬不為怪。公卿大夫,易室飲酒。先師孔子,為世道人心憂懼,乃因魯史以作《春秋》,為百王之大法。而物則彞民,賴以不墜。

不知孔子之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9回 簡王后至靈王時生孔子1

詩曰:

孔子孔子,大哉孔子!

孔子之前,未有孔子;孔子之後,未有孔子。

孔子孔子,大哉孔子!

卻說孔子名丘,字仲尼,魯人,今為山東曲阜縣,宋微子啟弟微子衍之後也。衍號微仲,五傳至弗父何,遜國于其弟厲公,世為宋卿。何生宋父周,周生世父勝,勝生正考父,考父生孔父嘉。五世親盡,別為公族,始以孔為氏焉。

宋華督見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遂攻殺孔父,而娶其妻。嘉生金父,金父生睪生夷,睪夷生防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