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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三代文章    P 52


作者:夏商周
頁數:52 / 72
類別:白話散文

 

上古三代文章

作者:夏商周
第52,共72。
○獻書昭王

臣聞明主蒞正,有功者不得不賞,有能者不得不官;勞大者其祿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眾者其官大。故不能者不敢當其職焉,能者亦不得蔽隱。使以臣之言為可,則行而益利其道;若將弗行,則久留臣,無為也。語曰:「人主(後語作霸王)賞所愛而罰所惡,明主則不然,賞必加於有功,刑必斷於有罪。」今臣之胸不足以當椹質,要不足以待斧鉞,豈敢以疑事嘗試於王乎!雖以臣為賤而輕辱臣,獨不重任臣者,後無反覆於王前邪?臣聞周有砥厄,宋有結綠,梁有懸黎,楚有和璞,此四寶者,工之所失也,而為天下名器。然則聖王之所棄者,獨不足以厚國家乎?臣聞善厚家者取之於國,善厚國者取之於諸侯。天下有明主,則諸侯不得擅厚矣。是何故也?為其凋榮也。



  
良醫知病人之死生,聖主明於成敗之事,利則行之,害則舍之,疑則少嘗之,雖堯舜禹湯復生,弗能改已。語之至者,臣不敢載之於書,其淺者又不足聽也。意者臣愚而不闔於王心邪?亡其言臣者將賤而不足聽邪?非若是也,則臣之志,願少賜遊觀之間,望見足下而入之。(《戰國策》五,又見《史記·范睢傳》,《史記》「將賤而不足聽邪」已下作「賤而不可用乎?」又有「自非然者,臣願得少賜遊觀之間,望見顏色。

一語無效,請伏斧質」等句,餘文字亦有同異。)

☆呂不韋

不韋,濮陽人,一雲陽翟大賈。秦莊襄王以為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陽十萬戶。始皇即位,尊為仲父,坐毒事免,就封。十二年徙蜀自殺。

有《呂氏春秋》二十六卷。

○《呂氏春秋》序意

維秦八年,歲在灘,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請問十二紀,文信侯曰:“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為民父母。蓋聞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紀者,所以紀治亂存亡也,所以知壽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若此則是非可不可,無所遁矣。

天曰順,順維生;地曰固,固維寧;人曰信,信維聽。三者咸當,無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數,循其理,平其私。

夫私視使目盲,私聽使耳聾,私慮使心狂,三者皆私設精,則智無由公。智不公,則福日衰,災日隆,以日倪而西望知之。(《呂氏春秋》十二。案此下尚有趙襄子一段,非十二紀之總序也。

不錄。)

○列女

☆柳下惠妻

妻失其姓。柳下惠,魯大夫展禽。

○柳下惠誄

夫子之不伐兮,夫子之不竭兮。夫子之信誠,而與人無害兮。屈柔從俗,不強察兮。蒙恥救民,德彌大兮。

雖遇三黜,終不蔽兮。愷悌君子,永能厲兮。嗟乎惜哉,乃下世兮。庶幾遐年,今遂逝兮。

嗚呼哀哉!魂神泄兮,夫子之謚,宜為惠兮。(《列女傳》二,柳下既死,門人將誄之。妻曰:「將誄夫子之德邪?則二三子不如妾之知也。」乃誄云云,門人從之以為誄,莫能竄一字。


  



☆趙朔妻

趙朔妻,晉成公姊,趙武母。

○置兒絝中祝

趙宗滅乎,若號,即不滅,若無聲。(《史記·趙世家》)

☆曲沃負

負失其姓,魏大夫如耳母。

○款門上魏哀王書

曲沃之老婦也,心有所懷,願以聞於王。(《列女傳》三:魏哀王為犬子納妃而美,將自納焉,負因款王門而上書。王召入,遂與太子妃,而賜負三十鐘。)

☆韓憑妻何氏

何氏,宋康王舍人韓憑妻。今睢陽有韓憑城。

○密遺夫韓憑書

其雨淫淫,河水大深,日出當心。(《搜神記》十一:宋康王奪韓憑妻何氏,憑怨,王囚之,論為城旦。妻密遣憑書,繆其辭。《禦覽》五百五十九作「河大水深。」)

○遺書於帶

王利其生,妾利其死。願以屍骨,賜憑合葬。(《搜神記》十一:韓憑自殺,妻遂自投台,左右攬之,衣不中手而死,遺書於帶。)

☆楚處莊侄

處莊侄,楚縣邑之女,年十二,為頃襄王夫人。

○持幟見頃襄王言隱事

大魚失水,有龍無尾,牆欲內崩,而王不視。(《列女傳》六。)

☆趙括母

母失其姓,趙馬服君趙奢妻。長平之敗,以先言免隨坐。

○上書趙王

括不可使將。

始妾事其父,時為將,身所奉飯飲而進食者以千數,所友者以百數。大王及宗室所賞賜者,盡以予軍吏士大夫。受命之日,不問家事。今括一旦為將,東向而朝軍吏,無敢仰視之者。

王所賜金帛,歸藏於家,而日視便利田宅,可買者買之。王以為何如其父?父子異心,願王勿遣。

王終遣之,即有如不稱,妾得無隨坐乎?(《史記·趙奢傳》:趙孝成王七年,秦與趙兵相距長平。信秦之間,以趙奢子括為將,代廉頗。及括將行,其母上書云云。括軍敗,前後所亡四十五萬。

趙王以括母先言,竟不誅也。又略見《禦覽》二百八十。)

卷十二

☆闕名

○離別相去詞

躒躁摧長恧兮,擢戟馭殳;所離不降兮。以泄我王氣蘇。三軍一飛降兮,所向皆殂;一士判死兮,而當百夫。道有德兮,吳卒自屠;雪我王宿恥兮,威振八都。

軍伍難更兮,勢如<豸>ァ。行行各努力兮,於乎於乎!(《吳越春秋·句踐伐吳外傳》十:軍士各與父兄昆弟取訣,國人悲哀,皆作離別相去之詞。案是篇起上古三代迄隋,各家為集,各集分類,先賦,次騷,次詔冊。今此離別相去之詞是騷賦體,故編於闕名之首。



○召將詔