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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P 4


作者:劉向
頁數:4 / 27
類別:中國古代史

 

列女傳

作者:劉向
第4,共27。
頌曰:子發之母,刺子驕泰,將軍稻粱,士卒菽粒,責以無禮,不得人力,君子嘉焉,編於母德。

鄒孟軻母



  
鄒孟軻之母也。號孟母。其捨近墓。孟子之少也,嬉遊為墓間之事,踴躍築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居處子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戲為賈人衒賣之事。孟母又曰:「此非吾所以居處子也。」復徙舍學宮之傍。其嬉遊乃設俎豆揖讓進退。孟母曰:「真可以居吾子矣。」遂居之。及孟子長,學六藝,卒成大儒之名。君子謂孟母善以漸化。詩云:「彼姝者子,何以予之?」此之謂也。孟子之少也,既學而歸,孟母方績,問曰:「學何所至矣?」

孟子曰:「自若也。」孟母以刀斷其織。孟子懼而問其故,孟母曰:“子之廢學,若吾斷斯織也。夫君子學以立名,問則廣知,是以居則安寧,動則遠害。今而廢之,是不免于廝役,而無以離于禍患也。何以異於織績而食,中道廢而不為,寧能衣其夫子,而長不乏糧食哉!

女則廢其所食,男則墮于修德,不為竊盜,則為虜役矣。”孟子懼,旦夕勤學不息,師事子思,遂成天下之名儒。君子謂孟母知為人母之道矣。詩云:「彼姝者子,何以告之?」此之謂也。孟子既娶,將入私室,其婦袒而在內,孟子不悅,遂去不入。婦辭孟母而求去,曰:

「妾聞夫婦之道,私室不與焉。今者妾竊墮在室,而夫子見妾,勃然不悅,是客妾也。婦人之義,蓋不客宿。請歸父母。於是孟母召孟子而謂之曰:“夫禮,將入門,問孰存,所以致敬也。將上堂,聲必揚,所以戒人也。將入戶,視必下,恐見人過也。今子不察于禮,而責禮於人,不亦遠乎!」孟子謝,遂留其婦。君子謂孟母知禮,而明於姑母之道。孟子處齊,而有憂色。孟母見之曰:「子若有憂色,何也?」孟子曰:「不敏。」異日閒居,擁楹而嘆。孟母見之曰:「鄉見子有憂色,曰不也,今擁楹而嘆,何也?」孟子對曰:“軻聞之:

君子稱身而就位,不為苟得而受賞,不貪榮祿。諸侯不聽,則不達其上。聽而不用,則不踐其朝。”今道不用於齊,願行而母老,是以憂也。”孟母曰:「夫婦人之禮,精五飯,■酒漿,養舅姑,縫衣裳而已矣。故有閨內之修,而無境外之志。易曰:『在中饋,●攸遂。』詩曰:『無非無儀,惟酒食是議。』以言婦人無擅制之義,而有三從之道也。故年少則從乎父母,出嫁則從乎夫,夫死則從乎子,禮也。今子成人也,而我老矣。子行乎子義,吾行乎吾禮。」君子謂孟母知婦道。詩云:「載色載笑,匪怒匪教。」此之謂也。

頌曰:孟子之母,教化列分,處子擇藝,使從大倫,子學不進,斷機示焉,子遂成德,為當世冠。


  

魯之母師

母師者,魯九子之寡母也。臘日休作者,歲祀禮事畢,悉召諸子,謂曰:「婦人之義,非有大故,不出夫家。然吾父母家多幼稚,歲時禮不理。吾從汝謁往監之。」諸子皆頓首許諾。又召諸婦曰:“婦人有三從之義,而無專制之行。少系于父母,長系于夫,老系于子。

今諸子許我歸視私家,雖踰正禮,願與少子俱,以備婦人出入之制。諸婦其慎房戶之守,吾夕而反。”於是使少子仆,歸辨家事。天陰還失早,至閭外而止,夕而入。魯大夫從台上見而怪之。使人閒視其居處,禮節甚修,家事甚理。使者還以狀對。於是大夫召母而問之曰:

「一日從北方來,至閭而止,良久,夕乃入。吾不知其故,甚怪之,是以問也。」母對曰:

「妾不幸,早失夫,獨與九子居。臘日,禮畢事間,從諸子謁歸視私家。與諸婦孺子期,夕而反。妾恐其酺醵醉飽,人情所有也。妾反太早,不敢復返,故止閭外,期盡而入。大夫美之,言于穆公,賜母尊號曰母師。使朝謁夫人,夫人諸姬皆師之。君子謂母師能以身教。夫禮,婦人未嫁,則以父母為天;既嫁,則以夫為天。其喪父母,則降服一等,無二天之義也。詩云:“出宿于濟,飲餞于禰,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

頌曰:九子之母,誠知禮經,謁歸還反,不揜人情,德行既備,卒蒙其榮,魯君賢之,號以尊名。

魏芒慈母

魏芒慈母者,魏孟陽氏之女,芒卯之後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愛慈母。

遇之甚異,猶不愛。慈母乃命其三子,不得與前妻子齊衣服飲食,起居進退甚相遠,前妻之子猶不愛。於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當死,慈母憂戚悲哀,帶圍減尺,朝夕勤勞以救其罪人。

有謂慈母曰:「人不愛母至甚也,何為勤勞憂懼如此?」慈母曰:「如妾親子,雖不愛妾,猶救其禍而除其害,獨于假子而不為,何以異於凡母!其父為其孤也,而使妾為其繼母。繼母如母,為人母而不能愛其子,可謂慈乎!親其親而偏其假,可謂義乎!不慈且無義,何以立於世!彼雖不愛,妾安可以忘義乎!」遂訟之。魏安厘王聞之,高其義曰:「慈母如此,可不救其子乎!」乃赦其子,復其家。自此五子親附慈母,雍雍若一。慈母以禮義之漸,率導八子,咸為魏大夫卿士,各成於禮義。君子謂慈母一心。詩云:「屍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兮。」言心之均一也。屍鳩以一心養七子,君子以一儀養萬物。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此之謂也。

頌曰:芒卯之妻,五子後母,慈惠仁義,扶養假子,雖不吾愛,拳拳若親,繼母若斯,亦誠可尊。

齊田稷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